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 | 下 设 | 外税分局和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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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括 | 杏林、后溪、灌口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141号 |
成立时间 | 1994年9月 |
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派出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
2、起草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有关工作制度;
3、组织起草和审核本局重要文稿;
4、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
5、组织实施税收宣传;组织办理人大、政协的提案和议案;
6、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编发工作;
7、负责本局行政后勤、服务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其他行政事务;
8、承担局机关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
税政科主要职责
1、负责地税部门征管所有税种、随“三税”征收的税(费)种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起草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2、对所管税(费)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3、组织实施所管税(费)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工作;
4、负责所管税(费)种的减免税、税前扣除的管理;参与所管税(费)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5、承担税收调查工作;
6、负责非居民税收管理,负责国际(地区)税收协定(安排)的执行,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
7、负责反避税工作,牵头组织反避税调查和特别纳税调整。
规费科主要职责
1、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
2、研究制定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措施;
3、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收入统计分析、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4、负责省级政府授权(委托)的除随“三税”征收的费种之外的其他费、金(含工会经费,不包括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代)收管理和政策服务;
5、负责所管费(金)征(代)收管理软件的应用和数据维护。
征收管理和法规科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起草具体管理办法;
2、研究提出完善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的建议;
3、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
4、承担征管质量考核和风险管理工作;
5、承办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
6、组织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
7、负责大企业税收管理和专门化服务,组织、指导、协调大企业税源监控分析,税务风险管理和日常检查。组织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
8、负责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税收执法责任过错追究;
9、承担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10、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
11、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12、承担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实施税收法制建设工作;
13、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和科研等工作。
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纳税服务工作;
2、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3、组织实施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4、组织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和协调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5、受理纳税人投诉;
6、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7、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
8、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
9、承办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征收等事项;
10、承办发票发售、代开、审验、缴销等发票管理事项;
11、承办税务违法简易处罚;
12、依法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
13、受理涉税审批申请,办理备案事项和其他相关事项。
计划财务科主要职责
1、负责税收收入的计划、会计、统计等工作;
2、监督税款征收、解缴、入库、提退的执行;
3、编制、分配和下达年度税收计划,检查税收收入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评价税收收入质量;
4、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经济税源调查研究、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工作;
5、负责与国库对帐,定期编报税收收入报表,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6、负责本局财务管理工作,开展部门预算、决算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
7、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8、落实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和权限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的各类审计结论;
9、组织实施本局资产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
10、组织落实本局政府采购工作制度;
11、负责本局基本建设、基建工程核算以及车辆、服装等装备的管理;
12、承办除普通发票以外的其他税收票证的保管、领发、缴销、销毁。
信息技术科主要职责
1、负责计算机应用于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的指导与管理;
2、负责计算机设备购置(配发)、网络建设及功能配置管理、计算机软件推广应用工作;
3、负责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员培训以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计算机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人事教育科主要职责
1、负责本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干部队伍的管理监督;
3、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党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党务办公室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设置,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组织本局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等工作。
监察室主要职责
监察室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1、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
2、监督检查本局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3、监督检查本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4、组织协调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组织开展各级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工作;
6、受理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
7、查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8、开展执法监察、纠风和效能监察工作。
稽查局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起草具体实施办法;
2、组织、协调、承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
3、受理、查办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
4、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
5、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6、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案件的有关工作;
7、组织实施发票检查、协查工作。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办事处孙厝乐安北里1号之一
杏滨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杏滨街道及区级企业纳税(缴费)人的税收(费、金)收入征管等工作。
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区行政服务中心4层。
