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消防水池 | 外文名 | Fire po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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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用 | 储存消防用水 | 性 质 | 水源补充手段 |
目 的 | 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 | 分 类 | 一般消防水池、高位水箱 |
采用玻璃纤维、高分子树脂等高强度耐酸碱材料一次成形。轻质高强,密封性好,永不渗漏。安装施工方便快捷,可用于消防、消防车和各类建筑小区、施工工地消防蓄水等。
产品规格同玻璃钢化粪池,有3~60立方共12个型号可供选用,如容量超过60立方的可采用多个产品串联或并联的方式拼装使用。
采用玻璃纤维、高分子树脂等高强度耐酸碱材料一次成形。轻质高强,密封性好,永不渗漏。安装施工方便快捷,可用于消防、消防车和各类建筑小区、施工工地消防蓄水等。
产品规格同玻璃钢化粪池,有3~60立方共12个型号可供选用,如容量超过60立方的可采用多个产品串联或并联的方式拼装使用。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3、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1、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2、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
4、容量大于10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物(水泵房除外)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
(高规新增条文。消防水池储水或供固定消防水泵或供消防车水泵取用。本条对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作了规定,说明如下:
一、为便于消防车取水灭火,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口或取水井的尺寸应满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装、检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
二、为使消防车水泵能吸上水,消防水池的水深应保证水泵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
三、为便于扑救,也为了消防水池不受建筑物火灾的威胁,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的位置距建筑物,一般不宜小于5m,最好也不大于40m。但考虑到在区域或集中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设计上这样做有一定困难。因此,本条规定消防水池取水口与被保护建筑物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OOm。
当消防水池位于建筑物内时,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的距离仍须按规范要求保证,而消防水池与取水口或取水井间用连通管连接,管径应能保证消防流量,取水井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最大一台(组)水泵3min的出水量。)
6、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
7、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8、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水池结构自重(标准值)
长 宽 厚 |
容重 |
单项重 |
底板 14.2 9.2 0.35 |
25 |
1143.1 |
池壁 50 3.7 0.3 |
25 |
1387.5 |
顶板 13 8 0.25 |
25 |
650 |
覆土 13 8 0.6 |
18 |
1123.2 |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7.1规定(应该使用新规范2014的GB50016-2014):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³。
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³。
从现行的规范及所见到的资料里都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储水量是一个18m³还是两个18m³。因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将GBJ84-85中的18m³理解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分钟消防储量(与原GBJ45-82第6.2.3建筑物内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用水量,按30L/s计算巧合)。因此设计消防检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出现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为36m³的情况(其他情况还多,不一一列举了)。
究竟如何理解规范,采用何值(对一类高层而言)才是“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呢?
18m³是指10分钟消防总贮量,消防二字含义为:所有消防手段(包括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不存在24m³或36m³的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一般说来火灾发生时,如果有人在火灾现场,则除了灭火器等扑救外,会动用消火栓灭火,绝不会坐视不救而等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作,任其火灾扩大(火灾不到一定程序,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不会动作的)。这样在初起火灾时,即消防队到达现场前之5~10分钟内不可能有6~8股水柱同时使用灭火,一般两股水柱应为现实的,如不放心,加倍也只有4股水柱作用。
这是因为:
(1)初起火灾不大可能出现火灾层的上、下层同时“灭火”;
(2)不大可能有多人同时灭火,如有,那么在消火栓启用同时定会按启动消防泵之按钮,这样就不存在储量不够的问题了。这个时期(5~10分钟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不会动作,故18m³储水量即使是有4股水柱工作,则10分钟也只用去12m³。仍有6m³未动用。另外,有的设计者在高位水箱的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上设置水流指示器(设置与否有争论),当消火栓动用后,即使无人按消火栓箱处启动水泵按钮,则因水流指示器动作,在消防控制室有灯光和音响信号,值班人员可依据情况启动或“延时”启动消防泵。笔者不主张设水流指示器,更不主张由水流指示器信号经控制柜直接启动消防泵。
第二,当发生火灾时无人在现场,如娱乐场所、仓库等等,则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并且该系统只要有一个喷头动作,压力开头将在60秒内动作发出电信号,向控制中心报警,并经控制箱切换启动消防泵。即使几个喷头动作,18m3储水量也仅仅动用约三分之一。
第三,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理想,火灾漫延、扩大,消防队到达现场,消火栓开始使用时,早已不是10分钟的问题了,直接启动消防供水灭火。此时高位水箱中仍有相当量的储水。
第四,初起火灾在5~10分钟后,消防队才到达现场,在此之前一般说来,消防泵应没有启动。如果启动了就不存在18m³储水量够不够用的问题。如果没有启动,则因高位水箱位下降到低水位(即消防储量水位)时,生活水泵将启动供水。也就是说在火灾发生后的5~10分钟内,生活水泵继续供水5~10分钟,这样因消防储量已动用,实际上生活泵供水基本上是供给了消防用,因水位已可能是在消防储量以下,生活出水管无水可出,亦即说明供10分钟内消防用水量不止18m³,是够用的。
第五,如果因为是超高层建筑或普通一类高层,因水箱设置高度不够而设置增压系统,那么对于高区(或叫上区)消防来说,高位水箱的消防储水量单单对直接灭火而言,其意义几乎为零。当然为了使增压系统正常工作及中、下区来讲,高位水箱之消防储量仍然是必须的。
创新研发了预制混凝土消防水池,结实耐用,抗压强度高,可安装于道路及停车位下,施工完成后可通过50吨载重汽车。已应用于消防蓄水和海绵城市的地下蓄水等各种蓄水工程中,起到人工现场制作及玻璃钢制品无法达到的效果。
产品规格同玻璃钢消防水池,有3-50立方共10个型号可供选用,容量超过50立方可采用多个产品串联或并联方式拼装使用。
