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项目监督体系 | 分 类 | 政府监督、法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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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的 | 目标协调地发展 | 归 类 | 调控 |
即由社会中介机构、社会舆论以及社会团体对项目情况的监督。社会中介组织如咨询公司、监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所、律师事务所等。
1.社会审计
社会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所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委托提供的审计服务。
2.社会监理
建设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3.社会舆论监督
在大众传媒极度发达的今天,媒体舆论对项目实施的影响日益加大,甚至会影响到项目的投资决策。2100433B
政府作为项目干系人之一以及现代项目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政府进行监督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政府在诸如产业政策引导、规范建设程序、制定标准、进行质量监督等方面都可以通过立法和行政监督来达到规范项目活动主体、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政府对项目的监督,具体表现在:
1.项目投资方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企业的投资行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项目投资的选择性上具有较大的自主权。绝大多数企业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取得了项目的成功,这些项目的投资也确实为企业带来了盈利,增强了企业的发展能力;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由于企业缺乏明确的产业方向导向或按自己的经营思路和战略出发,把资金投向了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甚至限制发展的行业,从而带来损失。
项目投资方向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尤其是当前要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要求。只有坚持按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来规范和引导自己的项目投资行为,项目才有可能取得成功,也才有可持续性和长久的发展动力。
2.项目使用土地资源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起飞阶段,如何解决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是一大根本性的任务。而目前我国土地资源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也迫切要求提高项目使用土地资源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一个项目占用了土地,对其他项目而言具有排他性,即其他项目不可能再使用同一块土地进行投入,从而产生财务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这一意义上讲,如何提高项目使用土地资源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是解决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和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之间矛盾的一条切实可行的对策与措施。作为政府更是责无旁贷,要确保把有限的土地资源配置到更需要、更有效率的项目上。
3.安全与环保监督
(1)安全监督是指各级政府主管安全工作的部门及其授权的安全监督机构对建筑安全进行的行业监督。
(2)项目环境监督在政府项目监督管理中越来越重要,此项工作由政府环保部门负责。目前,在许多项目审批中,实行“环评”一票否决制,即项目环境评价没有通过,项目不得上马。
政府对环保的监督贯穿项目全过程,各阶段任务重点有所不同。
(1)启动期。对厂址选择和环境保护提出要求和制定相应措施方案,并审查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
(2)设计阶段。遵照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要求,检查落实设计文件中具体的环保目标和防治措施。
(3)投资期。审查环保报批手续及环保设施施工进度和资金落实情况,提出对周围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篪。
(4)经营期。督导项目产品需达到国家有关环保要求和标准。
(5)后评价期:政府环保部门应参与到评价当中,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工作进行评价。
4.规范建筑市场
政府规范建筑市场包括贯彻政策、资质审查、招投标管理、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及验收、价格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
5.监督建设工程质量
(1)该项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由其下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按项目特点配置相应人员。如房屋建筑工程按施工面积3~5万平方米配置一人;其他根据项目性质配置。
(2)程序:
①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一个月到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需提供勘察设计等资料)。
②质量监督站在两周内确定监督人员。
③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提出监督计划。
(3)内容:开工前的核查(勘查、设计单位资质等核查);施工中的抽查(按监督计划让监督员对工程质量抽查);完工后的核验(在施工单位验收的基础上核验)。
项目的法律监督主要体现在公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公证处的业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招标公证
公证机关根据招标方的申请,依法证明招标方、投标方及评标方在招投标过程中,一切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要求,是真实的意思表达。
2.购销合同公证
一般在合同签订地的公证机关申请。购销合同是指买卖双方为实现商品交换的目的,供方(卖方)将自己所有或经营管理的商品交付给需方(买方)所有或经营管理,并接受需方为此所付价款的协议。
3.货物运输合同公证
货物运输合同是由承运人按约定的运输方式,将货物按时送到指定地点,交给收货人,并向托运人收取运输的协议。货物运输合同公证在合同签订地公证部门办理。
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公证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发包方)与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承包方)签订的,完成具体建筑工程项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公证在合同签订地公证部门办理。
5.借款合同公证
一般是由出借人向借款人所在地公证处申请办理。
区纪委牵头财政、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区正在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从立项审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督检查。 一是对区级领导包联“双十工程”任务的落实情况和重点问题的调处稳控情况汇总制表,装订成册,并在...
这个问题问的比较模糊,不过一般是施工单位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然后依据设计文件写进度计划,监理根据这个进度计划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包括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控制等都是由此来的
职称评定总结工程师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我,2000年12月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先后工作于某某省第二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1年9月在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质量科任科...
现代预算监督体系的构建是实现制约和控制政府权力扩张的重要体现,也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在"互联网+"不断普及的今天,为了避免委托—代理、信息不对称、政府寻租等问题,现代预算监督体系的构建要从现代预算监督的目标出发,遵循预算监督的全面性、绩效性、及时性、科学性等原则。完善的现代预算监督体系包括了全过程预算监督体系、人大纵向监督体系、政府部门间横向监督体系、财政部门内部预算监督体系以及全民参与外部监督体系。现代预算监督体系的落实需要不断提高全民监督意识、普及现代信息技术、规范预算监督程序、建立财政报告机制、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人大问责机制。
北京 ****** 工程 质量管理体系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 ++++++工程 123456789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质量管理体系 中铁 ++++++工程 123456789 目 录 一、质量组织机构 . ....................................................... - 1 - 二、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 ................................................... - 2 - 三、 质量保证措施 . ...................................................... - 2 - 1. 思想保证 ......................................................... - 2 - 2. 组织保证 ....
行政机关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是招投标活动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规范和监督市场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的重要职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规定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监督招标投标活动、 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时,应当遵循职权法定、合理行政、程序正当和高效便民等原则。
国家司法机关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当事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有行贿、串标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 《刑法》)的行为,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滥用职权、渎职侵权等职 务犯罪行为,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投标的公开原则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主要信息应当向社会依法公开。信息公开是实施社会监督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保障社会公众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必要和充分的知情权,才能依法履行监督权。常见的社会监督方式 有社会公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等。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 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反映,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 依法受理举报,履行行政监督职责。
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得以广泛运用,社会公众、社会舆论以及新闻媒体监督并规范招 标投标市场秩序的作用日益突显和重要。2015年,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 建立运行,有利于打破行业和地方分割界限,推动市场信息一体化建设,为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当事人、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监察机关等各方提供市场信息集 中公开、动态共享服务,依法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目前激励约束机制问题:缺乏一个相应的监督体系
很多施工单位虽然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但是在其运行过程中,由于还缺乏一个相应的监督体系,导致激励约束机制的运行随意性较大,弹性也较大,容易导致计划与实际效果的较大偏离,因此,建立相应的监督体系,势在必行。
国家一级的安全监察是国家授权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对企业执行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纠正和惩诫。二、三、四级监督属于行业和企业的内部监督,它运用上级行政赋予的职权,对企业内有关生产安全的问题进行事先、事后的检査、监督,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同时也要协助企业抓好安全管理工作。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