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西宁市房产管理局 | 职 能 | 负责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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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质 | 政府部门 | 下 设 | 政策法规处等 |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秘书工作及会议组织工作;负责保密、档案、信访、保卫、绿化、计生、督查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宣传、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青、妇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和政务信息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研究拟订房产行业政策;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房产行业的案件调查取证与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房产要素市场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落实私房改造遗留工作;负责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西宁房地产经济研究会和政治思想研究会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三)住房保障处
执行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规划的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分解、保障资金分配工作;负责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测算、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集资合作建房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负责住房货币化分配及房改住房标准 价向成本价过渡审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核定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公有住房租赁价格和经济适用房出售价格。
(四)物业管理处
负责物业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工作;负责物业服务活动以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既有建筑的综合整治改造工作;负责三级(含暂定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审核发证与事后监管工作;指导县(区)物业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含防汛)及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五)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的组织实施和年度计划的分解工作;承担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事后管理工作;负责测算房屋拆迁价格补偿标准工作;承担房屋拆迁纠纷、信访的调处工作;负责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与强制执行申请工作;负责拆迁企业资格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监督工作。
(六)产权产籍处
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权属登记,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指导房产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产权、房产测绘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房屋测绘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的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的审核工作;负责房产测绘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产权登记、房屋测绘等市场的日常执法巡查工作。
(七)市场监管处
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发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及暂定资质审核和管理工作;拟订房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产开发、房屋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租赁房屋的备案登记工作;负责房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负责房产市场预警预报数据采集、报送及市场监测指标的统计工作;负责房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工作。
(八)住房发展处
负责编制全市房产行业住房建设(含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屋拆迁以及物业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住宅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及产业政策;负责土地招拍挂相关指标的确定工作;负责项目储备、项目落实、资金争取的协调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房产信息(开发、拆迁、市场、交易等)收集、整理和对外发布工作;负责房产行业信誉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景 福局 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陈 焰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党务政务公开、绿化、综治、创城、创模、建卫、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扶贫、工青妇、财务和资金监管工作。
分管办公室、资金监管科,西宁市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党建工作。
薛翔青副局长 负责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屋交易管理、信访工作。
分管住房保障科、房产市场监管科、房屋交易管理科、信访办、西宁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西宁市测绘所、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西宁市房地产协会。
阿润雁副局长 负责安全生产、房屋征收管理、物业管理工作。
分管物业管理科、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信息中心、西宁康泰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调研员肖林同志协助陈焰同志做好分管工作,主要负责绿化、扶贫村工作。 2100433B
(一)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建设和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房产行业产业政策和规划,并负责实施。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责任,拟订住房保障、廉租住房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并监督廉租住房资金的使用。
(三)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提出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转让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
(四)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核定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和租赁价格。
(五)负责全市房产开发企业资质(四级、暂定资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拆迁企业资格审核与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及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六)负责房屋(公用设施设备、公共部位)维修资金、开发项目工程质量保修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监管资金、房屋交易资金、房改资金以及其它专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商品房预售、房屋拆迁许可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屋测绘成果的审核及房产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以及房产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发布工作。
(十)负责落实私房改造政策遗留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宁波房产局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电话:(0574)87191003
南充市房产管理局位于四川省南充仪凤街杨家巷16号,乘坐10路、43路、155路和201路公交车可以到达。主要提供房产的相关产品与服务。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班,周未及法定假日不上班。 上班时间为:8:30-17:00 。在燕郊行宫东大街,燕郊开发区管委会对面。
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工作掠影——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工作掠影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一览表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收费 对象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一、物业管理公用部 位设备设施维修养护 费 平方米(建筑面积) 适用于《南京市物 业维修基金管理 办法》实施 宁价房 [1997]58 号 1、新建商品房 (1)多层房屋 建房单位 30元、购房人 15元 (2)高层房屋 建房单位 45元、购房人 15元 2、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物业产权人 (1)多层 30元 (2)高层 40元 二、物业维修基金 宁政发 [2000]8 号 1、已购公有住房 (1)向售房单位收取 按售房款 多层住宅 20% 高层住宅 30% 售房单位 2、购买商品房 购房款 购房人 (1)多层 2% (2)高层和有电梯的 多层房屋 3% 3、拆迁实行产权调换 的私房 按拆迁规定商品房价计 房屋产权人 (1)多层房屋 2% (2)高层房
局长:马树青
景福(2021年12月免去)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按照“退一减一”的原则,只减不增。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的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起草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拟订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并监督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保障性住房的指导监督。
(四)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五)负责拟订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物业活动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负责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监督指导工作。
(七)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