杏林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杏林街道范围内纳税(缴费)人的税收(费、金)收入征管等工作。
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区行政服务中心4层。
集美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集美街道、侨英街道范围内纳税(缴费)人的税收(费、金)收入征管等工作。
地址:集美区集美石鼓路141号 2楼。
后溪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后溪镇、灌口镇范围内纳税(缴费)人的税收(费、金)收入征管等工作。
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区行政服务中心4层。
灌口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集美辖区内税收风险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地址:集美区集美石鼓路141号 2楼。
侨英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集美辖区涉税(费)业务的纳税评估、注销清算、土地增值税清算及日常检查。
地址:集美区集美石鼓路141号 2楼。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福建省首届文明校园”拟表彰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下属外税分局和稽查局两个直属单位和集美、杏林、后溪、灌口四个基层分局。现有干部职工76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75人,占干部职工总人数的98.68 %;中共党员58人,占干部职工总数的76.32%,担负着275.79平方公里辖区内16832户纳税户的征收管理工作。
厦门市集美区地税局
叶经营男,1964年11月生,福建同安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税务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书记、局长。1982年8月至1986年2月历任厦门市税务局第一分局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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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长鸿
男,汉族,1964年3月生,山东菏泽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书记、局长。
1982年10月起历任厦门市税务局第一分局干部、科员,1988年7月起任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大队科员,1994年9月起历任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科员、副局长(主持工作),2001年1月起任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副处长,2001年7月起任厦门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2009年11月任现职。
主持区局全面工作。
詹蔚蓉
女,汉族,1963年4月出生,福建惠安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院税务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85年8月起历任厦门市税务局一分局干部、科员、副股长、副科长,1994年9月起任厦门市地税局直征局副科长,2001年9月起历任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9年1月起任现职。
分管区局的办公室、税政管理、规费征收管理以及工会、妇委会等工作,具体协助分管的科室为办公室、税政管理科、规费征收管理科。
许建筑
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福建同安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扬州大学税务专业(专科)毕业,现任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985年8月起任厦门市同安县税务局干部、副股长,1994年9月起任1996年8月任厦门市同安县(区)地税局副所长、副分局长、分局长,1998年3月任厦门市同安区地税局稽征管理科科长,1999年5月任厦门市同安区地税局征管科科长,2006年11月任厦门市同安区地税局稽查局局长,2009年11月任现职。
分管区局的人事教育、征收管理与法规、纪检监察以及党总支、共青团等工作,具体协助分管的科室为人事教育科、征收管理与法规科、监察室。
陈团章
男,汉族,1970年1月生,福建安溪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3年7月起任福建省税务局监察室干部,1994 年7 月起历任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监察室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2005 年10月起任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税政三处主任科员,2010 年8月任现职。
分管区局的计划财务、稽查、信息技术等工作,具体协助分管的科室为计划财务科、稽查局、信息技术科。
1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制止违法建设工作 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 受倪超区长委托,由我报告制止违法建设工作的情况,请审议。 近年来,随着我区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 集美 城乡土地房屋快速增值, 部分群众违章抢建谋取非法利益行为屡禁不止, 非法占地违章建筑查处 难已成为制约重点项目推进的主要瓶颈。 对此,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积极组织探索和 创新工作机制,行政执法局、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齐抓共管, 有效地遏制了违法抢建的 势头,为征地拆迁和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2007年以来,全区共清查违法建设 1675起, 其中拆除 1387起,占地面积 518962.456平方米,建筑面积 474613.79 平方米(其中拆除影响重点 工程的违法建设 507起,占地面积 310213.31平方米,建筑面积 302190.87平方米)
集美安监局指出,建设“一条街”工程,是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的创新手段,是建立新农村和城市社区建设相适应的基层安全管理机制的新探索,要把“一条街”工程作为提升辖区市民安全知识知晓率、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夯实城市社区公共安全基础的亮点工程,作为推动美丽厦门、人文集美建设和“平安镇(街)”建设的重要抓手。活动要求,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指导,狠抓落实:要创建方法,力求实效;要周密统筹,坚持标准,确保“一条街”工程抓出成效,确保“一条街”工程成为全区、全市可看、可听、可学的先进经验和典型示范。
简介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为厦门市集美区政府部门,陈金平任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局长,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规费征收管理处、涉外税收管理处(与对外税务分局合署办公)、征收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监察室、机关党委12个处级机构及1个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下辖直征局、对外税务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火炬高新区局、象屿保税区局6个直属机构和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6个区地税局。
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规费征收管理处、涉外税收管理处、征收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办公室、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监察室(效能办)、机关党委
1. 税政一处
(一)负责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地方税的单项征管和政策管理。
(二)负责随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的税费种,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单项征管和政策管理。
(三)负责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管和政策管理。
2. 税政二处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和政策管理。
3. 规费征收管理处
负责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管和政策管理。
4. 涉外税收管理处(与外税分局合署办公)
(一)组织协调全系统涉外税收政策法规的执行落实,加强调研,统一规范涉外税收管理机制,提高征管质量。
(二)组织协调全系统国际税务管理事务,包括税收协定的执行、非居民纳税人的管理、反避税调查调整、税收情报交换核查和国际税收管理的合作。
(三)负责组织涉外(国际)税收政策法规、管理业务指导、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四)受理、提供涉外(国际)税收政策法规、管理业务咨询和辅导。
(五)协调有关业务处室共同处理涉外(国际)税收工作中的特殊性问题。
(六)协助稽查局组织涉外企业地方税收专项、专案稽查。
5. 征收管理处
(一)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组织税收征管改革,加强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推广运用工作。
(三)负责全市地税发票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地税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五)负责管理税务代理机构和强化税务代理队伍,制定地税税务代理规章制度。
(六)抓好办税服务厅精神文明建设。
6. 政策法规处
(一)负责全市地方税收改革总体方案研究、设计和实施的协调监测工作。
(二)研究地方税收税负总体水平,进行税负的追踪分析,提出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理顺分配关系和规范分配方式等的税收政策建议。