室外消火栓 单位 供水时间 T: 2 h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25 L/s 室外消防水量V 1 180 m 3 室内消火栓 供水时间 T: 2 h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 20 L/s 室内消防水量V 2 144 m 3 喷淋: 供水时间 T: 1 h 喷淋用水量 26 L/s 喷淋用水量V 3 93.6 m 3 自来水补给: 供水时间 T: 0 h 假设水速v 1 m/s 加设进水管径D 80 mm 自来水补给水量V 4 0.00 m 3 消防水池 V(未计补水) 417.60 m 3 消防水池 V(计补水) 417.60 m 3 消防水池长宽高 水池长度a 11.00 m 水池宽度b 10.00 m 水池高度h 3.50 m 水池有效高度 h1 3.30 m 消防水池实际容积 385.00 m 3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 363.00 m 3
1#消防泵房:(油炉房南侧) 3%泡沫现场存量: 6T+5T+2T+3T=16T 按 3% 配 水: 16/3×97=520T 现场水量: 水 池: 14M×12M-4M×4M=152M2 水 池 深 度:3.2M(地下) +1.4M(地下) =4.6M 实际有效高度: 4M 152M2×4M=608T 2#消防泵房:(焚烧炉东侧) 3%泡沫现场存量: 5T+2T=7T 按 3% 配 水: 7/3×97=226T 现有水量: 水 池: 20M×12.7M-10M×4M=214M2 实际有效高度: 4M 214M2×4M=856T 注:补水管道为 DN80,每小时流量 60T/80T 备注:①在 1#水池增加 1台 200T/h 水泵从河中应急补水; ②改装补水管道为 DN100。
消防水池设置的要求:
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储存消防用水的构筑物,是天然水源、市政给水管网等消防水源的一种重要补充手段。消防水池分为生产,生活和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生活、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生产、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独立的消防水池。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
(l)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建筑物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二类高层居住建筑除外)。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确定如下:
(1)独立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独立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在发生火灾时能保证连续补水的条件卜,消防水池的容积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补充的水量。确保在火灾时向水池连续供水的条件为:①消防水池有两条进水管,且分别从环状管网的不同管段取水;②若部分采用供水设备,该供水设备应设有备用泵和备用电源(或内燃机作为备用动力),能使供水设备不间断地向水池供水的输水管不少于两条。
〔2)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合用的水池有效容积。其为生活用水的调节水容积、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及生产事故储备水容积之和。
消防水池的设计要求是:
(1)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一个水池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2)为了保证火场供水的可靠性,当计算出的消防水池容积小于36m^3时,仍应采用36m^3;为了确保清池、检修、换水时的消防应急用水,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1000m^3(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50Om^3)时,应分设成两个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缺水地区可延长至96h.
(4)消防水池的储备量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其水池应符合有关要求。
(5)消防水池设计应保证池内水经常流动,以防腐化变质。
〔6)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口在储罐区应有保证易燃,可燃液体不流入消防水池的设施。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确定如下:
(1)独立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独立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在发生火灾时能保证连续补水的条件卜,消防水池的容积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补充的水量。确保在火灾时向水池连续供水的条件为:①消防水池有两条进水管,且分别从环状管网的不同管段取水;②若部分采用供水设备,该供水设备应设有备用泵和备用电源(或内燃机作为备用动力),能使供水设备不间断地向水池供水的输水管不少于两条。
〔2)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合用的水池有效容积。其为生活用水的调节水容积、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及生产事故储备水容积之和。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储存消防用水的构筑物,是天然水源、市政给水管网等消防水源的一种重要补充手段。消防水池分为生产,生活和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生活、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生产、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独立的消防水池。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
(l)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建筑物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二类高层居住建筑除外)。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确定如下:
(1)独立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独立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在发生火灾时能保证连续补水的条件卜,消防水池的容积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补充的水量。确保在火灾时向水池连续供水的条件为:①消防水池有两条进水管,且分别从环状管网的不同管段取水;②若部分采用供水设备,该供水设备应设有备用泵和备用电源(或内燃机作为备用动力),能使供水设备不间断地向水池供水的输水管不少于两条。
〔2)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合用的水池有效容积。其为生活用水的调节水容积、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及生产事故储备水容积之和。
消防水池的设计要求是:
(1)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一个水池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2)为了保证火场供水的可靠性,当计算出的消防水池容积小于36m^3时,仍应采用36m^3;为了确保清池、检修、换水时的消防应急用水,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1000m^3(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50Om^3)时,应分设成两个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缺水地区可延长至96h.
(4)消防水池的储备量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其水池应符合有关要求。
(5)消防水池设计应保证池内水经常流动,以防腐化变质。
〔6)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口在储罐区应有保证易燃,可燃液体不流入消防水池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