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外文名 | The paper selects xinyi city housing and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bureau |
---|---|---|---|
办公地址 | 新沂市市府路37号 | 行政级别 | 正科级 |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组织局重要会议及会议决议事项的督查落实;承担局重要文稿起草、公文处理、文印管理、文书档案、车辆管理、联络接待、机要保密、舆情处置、应急管理、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开、“三级信箱”办理回复、综治和平安创建等工作;指导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管理及其他后勤保障等工作。
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指导、执法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协调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研究制定住建系统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和编制城建统计年报;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和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配合相关单位(科室)积极做好上级奖补资金的申报、使用和管理工作;协同物价部门管理全系统收费标准。
(三)房地产管理科(住房保障和改革科)。参与拟订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拟订本市房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屋交易的管理;负责房地产数据统计分析,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工作,参与秩序整顿工作,建立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机制;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及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负责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和房产经纪机构的备案和监管;负责全市租赁市场监管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商品房及存量房网签备案;负责全市房屋安全使用的统一指导和综合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负责房屋结构变动安全许可;制定白蚁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白蚁防治单位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老旧危房的排查和解危工作;负责对房产估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屋面积的管理;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对物业服务行业进行监管;拟订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标准;负责全市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收缴、使用的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负责新建住宅项目承接查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业务培训和创优达标工作;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全市老旧小区(适老、宜居住区)改造。
贯彻执行国家、省、徐州市和新沂市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拟订本市住房保障及房改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承担住房保障货币化补贴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审批;拟订全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拟订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单位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的审批和备案工作。
(四)城市建设科。参与全市城建重点工程的计划编报、项目论证、投资审核、建设管理、督促推进、竣工验收和目标考核;参与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审查论证;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梁、公园、绿化、照明、供热、燃气、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工程的征地拆迁、建设施工、验收移交、预决算审核等实施过程综合管理;制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相关养护管理办法、规程及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建设性占道、绿地占用的审批管理和验收;参与城市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组织编制城区市政路网、给排水管网、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发展等规划及市政府交办的年度建设和维护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依法划定“绿线”并对“绿线”实行监督管理;依法审查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管网工作、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和竣工验收;指导全市公园建设、管理、传统园林营造技艺传承等工作;参与管理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工作;协同水务部门参与管理全市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及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地表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地下、地表饮用水饮用水源的综合管理;协同应急管理部门参与全市供水、供气等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城市拆迁补偿安置方面的工作。
(五)村镇建设科。协调村镇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筑设计与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推广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示范;负责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省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建设;负责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综合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全局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筑节能技术方案审查,指导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负责推广建筑行业新技术新材料和通用设计图集;负责审查全市工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资质)等级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管理工作,参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推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海绵城市技术标准等工作,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监管施工图设计(含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上房行为,规范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受理违规上房方面的投诉;负责本部门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并限时办结;负责对划入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业务指导,配合行政审批局开展相关审批、服务工作。
(七)人防和地震科。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开发利用工作;拟订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维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人防工程平时维护、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拟订防空袭方案,保障实施战时人民防空行动和平时应急支援的组织指挥;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系统、警报通信网建设;承担防空警报信号发放和指挥通信保障工作;承担市人民防空指挥所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社区开展人民防空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和备案登记工作;负责对接军民融合相关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承担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和全市地震监测台(站)点的规划、建设、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承担全市地震相关信息工作及监测预报科技攻关、推广工作;负责编制市防震减灾规划;承办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平息地震谣传工作;依据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参与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拟订和抗震规划的拟订工作;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落实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与交流;参与震害评估工作。
(八)建筑市场和行业监管科。拟订规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建设监理企业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指导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进出市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的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
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建筑业改革和建筑业对外市场开拓;承担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的协调工作;承担建筑业行业统计和年度发展报告工作;承担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建造师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建筑装饰装修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社会保障费代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九)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科。负责市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备案核查;招标人招标、开标,投标人投标、评委评标和中标全过程的监督;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招投标投诉的处理。
机关党建办(组织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群团、作风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各行业的人才培养和职业教育工作;组织机关和所属单位技术工人考工定级和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事项按《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规定执行,在《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置或行使行政权力。