(三)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地方税收立法规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参与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其法律规范性的审核和上报。
(五)负责全市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鉴定、备查备案及汇编工作。
(六)指导全市地税系统的法制建设和税务行政诉讼及复议工作,受理重大案件的复议、调查、取证等工作,安排复议委员会会议的各项事务;抓好系统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系统法制人员业务培训。
(七)负责市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综合性、专题性税收工作的调查研究,协调综合性税收业务问题。
7.计划财务处
(一)负责编制、分配和落实各项税收收入计划,开展经济税源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掌握税源变化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收入计划执行情况。
(二)贯彻实施税收会计工作制度和国库条例及实施细则。整理、汇编、积累和提供有关税收统计资料,定期进行税收统计分析。
(三)负责地方税务经费(包括基建经费)计划安排、分配和管理,以及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四)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领发和管理。
8.办公室
(一)参与政务,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对局机关公文审核把关。
(二)负责全市地税工作会议和局务会议、专题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
(三)督促检查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情况,负责信息的编辑、报送工作。
(四)负责文件的收发和运转,管理文书档案,牵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五)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的管理及各种设备购置工作和机关基建、修缮。
(七)负责处室协调和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9.人事处
(一)负责全市地税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的垂直领导和统一管理。研究制定全市地税系统班子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老干部管理工作的计划、规定、制度、办法以及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系统各级干部的考核任免、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系统的机构改革、干部人事档案、外事管理工作。
(四)负责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人事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宣教处、机关党委做好系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五)负责市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机关廉政建设、安全保卫和保密等工作。
10.宣传教育处
(一)组织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市地税系统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各基层局开展宣教工作。
(二)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部署并实施每年全市大型税收宣传活动。
(三)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系统新闻报道工作,负责联系各新闻单位,办好各有关报刊、电台、电视台等税收宣传专栏。
(四)建立健全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宣传通讯网络,组织指导通讯员采写稿件,完成宣传报道任务,每季度对系统税收宣传报道进行总结评比。
(五)负责对外宣传的摄影、摄像工作,收集、整理和保管各种宣传影像资料档案。
(六)了解掌握地税干部队伍思想情况,切实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七)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文明机关创建工作。
(八)制定系统干部培训和教育规划,组织岗位培训和在职干部的学历教育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11.监察室(效能办)
(一)检查市局及所属基层局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的情况。对市局班子成员和市局机关其他党员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的监督。
(二)对系统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命令以及税收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系统处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犯党纪,违犯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纪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按审批权限做出党纪、政纪处分或撤销党纪政纪处分的决定。
(四)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五)受理系统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及其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效能建设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
(八)受理对全市地税工作人员在效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违诺、违规和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
12.机关党委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组的决议、指示,负责草拟机关党建工作计划、规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总结。
(二)负责机关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
(三)负责组织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时事政策教育,协助局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对机关党员和领导干部实行党内监督,协助党组开好民主生活会,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五)领导机关工、青、妇组织各项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宜。
(六)配合地方党委协调和指导基层党建工作。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对外税务分局(涉外税收管理处)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信息技术分局
厦门市象屿保税区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湖里区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海沧区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翔安区地方税务局
蔡木卿
男,汉族,1957年10月生,福建同安人,1980年8月参加工作,湖南大学网络学院财政学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党支部书记。
1980年8月至1985年10月厦门市同安县税务局新店税务所、城关税务所、税政一股专管员、股员,1985年10月至1987年1月厦门市同安县税务局税政一股副股长,1987年1月至1990年4月厦门市同安县税务局税政一股、税政股股长,1990年4月至1994年8月厦门市同安县税务局税政科科长,1994年8月至2001年9月厦门市同安县地税局副局长,2001年8月至2007年9月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2007年9月至2009年11月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处长。2009年11月至今任现职。
主持全面工作。
郑澍
男,汉族,1970年6月生,福建福州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现任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
1992年8月至2000年10月福建省石油总公司干部、主任科员、副处级领导职务,2000年10月至2003年12月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对外税务分局副局长,2003年12月至2009年11月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兼对外税务分局副局长,2009年11月至今任现职。
王勤慧
女,汉族,1968年2月生,福建厦门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税务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
1988年7月至1996年5月任厦门市税务局第一分局科员、副科长,1996年5月至2001年7月任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局科长,2001年8月至今任现职。
李凯
男,汉族,1964年1月生,辽宁铁岭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税务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纪检员。
1982年10月至1984年6月厦门市税务三分局鹭江税务所见习干部,1984年6月至1988年3月厦门市税务三分局公园税务所干部、办事员,1988年4月1994年9月厦门市税务三分局稽管科科员,1994年9月至2000年7月厦门市思明地税局税政科副科长,200年8月至2001年8月厦门市思明地税局滨海分局副分局长,2001年9月至2003年12月厦门市开元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2003年12月至2009年11月厦门市地税稽查局稽查一科科长,2009年11月至今任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