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新型城镇化配电网发展评估规范 | 标椎编号 | T/CEC 103-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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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分类 | D442 电力供应 | 发布日期 | 2016年10月21日 |
实施日期 | 2017年01月01日 |
《新型城镇化配电网发展评估规范》规定了处于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地区配电网发展水平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指标内容及含义、评估方法及流程等技术内容。是国家能源局关于《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内容之一,对于规范和促进配电网的建设和运行起到技术指导作用。2100433B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T/CEC 103-2016《新型城镇化配电网发展评估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C》制定。T/CEC 103-2016《新型城镇化配电网发展评估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传统的一般都没怎么规划过,杂乱无章的建筑,狭窄的街道,城镇给排水、电线等严重影响城镇建设和发展并存在很多安全隐患。新的就新在改变了传统的弊端。
第一是市场化。这表现在几个层面:(1)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等同于扩大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化使用范围,在一定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当前,面对城镇化所带来的种种难题和...
4月1 3日,宁波首个新型城镇化(慈城镇)配电网示范区工程在宁波江北慈城古镇正式开工。该工程规划建设项目30个,预计2018年底全部建设完成。据介绍,慈城中心区域示范区是响应中共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是浙江省首批新型城镇化配电网示范区建设项目之一,将对慈城古城、新城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周边村庄配电网进行建设改造,涉及区域面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成为制约发展的关键因素。根据国内外的相关研究以及我国发展的现状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运用协同学理论,分地区进行新型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协调性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东部新型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发展协调水平较高,中部地区居于中上水平,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协调水平有待进一步的提升。
本标准规定了科技成果评估总体原则、评估主体要求、评估内容与方法、评估流程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科技成果的评估活动,其他类型的科技成果评估活动可参考使用。
科技成果评估的总体原则,包括分类评估原则、系统性原则、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可溯源原则等。
科技成果评估主体要求,包括评估机构、评估项目组、咨询专家等。
科技成果评估的内容与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成熟度、技术创新度、技术先进度、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和团队等。
科技成果评估的流程及要求,包括受理申请、制定评估方案、收集信息、组建咨询专家组、分项评估、实地调研(必要时)、形成评估报告、报告审核、交付报告及后续服务等活动。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