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湘阴交通运输局 | 所属地区 | 湘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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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范围 | 交通运输 | 属 性 | 政府机关 |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事务,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统计、保密、接待、信访、安全、督办、应急管理、提案议案办理、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2、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选拔、考核、培训、任免、奖惩、调配等事项;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定、技术职工技能鉴定和等级考核、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工作。
3、财务股
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工作,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各项资金的管理、拨付和监督;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投、融资管理;负责全县交通规费征收等非税收入的行业管理及票据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运输设施产权转让、公路收费权转让的审查报批;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直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审查、报批;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4、计划基建股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行业总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道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区域综合运输、交通科技发展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监管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负责交通科技、交通运输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建设管理的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的培育和管理;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行业管理;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负责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实施;负责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实施并参与监督;组织实施物流运输行业的招商。
5、运输管理股
负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协调全县邮政管理;负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管理;负责管理全县道路、水路客货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重点物资运输、春运、军运、防汛、抢险、救灾及突发应急运输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协调交通运输行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制定;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汽车、城市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拟订辖区城市客运政策、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运营的指导工作;监管城市客运市场;负责城市公交企业的行业管理。
6、政策法规股
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地方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并对局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负责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负责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执法队伍建设;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负责全县道路、水路治理“三乱”工作;负责行业普法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等法律事务;根据授权,统一受理、承办和组织办理本单位(系统)所有行政许可、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
7、安全监督股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综合协调;负责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负责运输经营业户市场准入安全许可条件的审核;负责对全县从事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资质认可;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经费使用计划。
8、交通战备办公室
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工作规定;负责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贯彻国防要求的建议;负责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负责全县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管理全县国防交通工程;组织全县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交通系统民兵整组、民兵训练、民兵应急分队的管理、调配和征兵工作。
一、湘阴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为行政支持类、副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全面履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具体负责全县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站场管理、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开业行政许可、经营过程监管和道路运输违章查处。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临时布置的中心工作。
二、湘阴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为行政支持类、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农村公路管理行政应诉、路政管理、执法监督,调查处理路政案件,参与查处有关安全事故,协助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公路“三乱”治理工作。
三、湘阴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原名县社公路管理站,成立于1982年3月,2011年5月更名为湘阴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是隶属于县交通运输局的副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的实施。
2、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战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机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考核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质量目标。
4、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村委会对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
5、负责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
6、负责农村公路普查、路况技术标准评定、桥梁管理;负责农村公路调查、统计、科技、信息上报工作。
7、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的立项、报批、权限内勘察设计;负责农村公路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及重点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监督农村公路建设市场。
8、负责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的推广工作及公路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参与农村公路现代化养护、现代化管理技术的开发、改善技术装备、提高管理水平。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湘阴县港口航务管理所
1、负责执行国家关于港口规划、建设、经营及水路运输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的具体实施。
2、负责对全县港口岸线使用及港口企业的开业审批、营运证照办理,经营活动的检查和奖惩。
3、负责对全县水路运输企业、各种运输船舶和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审批、营运证照办理,经营活动的检查和奖惩。
4、检查港口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各种运输船舶对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运输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运输合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
5、对全县港口经营
、水路运输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发布分析报告,负责督促汇总,上报规定的统计报表。
6、及时汇集和发布水运信息为港口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和各种运输船舶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培训港口经营及水路运输管理专业人员。
7、维护市场秩序,协调各种水运业之间运输船舶和港埠企业之间的平衡街接,处置纠纷,督促提高运输服务质量,组织交流先进运输经验,提高水运管理水平。
8、负责对全县港口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
9、负责对货物港务费、船舶停泊费、岸线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湘阴县交通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所
依据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以及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的规章,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平的履行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理、检测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及权限内的公路、水运、养护和安保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3、制定公路和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施工安全方面的制度和行业规范;
4、协助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承建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资质;
5、负责组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监督和鉴定,发布受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动态信息;
6、对受监交通建设项目出具交工验收、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报告;
7、受理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投诉,参与本地区一般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问题争端;
8、监督全县交通建设市场秩序;
9、负责交通建设项目公路工程造价信息管理;
10、承办市交通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局及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湘阴县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
1、负责组织与监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有关公共客运交通的政策及管理法规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县实际,拟订与报批相关行政规章的规范文件。
2、组织与指导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公交行业发展规划的拟订(修订)及其产业政策实施计划的拟订、报批和组织实施。
3、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公交设施(车辆)建设、更新、整修配套计划的拟订与审批,并协调组织实施。
4、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营运资格审查、证照审批。
5、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客运出租车的经营资质管理、出租汽车的总量控制、经营权出让许可和城市公交线路经营权的许可、审批与管理;负责对城区公交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调度管理,负责城区客运服务管理、客运安全及治安管理、客运交通管理。
6、指导与监督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出租车企业和城市公交企业管理,改善其营运机制。
7、负责组织公交车、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
8、负责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行政执法及查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非法载客行为。
9、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公共客运车辆广告投放的行政许可及统一监督管理。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湘阴交通运输局为湘阴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始于1956年湘阴人民委员会交通科,1971年正式命名为湘阴县交通局,2011年更名为湘阴县交通运输局。目前,直管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港口航务管理所、县农村公路所、县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县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六个事业单位和县客运公司、县航运公司两个企业。现有干职工3200余人,设有两个党委、24个党支部,有党员651人。湘阴县交通局
交通运输是综合性的部门,只能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部门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简称运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各地的交通...
