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新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所属地区 | 新宁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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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范围 | 经济和信息 | 属 性 | 政府机关 |
(一)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县工业经济,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承担县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县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四)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五)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管理地方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含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性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的科研成果产业化;研究和规划全县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
(六)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拟定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管理全县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县国资办管理的企业除外);推进全民创业。
(八)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九)研究拟定全县电力工业(含中小型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依法依规负责全县电力工业的行政管理,依法行使电力监察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
(十)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运输以及邮政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铁路专用线的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十一)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
(十二)制订全县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协调全县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四)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制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
(十五)负责县属国有工业企业(县国资办管理的企业除外)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全县工程、经济系列职称的评审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有关信息产业发展及黄金、医药化学、建筑材料、轻工业、纺织、食品等行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黄金、医药化学、建筑材料、轻工业、纺织、食品等行业的行业规划和行业标准,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李振明(局长、党委书记):主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党委全面工作。
曹小林(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务、统战、计划生育工作;分管政工股、节能和综合利用股;联系中药材办。
李言金(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优环工作;分管推新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和综合执法工作;分管电力管理股、经济运行股。
王跃明(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财务、信访维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全民兴游工作;分管办公室、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推广办公室。
王笑平(工会主席):负责工会、双联、企业教育培训工作;分管企业发展股、电子通讯与信息产业推进股。
为新宁县人民政府组成局,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工业经济和信息化推进工作。新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现有干部职工55人,其中在职人员25人,退休干部30人。内设办公室、政工股、经济运行股(加挂新宁县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办公室)、企业发展股、节能和综合利用股、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推广办公室、电力管理股、电子通讯与信息产业推进股8个职能股室。下属县中药材开发管理办公室、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县经济信息和电力执法监察大队、县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中心4个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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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已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县工业经济局的职责、原县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的有关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经信局,适当调整相关职责。
(三)增加承担稀土行业管理有关职责。
(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加强全县信息化建设。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双文明考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访维稳、保密、会务、值班、接待、政务公开、宣传、保卫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车辆、基建及维修管理;负责局机关及系统内的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政府政务窗口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和其他中心工作。
指导监督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有关产业政策的修改、审核工作;依法实施国家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并指导其发展;指导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县国资办管理的企业除外);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主持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听证工作。
(二)政工股
组织实施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建设、共青团、妇女、宣传教育、统战、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业务工作;负责县经信局系统企业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督促企业党组织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组织本局及所属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的学习和检查;承担县工程、经济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工程、经济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拟订改制前县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计和审核改制前县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及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和智力引进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工业系统经济管理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分析行业、企业人才素质状况,提出措施和建议;负责局机关及系统内党务工作、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系统内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维护企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分析研究全县维护企业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困难企业解困和困难职工帮扶;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承担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国企改革督办任务。
(三)经济运行股(加挂新宁县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办公室)
研究提出近期工交系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实施意见,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负责经济日常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调控目标,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承担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工作,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负责全县煤、油、气的监测和保障工作,协调解决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帮助企业协调原材料供应及产品销售有关问题;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邮政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研究加速推进全县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并提出政策和措施;参与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及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并负责组织实施;对新型工业化推进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督查;承担工业经济的统计、宣传和新闻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有关方针、政策,协助抓好工业园区的有关工作。
(四)企业发展股
承担全县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与分析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拟订鼓励创业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创业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拟订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中小企业法律援助工作,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负责乡镇企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有关工业、信息化领域和无线电管理地方配套政策措施,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推进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拟定工业及信息相关产业布局,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重要文件、报告、重大事项及决定的督办工作;联系企业家协会、企业管理协会等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与调整;负责工业、电力及信息化领域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承担全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同推进产学研合作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企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组织县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申报;负责提出国家工信部和省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的申报意见。
研究制定鼓励工业企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企业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地方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需报国家、省、市审批和核准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负责地方管理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税项目和国产设备抵扣所得税项目确认;指导工交系统行业管理办公室拟定行业规划,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协同有关部门审核县工业企业的投资方向;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项目(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承担装备工业行业宏观管理,负责国防科技、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对外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拟定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工业招商引资洽谈会;指导、协调工业企业利用外资项目(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重大招引资项目的实施;组织企业对外合作交流;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对外经济合作;指导工业领域企业合资、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协调企业参与产品展销、展示会和博览会。
