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湘潭市建设局 | 外文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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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湘潭市 | 职 能 | 建设行政管理 |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综合调研、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文件起草和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提案议案;负责物资保管、文书档案、收发打印、治安保卫维稳和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建设系统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考核档案、组织干部班子建设、精神文件明、职称评聘、宣传教育、职工岗位培训发证工作。
监审室
负责全局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对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和建设局重点工程的监督;负责全局系统单位的财经审计工作;负责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
法制科
办理来信来访、组织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及其备案工作;检查监督建设法规的执行、审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建设行业综合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及其立项审批、督查落实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城市建设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整理保管好会计档案。
城镇建设科
负责贯彻执行城镇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城镇建设工程计划;参与年度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安排;负责对用城镇建设维护费建设的各专项工程的预决算审查;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定或分工负责城镇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做好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全市各类建筑施工、装修、制品、保温、防腐等企业资质的统一审核、发证工作;负责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和联合审批工作,核发建筑工程许可证;负责综合协调工程招投标管理等工作;负责监理队伍资质审核、发证管理工作。
开发管理科
参与研究制定市房地产行业规划和计划以及具体实施办法;参与拟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负责全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市场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审查等工作。
勘察设计管理科
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市场管理;负责全市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等行业资质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的全面质量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总图审批、设计招投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等工作;负责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推行及管理工作;组织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及其它专业注册工程师的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培训和注册等工作。
安全质量管理科
(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
负责建筑行业的工程质量、生产安全、机械设备、砼构配件产品质量和文明施工的管理;组织并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建设政务办理中心
负责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建设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接待、统一受理、交办督办和行政许可决定的统一送达、公告等工作;负责建设电子政务和网上监察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建设政务的信息化工作;负责建设行政许可类和建设行政管理类工作的协调服务。
机关党委 组织党员学习、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做好机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
群众意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老干科
(由办公室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离退休干部的政策,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具体落实;探视和慰问生病、住院治疗的离退休干部,做好医疗保健、节日慰问等工作;深入了解离退休人员的思想、身体和生活状况,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负责综合治理协调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地址:解放北路38号
湘潭市建设局2100433B
根据市编委潭市编(2002)43号《关于印发〈湘潭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含城市雕塑)、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实施办法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和近期以及年度计划,进行行业管理。
2、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拟订我市具体实施办法、管理规程和地方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
3、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负责管理建筑业的对外开拓和外地来潭注册,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设劳务合作。
4、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按规定或分工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按分工负责全市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全市村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和帮助县、市、区的村镇建设。
5、指导全市住宅建设;负责城市综合开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负责城镇住房改革和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6、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7、负责全市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企业、供水及建筑施工企业等各类专业企业的资质审核、发证及市场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筹集,编制年度资金安排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市本级房屋建设报建综合收费(含私房建设配套费)等预算外城建资金的统一征收工作。会同财政局审批各县、市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
9、负责经营和管理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和城市建设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工作。
10、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对外开拓建设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指导和管理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11、负责建设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拟定建设法制工作规划方案,组织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所属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建设执法工作,规范管理建设合同,依法办理建设行政复议,审查行政处罚案件,负责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12、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管理全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工作;审查、认证、验收工程竣工档案;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档案的收集、存储、利用及城建信息中心的开发。
13、负责辖区内的主次干道道路下水、人行道及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
14、负责辖区内城市主次干道的道路占破的审批和管理等工作。
15、指导建设系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组织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系统综合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16、负责组织做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按照权限搞好干部管理,负责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抓好宣传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17、承办省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深圳市建设局文件 深建市场 [2009]14 号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及龙岗、宝安分中心,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 (深府 [2008]86 号 )实施以来,执 行情况总体较好。在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运行、形成合理的工程造价、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质量和效率、 实现“三公”和择优原则的统一、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各 单位对有关条款的理解或针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一些疑问。为了保证文件的有效贯彻执行,促进 改革措施的落实,我局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形成对有关问题的解答。现将《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有关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解答 二○○九年二月六日 2 附件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解答 一、关于招标投标
寿光市建设局 2008年建设法制工作计划 寿建字〔 2008〕44号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 第一年,也是 “五五”普法、 “四五”依法行政工作承上启下的 重要一年。做好 2008年的法制工作,对于学习贯彻党的十 七大精神,全面落实我局 “五五”普法规划、 “四五”依法行政 规划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局要具体抓好以 下工作: 一、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008年,我局要在深 入学习《寿光市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文本》 的基础上, 全面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科学设定执法岗位。 局属各执法单位一定要按照《文本》的要求和标准,把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单位的具体行政执法人 员,切实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建设 行政执法体制。 另外,局里将加强对局属单位行
区城乡建设局核定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湘潭市城乡建设培训中心是湘潭市住建局直属单位,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本志记述了湘潭市的建置沿革,自然条件以及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