交通运输局是综合性的部门,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局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
不是。 交通运输委员会是跨部门的机构,市政府、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等等,都有领导参加,作为其中的委员。 而交通局则单纯是交通运输、公路建设的机构。
县交通局的机构职能为:承担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建设市场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核准全县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以及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负责全县客运车辆的统一管理、规划和布局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工作。
李军良,1963年7月出生,男,本科,局长、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孙树祥,1964年3月出生,男,大专,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计划、基建、重点工程规划编制、报批,财税、招商引资、交通战备、武装工作,兼任芙蓉路北拓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部部长。
周孟龙,1963年5月出生,男,大专,副局长、党委委员。主持运管所工作,分管行业管理及农村客运站场建设。
苏小中,1961年12月出生,男,大专,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所工作、实事承办和企业工作。主管航运公司改制,协助客运公司改制,负责处理汽修、汽运相关改制后续问题。
熊树旗,1964年4月出生,男,本科,副局长、党委委员。协调、协助京珠复线岳长高速(湘阴段)建设。
刘兴隆,1965年7月出生,男,本科,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安全、内保、血防、砂石市场管理与整治工作。联系单位:海事处、航务所。
傅乐坤,1962年9月出生,男,高中,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党群、政法、机关、信访、综治、劳动人事、文教、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治安巡逻、事业单位社保、防汛抗灾、赈灾慈善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负责交通战线各单位协调。
甘平安,1963年7月出生,男,本科,副局长、党委委员。主持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工作。
李晓山,1959年7月出生,男,大专,党委委员,协管运管所。
贺泽盆,1974年3月出生,男,大专,纪委书记,党委委员,主持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主管招投标、纪检、监察、宣传、统战、行政执法、经济发展环境治理、帮扶、“三乱”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朱亚,1973年10月出生,男,本科,党委委员,主管工会、机关、老干、妇联、“关心下一代”、“双联”等工作,兼任芙蓉路北拓指挥部财务部长。
张煌斌,1965年4月出生,男,中专,党委委员,主持航务所工作。
李 朕,1963年1月出生,男,中专,党委委员,主持客运公司工作。
甘亚辉,1969年11月出生,男,大专,党委委员,主持城市公交客运所的工作。
侯清明,1966年3月出生,男,高中,党委委员,协管企业、主管客运公司改制,参与新乔线拓改相关工作。
黄飞勇,1968年8月出生,男,中专,总工程师,主管基建计划,负责“十二·五”交通建设规划实施,协助重点工程建设的规划、立项和基本建设报建、计划的归口和报批,兼芙蓉路北拓工程指挥部总工。
北京交通运输 【篇一:北京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综合交通体系 005-04-12 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任务 与国家首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功能相匹配,建设可持续发展、以人为 本和动态满足交通需求的,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高标准、现代化综 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功能布局的优化,促进区域 交通协调发展,支持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以 “高效便捷、公平有序、 安全舒适、节能环保 ”为发展方向, 2020 年,交通结构趋于合理,公 共交通成为主导客运方式,出行的选择性增强,出行效率提高,交 通拥堵状况得到缓解和改善,交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1)交通发展战略的核心是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大幅提升公 共交通的吸引力,实施区域差别化的交通政策,引导小汽车合理使 用,扭转交通结构逐步恶化的趋势,使公共交通成为城市主导交通 方式。 (2)突出交通先导政策。根据 “两轴 -两带 -多中心 ”的城市空间结
滨州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基建科 2016年 9月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要闻』 滨州第四黄河大桥项目咨询会 9 月 22 日,滨州市交通 运输局组织召开了滨州市第四黄河大桥项目咨询会,会议邀 请了河务、交通领域的专家来滨, 相关单位领导同志参加会 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凯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上,首先由编制单位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对黄河四桥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报,随后专家 就黄河四 桥桥型、与南外环道路交叉形式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 ,并 形成了专家意见,明确了桥型为主跨 600米左右的钢混组合 结构斜拉桥和单跨大于等于 180米的钢混组合连续梁两种方 案,最终推荐方案经过深度比选后确定,并考虑景观效果; 大桥与南外环道路(黄河北大坝)交叉方式采用立体交叉。 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范正金来滨督查高速公路项目建 设 9月 6 日,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范正金一行 7人来滨督查 高速公路项目建
一、怀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2100433B
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时间:2015-11-17 | 热度:| 来源:局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地方铁路、民航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监督技术标准的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0391-663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