承担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消费品工业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消费品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消费品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参与消费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拟订医药、食品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承担全县医药储备和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管理县级医药储备资金及储备药品;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卷烟、食盐产品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盐业和县级储备盐行政管理;承担全县医药食品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五)节能和综合利用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考核全县重点企业能源消耗指标,推进以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工业环境保护工作。拟定黄金工业的行业规划,组织实施黄金生产建设计划,指导企业生产管理;组织对非法采矿的治理整顿及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开采审批;承担稀土行业管理有关职责。
(六)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推广办公室
负责编制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干粉砂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负责室内装饰的行业管理;组织开展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信息交流、统计、宣传教育并实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应用中的问题,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适时发布和调整本地的鼓励、限制、淘汰的墙体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及产品目录,组织、指导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工作;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七)电力管理股
负责协调全县电力供用,综合分析电力运行情况,组织制订全县电力工业(含电源、水电、风电)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承担电力行业行政管理职能,负责供电营业区划分与管理,负责全县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编制并实施全县年度发供电计划;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监测电力运行,发布市场信息;促进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电力价格政策,参与电价整顿、调整和改革工作;研究和推进电力需求管理工作;负责电力行业节能,推动全社会节约用电;负责新能源的行业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组织电工培训,办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负责供(变)电设备承装(修、试)企业资格审核及许可证申报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建设和电网建设规划,负责各类电站立项及入网审批工作;负责用电单位审批备案工作。
(八)电子通讯与信息产业推进股
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信息通信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实施国家及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项目、国家及省高技术发展重大专项和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做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工作,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软件企业认定、软件新产品登记备案、计算机信息系统企业认证;负责无线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协助管理省、市、县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推进全县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及建设;承担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
承担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协助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软件项目;推动软件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软件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全县信息化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计划及重大项目,做好信息化试点示范、标准规范、宣传教育等基础性工作;编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工作;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广播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指导县城及社区、农业和农村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财政性投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及市场管理;指导县信息化工作。
指导全县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建设;组织全县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协调、指导互联网域名的使用;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全省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依法管理数字认证服务机构。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编制单列。
工会按章程设置。
1、新宁县中药材开发管理办公室
根据新编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设置新宁县中药材开发管理办公室,为新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管理的纯公益型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其主要职能职责:制定并实施中药材行业发展规划,负责中药材生产、加工的合理布局调整;负责中药材开发重点项目的申报、指导及中药材市场的规范管理;负责引导农户开发中药材的生产,提供技术指导,帮助规模生产开发工作。
2、新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根据新编办发[2004]25号文件设置新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根据新发通字[2010]14号文件精神调整为县经信局管理的行政支持型差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差额预算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其主要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信息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各类信息机构和信息市场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对全县重大信息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提出意见;防止重复建设,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的融合;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经济信息网络的建设;指导各乡镇信息化工作;组织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促进跨行业跨部门各种社会服务网的互联,信息共享;负责协调全县互联网域名的命名等有关工作;组织规划政府公众网,推进全县政务建设,承担“新宁县党政机关办公政务处理信息网”、“新宁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建设、运行和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协调推动政府上网、推动建设“电子政府”;组织协调全县办公自动化工作,指导县属各单位及乡镇有关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建设;拟定全县信息化宣传计划和信息化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信息化相关的重要对外合作与交流。
3、新宁县经济信息和电力执法监察大队
根据新编发[2012]2号文件精神,将原加挂在局机关电力管理股的电力法规监察大队,更名为“新宁县经济信息和电力执法监察大队”,并独立设置为归口县经信局管理的行政支持型股级全额事业机构;核定编制6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其主要职责是:
监督电力法规和行政法规的电力技术标准的执行;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方针、政策的执行;协助司法机关查处电力供应与使用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依法查处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培育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调处供用电纠纷,依法维护电力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负责进网作业事故查处。指导、监督执法部门、重点行业主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行使信息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的职责;行使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责。
4、新宁县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中心
根据新编办发[2002]8号文件精神,批准成立“新宁县信息产业服务中心”;根据新发通字[2010]14号和新编办发[ 2012 ]1号文件精神,将“新宁县信息产业服务中心”更名为“新宁县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中心”,为县经信局管理的股级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主要职能职责:为中小企业的准入办理服务手续及组织就业职工岗前技术培训;经济信息产权技术交易;政策法律咨询;企业融资和向上申报项目资金的资料编写;企业维权;中小企业协会的管理,企业家联合会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企业的产品认证,产品质量的评审和市场开拓等前期资料准备工作和指导工作等。
1 新宁县清江桥乡卫生院 “加快邵阳新宁发展 大家谈”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省、市第十次党代会和中央、省、市、县经济 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县卫生局关于《新宁县 卫生系统“加快邵阳新宁发展大家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 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自 2012 年 3月底至 4 月底,在 全院广泛开展“加快邵阳新宁发展大家谈”活动,汇集全院 干部职工加快发展的智慧,进一步提振卫生事业发展、加快 邵阳新宁发展的信心。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发动 卫生系统广大职工干部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献计献策,为县委、 县政府加强卫生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 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突破瓶颈,破解难 题,形成共识,在全行业营造攻坚克难、抢抓机遇、创业创 新、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推动新宁
新宁县地处湘西南边陲,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水利作为农业的命脉,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在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占有重要的基础地位。如何加快全县水利建设,进一步夯实全县水利基础,文章提出自己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将原县经济局(县中小企业发展局)的职责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县发展和改革局中工业行业管理的有关职责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即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增加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发展规划、扶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的职责。
加强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的职责,促进工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的职责。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小林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县级):潘清义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陈晓辉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余斌(至2021.03)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凌云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开广、张克勤、俞正学、余开鑫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宫高鹏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黄旭明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朵文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邱红专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