本规定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徐州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起草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标准。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城建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行,并负责资金的平衡调度和监督使用;负责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
(二)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研究拟订全市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房产管理、房地产业、城市住宅产业、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实施办法、改革方案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授权范围内市重点工程的协调、调度工作。参与审核全市城市化规划,负责城市化进程中有关城镇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参与编制城市综合开发、旧城改造和住宅发展计划。负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城市住宅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住宅建设计划。参与我市土地出让的方案拟订。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销售、分配及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审批。负责全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政策和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保障货币化补贴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全市房改方案的拟订并负责实施。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房屋交易的管理。参与房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负责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和房产经纪机构的备案和管理。负责对房产估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商品房及存量房网签备案,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抵押担保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市房屋面积的管理。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对物业服务行业进行监管。负责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和监管。
(五)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监管工作。负责白蚁防治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徐州市有关规定,负责落实私房改造政策和代管房产、宗教房产等政策的制定实施。负责全市住宅产业管理。组织、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进行危险房屋治理,并负责解危备案工作。组织编制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查处房屋使用安全违法行为。宣传房屋使用安全和白蚁防治知识。指导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服务工作。
(六)承担设计行业发展和管理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申报、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承担全市地震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七)承担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责任。协助规划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对地震监测台(站)点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指导地方企业自办地震观测台(站)点的业务工作。
(八)根据授权,承担重点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责任。负责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园林绿化、亮化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建设性占道、绿地占用等审批、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城市污水处理。负责城市计划用水和参与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地表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协助水务部门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推进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相关活动的创建工作。负责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负责全市供热、供气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房地产开发、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负责征收补偿费用的专户储、监管与拨付。负责对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十)承担组织指导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责任。制定全市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城区建设项目方案中园林绿化用地比率和布局的审核认定。规范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依法承担行业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监管城区内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和树木伐移,查处侵占绿地、乱伐树木和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负责组织实施由市政府交办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负责拟订全市公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公园、广场、绿地的管理与保护责任。
(十一)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建设。指导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
(十二)承担推行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推行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十三)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制定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备案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指导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指导本市建筑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工程承包工作。指导建筑企业开拓国内、国外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业管理。负责建筑业社会保障费代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十四)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场管理的督查工作。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及市级优质工程。
(十五)承担推进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建筑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绿色建筑、智慧建筑和建筑节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建筑行业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和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指导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十六)拟订市人民防空指挥系统转入战时体制方案。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城市人口疏散计划。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场外核应急相关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保障市委、市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组织指挥全市人民防空行动。负责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开发利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民防空防护等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质量、技术和造价管理。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并指导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人防指挥所和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及警报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人防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赋予的具体工作。
(十七)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职称评定管理工作。推进本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完成省、徐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审慎监管,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规范事前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十一)与市行政审批局有关职责分工。市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便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办结的审批事项实施后续监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局审批服务事项的文件、要求及时转送市行政审批局,在相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业务上对市行政审批局予以业务指导和配合,并积极协调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地址:临沂市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6楼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2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科长14名(含机关党建办主任1名)。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新沂市水利局,其中行政编制1 7名,行政附属编2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委书记1名;股级领导职数7名。
新沂市华通水泥制品厂位于苏省徐州市新沂市,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是及生产研发为一体的企业。
新沂市华通水泥制品厂 主要产品有:公园道路小区广场用彩砖,路面砖,荷兰砖,植草砖,透水砖,舒布洛克砖,井盖,路沿石彩瓦系列。
新沂市华通水泥制品厂以诚信做人,踏实做事为服务宗旨,以品质保障 的产品和周到的服务,为广大的新老客户提供服务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