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设局长、州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1名(正处级),副局长4名(副处级,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由副局长兼任),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工勤编制按实有在职工勤人员数统计。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乡建设执法稽查支队科级领导职数1名。锁定执法人员编制底数,暂保持现状不变,待中央和省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规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综合性的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扶贫、宣传、应急处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资产账务、内部审计和退休人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工作。组织指导行业职业技能岗位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综合管理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负责行业项目库管理及立项申报工作。指导、监督行业社会团体的财务活动。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案稽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并管理稽查举报、统计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定期公布稽查工作情况。负责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行政审批科。负责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本机关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指导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
(四)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贯彻落实中央、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拟订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建设、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监督管理国家、省和州级住房保障资金。负责统计报送有关住房保障统计报表。负责监督和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监督管理国家、省和州级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补助资金。承担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有关制度、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保障资金安全。承担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全州房地产业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监测、预警和调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指导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交易、商品房白蚁防治等工作。指导并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六)城乡建设科。拟订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并建立项目库。指导和监督城镇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及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及处理、黑臭水体整治、照明、轨道交通)公用(供水、燃气、公厕)设施和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及工程质量。指导和监督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市容环境、城市数字化管理等工作。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城镇建设统计以及园林城市(县城)、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镇、村)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责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的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开展燃气下乡工作。
(七)勘察设计与科技定额科。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科技的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承担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负责建筑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制定并发布建设工程通用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审查并发布专业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并监督执行。
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等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拟订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备案。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资质监管。负责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并负责管理,协调重点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城乡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原有房屋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参与地震灾害调查和经济损失评估。承担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抗震防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建筑市场监管科(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拟订建筑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建筑施工机械备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商品混凝土、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企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以及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入州建筑企业的登记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招标代理等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备案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的资格审查、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危房鉴定等工作。负责推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
(十)人防工程与指挥信息科。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依法实施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培训人民防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拟订全州人民防空发展规划,提出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编制防护方案,督促做好防护设施建设。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督促检查人民防空设施建设质量安全。负责州级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负责国家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防护体系的申报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办公地址:河池市江南东路29号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你好!【云南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芒市大街168号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单行条例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三)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住房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办法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四)负责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五)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改革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负责督促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有关制度、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保障资金安全。承担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拟订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负责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九)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监督和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集的设计及推广。
(十一)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稽查。
(十二)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十三)负责人民防空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拟订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规划。依法实施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查和监管防空地下室规划建设,监督检查人民防空设施建设质量安全。负责州级直属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
(十四)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党组书记:肖云康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杨建玲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志海、易德军、刘伟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徐振科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驻州住建局纪检组长:廖建伟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黄建华、王斌、姜云昆、周文元、罗艳、张菊萍、张红银、王树其、赵云
本规定由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由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本规定自2019年3月13日起施行。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2、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牵头会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对内河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3、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州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州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州委、州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指挥机构以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5)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6)必要时,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4、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行政区划图。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欧阳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饶莉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州邮政管理局局长:陈景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珍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州交通运政处处长:岩罕应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州港务局局长:张志勇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海波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丁建民、陈应考
1、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州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及安排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3、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对内河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牵头会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