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乡镇村建设用地 | 出 处 | 《法学大辞典》 |
---|
乡镇法律服务是指中国在农村乡镇,由乡镇法律工作者向广大居民和乡镇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各种法律帮助的总称。其内容包括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担当法律顾问、代理民事诉讼事务和协办公证事务等。乡镇法律服务是随着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居民和乡镇企事业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而出现的新兴法律服务形式,是中国基层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即用于修建各种物体的土地。建设用地的类型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即城乡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商业、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防洪、供热等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
上面的图是从地理国情监测云平台下载的黑龙江省2015年建设用地空间分布图。从上面的图例上可以看出建设用地的分类大致分为城镇、农村居民点、工交建设用地三大类。可能还会有更细的分类,网上也能搜索到。
设用地规划申请书 5页 免费 建设用地规划申请书 5页 免费 &nb...
郧县普新工业园有限公司文件 云 XX〔 2014〕 08号 签发人: XXX 关于 XXXX 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的申请 XXX 人民政府: XXX 实业有限公司于 XXX 年 XX 月注册成立,公司 已发展成为 XX 省级规模以上企业、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 企业、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科技型创新企业。 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特向 XXX 人民政府申请 XX 亩项 目建设用地,现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汇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XXX 实业有限公司位于 XX 市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加工 区,注册资本 XXX 万元,规划建设投资 X 亿元,规划项 目建设用地 XXX 亩(一期项目建设已基本结束) ,现有资 产总额达 XXX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 XXX 万元,流 动资产 XXX 万元,无形资产 XXX 万元,现有员工 XXX 人。XXX 年实现总产量 XXX 万吨,总产值 XXX 亿元, 销
关于丽江华利生物开发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丽江市中医院建设用地及办理各项手续的申请 丽江市人民政府: 丽江华利生物开发药业有限公司从创业至今, 已走过了 20多年 的历程。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通过自身艰辛的拼搏, 已成为丽江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种植、收购、加工、批发、零售 和出口为一体的综合性龙头企业。公司云木香已通过 GAP 认证,中 药饮片加工于 2007年通过 GMP认证。 公司占地面积 10793.3㎡,厂房建筑面积 4464㎡,固定资产投 资 5317万元,拥有年加工能力为 3000多吨的中药饮片加工车间、 年 培训力 2000人的药技培训中心。公司现有职工 135人,其中管理人 员 26人,高职技术人员 3人,中、初级技术人员 42人。 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 600多个品种销往全国各大医院, 云木香饮 片已出口韩国等国家。 近年来,公司对丽江中医保健类机构及市民生活质量
本报北京5月8日讯记者梁士斌交通运输部今日公布了新修订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18年6月1日施行。《办法》首次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是村道的建设主体,解决了村道建设无据可依的问题。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细化了在资金保障、扶持发展等方面的职责。按照“县道县建、乡村道乡建”的原则,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道建设的责任。
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办法》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实施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路基和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建设,并获得报酬,让群众具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让群众的劳动成果得到更好的保护。
规划是引导农村公路科学发展的风向标。这次修订提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相融合。为推动规划落地,确保规划与计划有效衔接,提出了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管理制度,要求项目库与规划同步编制,未纳入项目库的建设项目不得列入年度计划,切实加强规划和计划管理。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张德华2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到2020年,我国乡镇和建制村将全部实现通硬化路,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张德华介绍,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根据意见,到2020年,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农村公路危桥总数逐年下降;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到2020年,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将得到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法规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针对农村公路的养护问题,张德华表示,到2020年,养护经费将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况指数逐年上升。
此外,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级以上(含)的县超过60%;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第十八条 乡(镇)村建设用地包括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及农村个人非农业建设用地。
第十九条 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必须持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或其他批准文件,向区、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
市规划主城区内的乡(镇)村企业(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联营企业)建设需使用集体土地的,可以按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办理征地手续。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区、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联营企业需使用集体土地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批准。经批准使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联营条件或作价入股。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应当经过评估,并报区、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集体所有土地作价入股的股份不得转让。
农村私营企业需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参照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必须按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合理布局,相应集中,严格控制占用耕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户、非农户,可以向所在的村(组)申请宅基地:
(一)统一规划建设的居民新村(或居民点)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二)原有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三)居住拥挤,确需分居的;
(四)经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的人员,确需安排宅基地的。
出租房屋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出卖房屋的,应当将宅基地退还集体,注销宅基地使用证书;买卖房屋的农户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换发宅基地使用证书。
迁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退还集体,统一安排使用,注销宅基地使用证书。
第二十一条 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办理程序:
(一)户主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非耕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标准按《江苏省实施办法》规定办理;
(二)经批准的宅基地,申请人按规定标准缴清税费后,由土地管理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许可证》;
(三)住宅建设竣工后,乡(镇)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符合批准的范围、面积、用途的,由区、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第二十二条 农村居民原宅基地面积超过《江苏省实施办法》规定标准的部分,在改建住房时,应当由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第二十三条 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充分利用原有场地,需要使用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用地手续。经批准使用的土地不得转让、出租、作价入股,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第二十四条 除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外,乡(镇)村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使用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均应当给被用地单位以适当补偿,并妥善安置农民的生产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