中文名 | 永川区国土房管局 | 所属地区 | 永川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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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范围 | 国土方管 | 属 性 | 政府机关 |
成员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蒋勇
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财务审计科、办公室、党建办。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勇
分管规划科、建设用地管理科、征地事务所、土地整理中心、十二个基层管理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江燕
分管房地籍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物管科、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房地产监理交易所、档案馆、测量队,住房改革。
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传彬
分管地质矿产资源科、法规监察科、群众工作科、房屋征收科、地质矿产监测所、地质环境监测站、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队、地震局,安全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钟淳厚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党建办,督查室,宣传教育、劳动人事、科技教育、精神文明、目标管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青团妇、离退休人员工作。
职能职责:
办公室:承办局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财务审计科:承办全局财务审计管理工作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承办全局纪检、监察工作
规划科:承办国土资源利用规划、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开发复垦、整治、整理工作
建设用地科:承办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使用利用改革工作
地矿科:承办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管理和地震管理。
房地籍科:承办房地产产权、产籍、房地产交易、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法规监察科(群众工作科):承办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法规监察、信访管理工作
行政审批科:承办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行政审批事项
物管科:承办物业、房屋公共维修资金监督和管理,物业企业资质审批和管理,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指导街道和社区物业管理。
房屋征收科:承办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国土规划,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措施。
(二)
(三)负责全区城镇土地、房屋权属确认和登记证的统一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整、地籍调查、房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房屋确权和登记资料汇总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负责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建立并监督执行基准地价、土地出让金标准等地价制度;管理和监督城镇建设用地供应、土地整理和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和监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五)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市场中介组织,依法查处国土资源领域的违法行为。
(六)负责矿业权市场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依法调处矿业权争议和纠纷。负责审批权限内的小型非煤矿山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以及矿业权转让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审批发证的矿业权登记的初审及报批工作,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采矿权的审查和报批;协助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相关处室管理全区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预审工作。
(八)负责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专项规划;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的初步审查和备案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的管理职责。
(九)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区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小型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十) 负责全区土地调查和变更调查工作;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的行政管理及政策法规研讨;负责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交易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审核办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白蚁防治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拟订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审查经济适用房购买人及廉租房承租人条件;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改革政策,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住房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十三)依法征收本级资源收益及各项非税收入。负责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专项资金、基金管理。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管理与监督。
(十四)负责全区防震减灾、群测群防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官网:www.gzlpc.gov.cn扩展资料: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职责调整:(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将下列职责交给相关事业单位。1.市级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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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人防工程权属登记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房管局)、各分局、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中心、房屋产权监理所: }Х=Ь]Β〝Δ搜房业主论坛重庆搜房网重庆业主 论坛买房搜房购房 Χ,:# Ц*РФ 为解决人防工程权属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对 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完善建设手续的人防工程权属登记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按照《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规定,遵循 “谁投资、谁所有、谁受 益”的原则,人防工程的产权归投资人所有。 二、对含有结建式人防工程的房地产项目,申请人申请初始登记时, 对人防工程一并申请登记, 并提交相关的规划、 建设竣工验收手续等证明 材料,按规定明确人防工程的具体部位和面积, 由登记机构将人防工程的 具体部位和面积记载于登记簿和房地产权证附记栏,注明 “用途属人防工 程”,并在附图上进行标注。 三、对结建式人防工程依法初
渝国土房管规发[2017]4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机关有关处室:为汲取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深刻教训,及时发现、查处矿山越界开采行为,有序规范矿山复产程序,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及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现对存在超越批准矿区范围行为的矿山提出以下处置意见。一、对超越批准矿区范围行为的处置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是指超越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两江新区分局主要职责:受市国土房管局委托,承担上述直管范围内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受市国土房管局委托依法行使两江新区规划范围内(1200平方公里)企业及项目的相应审批权。其中鸳鸯等8个街道范围内主要包括:土地规划计划、土地房屋征收(征用)、土地整治开发、土地供应及供后监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和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企业资质审查审批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直管公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住房保障管理,国土资源和房屋执法监察、矿产资源管理、地灾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等工作;鱼嘴等7个镇街及保税港区等片区主要包括: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和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房地产市场管理,国土资源和房屋执法监察,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等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土地储备中心
职能职责: 负责制定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储备、整治和管理;做好融资工作并运作好土地储备资金;负责储备土地的意向性招商和投入资金的回收。
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支队
职能职责: 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承担查处辖区内的土地、房屋、地质矿产违法案件,以及有关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土地、房屋、地质矿产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电话的接听和反馈工作。
大足区城镇房屋管理中心
职能职责: 指导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对全区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工作;承办全区住用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政府直管公房管理及白蚁防治监督管理等工作。
大足区农村土地整治中心
职能职责: 负责全区耕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土地测量工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地票”交易、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及相关工作的技术培训等工作。
大足区地质环境监测站
职能职责: 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环境勘查和评价、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监测、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环境资料的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大足区土地资产管理中心
职能职责: 负责地价测算,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受理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受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负责转让条件的核验;提供土地资产、土地交易信息;开展土地资产、土地交易政策咨询;负责地价评估结果备案。
大足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职能职责: 受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委托,承担大足区辖区内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和商品房预售、房地产转让、抵押、房屋租赁的登记管理;负责管理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档案;落实房产政策,处理房屋权属纠纷;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调查等工作。
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信息中心
职能职责: 负责全局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维护工作,并承担全局重大事项及新闻信息的发布;负责全局综合统计数据上报及数据分析利用工作;负责全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阅利用工作。
大足区公租房建设中心
职能职责: 研究起草住房保障配套政策;具体实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房源储备、投放计划;承担住房保障项目监督管理、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审核配租、信息统计和分析等工作;指导区住房保障业务工作。
大足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职能职责: 直接承担各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具体事务性工作。对项目进行调查摸底登记、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宣传、解释并执行政策,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依法足额补偿,确保项目按时用地。完成区委、区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关党委办公室
职能职责: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群众工作科
职能职责:负责组织落实本系统干部下访群众工作;负责排查处理本系统产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调整完善或研究制定解决涉及群众利益诉求和具体困难的政策措施,及时向群众工作联席会议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对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调解,督促各科室回复处理信访案件。
执法监察科
职能职责: 负责对贯彻执行土地、房屋、地质矿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开展土地、房屋、地质矿产违法行为巡查预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土地、房屋、地质矿产违法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拟定执法监督和查处违法案件的工作规范;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上级机构部署的有关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检查工作;指导本系统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对各业务科室提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审查意见;审核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示范文本;负责行政应诉和仲裁调解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与普法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地质矿产科
职能职责: 负责组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管理;负责地下水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矿泉水、地热水水源地的评价管理;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与管理;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负责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及储量管理;负责探矿权的报批及登记发证工作;起草编制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地质勘查项目的立项、报批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的的监督管理;负责采矿权出让、转让报批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使用费的征收;负责非煤矿山的出让、转让和登记发证工作。
房改征收管理科
职能职责: 负责审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负责审批物业服务用房工作;负责拟订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项目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改革政策,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住房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全区公有房屋管理;依法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地产权籍市场科
职能职责:负责城镇、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和权籍档案管理;承担房地产转让、抵押登记、商品房预售许可及登记、权属变更、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负责调处城镇、农村房屋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房屋土地权属历史遗留问题;承担土地调查、统计、地籍、房籍管理及测绘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地籍、房籍调查的技术规范;管理专业测绘成果档案;组织开展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及地籍、房籍权属调查;负责土地抵押的管理。承担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指导及监管工作;组织调处城乡土地房屋权属争议。
土地利用科
职能职责: 负责拟定国有土地利用政策;负责制定规范地产市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补办出让手续)审查、确认、报批和出让合同管理;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征收工作;负责企业改制中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管理;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公布全区土地等级和基准地价及土地出让金标准;负责土地储备与整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土地整治成本进行核查;负责外资企业用地场地管理;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建设用地定额标准。
建设用地科
职能职责:负责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参与编制、修订建设用地相关政策;负责临时用地报批工作;负责农用转用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征收)的审核、报批手续;负责土地征用(征收)补偿的监管;负责非农业建设占用土地的管理;负责新增建设用地的批后实施监管工作;组织调处土地征用(征收)补偿安置争议;负责承办土地征用(征收)补偿安置争议;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负责土地收益金的征收工作。
规划耕保科
职能职责: 负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指导街镇编制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依据;负责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基本农田的划定、调整和保护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工作;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市级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指导、监督、检查街镇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的监督实施。负责复垦项目的立项、申报和实施管理及验收工作的报批;负责“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实施区、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范土地资源管理行为;负责建设用地计划的申报与管理,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土地支持;负责土地用途管制工作;负责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管理工作。
财务科
职能职责:负责局系统的资金筹集和运用,编制资金计划;负责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和财务决算;负责制定本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负责对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工作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监督;负责局系统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负责土地、房屋、地质矿产等各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负责局系统行政性收费、专项收入、基金收入的征收、解缴、核拨工作;负责各项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的立项报批;负责局属各单位对外投资的监督管理;负责局各专项资金计划的综合平衡、编制和下达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负责拟定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及管理制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对局机关、行业社团、直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直属单位、行业社团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综合科
职能职责:负责全局综合性业务工作,组织综合性宏观政策研究工作、重大综合性课题调研工作;组织编制全局业务工作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局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撰稿工作;负责承办区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交由我局审理并提交综合意见的工作;组织编写行业史志、年鉴(含大事记)等。负责对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的督察;市、区领导重要批示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的督察;负责组织协调对区人大、区政协交由我局办理的议案(提案)工作;负责市、区级综合目标考核;负责街镇国土房管所、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局内设机构的目标考核;负责项目的招商引资和建设用地项目的催办、督办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归口管理;负责科技与信息化项目管理;组织协调行业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对外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
办公室
职能职责: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协助局领导对全局性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接待、保密、档案、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行业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局系统刊物编辑出版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外交流、学习考察的组织工作;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职工的录(聘)用、调配、人才流动及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安全的管理;负责职工的考核、奖惩和行业系统的表彰工作;负责局系统职工学历、继续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的管理;归口管理土地、房屋、地质矿产的专业培训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的管理和联系行业社团工作;负责局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基层管理所的建设工作。
为加强各级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公租房民生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工程安全施工,进入酷暑季节以来,从化市国土房管局由钟俊平副局长多次亲自带队,到施工现场监督工程进度,与施工方、代建方和监理方共同商讨如何切实保障安全施工,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据悉,大江路公租房项目工程已经完成三通一平、项目部及工棚的搭建、工地围蔽工作等,现正在进行地下连续墙施工。钟俊平副局长提出3个“加强”,一是加强注意避暑防高热工作,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二是加强技术施工安全监督,保证技术人员持证上岗;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共同加快推进项目工程建进度。施工单位表示,进入酷暑季节施工现场已每日定时配备凉茶开水充足供应,超过高温限制将会按规定暂停户外施工作业,监理单位必定每日到场监督施工情况,保障人员和工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