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西华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施行地区 | 西华县 |
---|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宜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生态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各乡镇办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庄(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杂物、残垣断壁和危房的清理,做到“四化”,即: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积极对乡村排水管网、厕所、畜禽圈养、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改进。突出抓好环县城、乡镇所在地、国省县主干道、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理、村收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到2017年底,完成1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二)长期目标。在巩固近期目标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抓不懈。到2020年底,完成53个村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解任务见附件1)。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状况;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现有绿化设施,具备条件的乡镇办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美化”,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街、临路建筑立面,统一粉刷墙壁,规范村内主街道建筑色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庄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墙、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村庄、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亮化”,村庄主要道路安装路灯。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等亮化设施,对已损坏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净化”,重点治理村内主干道污水排放、村街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以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净化要求。
(二)继续推进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主街硬化,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继续推行“户清理、村收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范围内管网配套建设,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建成区、中心村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水、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配齐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运输车等装备设施。每个村庄有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和人力垃圾清洁车,每个乡镇办建有垃圾转运站和垃圾转运车。加快农村专业环境卫生队伍建设,各村因地制宜配备齐全保洁员,加强保洁人员管理,提升保洁人员素质。
(三)积极推进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建设。在全县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抓好环县城、国省县主干道沿线连片整治示范区建设,其他乡镇办根据实际情况抓好本乡镇办的示范区,培育示范典型。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为全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探索积累经验。“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精品示范点”,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打造一批城乡统筹、独具特色、生态文明的精品亮点,每个乡镇办打造若干精品村。“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农产品产地污染源管理、推广农牧结合和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沼气等新型能源,实现养殖大户和散养殖户污染物统一收集、统一处置、统一利用。
(四)大力推进生态乡村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管并重、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计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农村覆盖,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5月—6月)。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各乡镇办、村(居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2月)。全民动员,部门联动,上下协调,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特别是做好环县城、乡镇周边和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长期整治阶段(2017年12月--2020年12月)。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遵循乡镇办、村(居委会)空间布局、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生态乡村、美丽乡村和特色宜居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加快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落实,逐步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四)考核验收阶段(实施期间每年12月份)。每年12月份,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环保、住建、财政、农业、畜牧、卫生等有关单位,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行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住建、农办、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单位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和年度工作安排等。各乡镇办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联动。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县住建局负责开展县域内历史遗留垃圾清理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县区域内河道整治和清淤疏浚工作及负责饮用水安全确保饮用水水压达标率100%;县农业局负责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县畜牧局负责县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明确各级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当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建设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确保已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并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实行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乡镇办具体负责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实施和日常维护,建立实施环卫管理制度。村(居委会)要制定实施环卫保洁的村规民约,管理环卫设施,做好对村民的宣传引导工作。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深化宣传教育。各乡镇办要着眼长远,集中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义和常识,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民群众增强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现场观摩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验收。同时设立督办卡,对各乡镇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检查结果通报全县。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乡镇办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包括治理垃圾、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村庄规划建、设和管护机制。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二、重点任务(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
你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这样来得最快最有效,省时省力提供范文一篇: 为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步伐,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省、市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统一部署,特制定新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你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这样来得最快最有效,省时省力 提供范文一篇: 为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步伐,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省、市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统一部署,特制定新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县财政局 县环保局 二○一一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 省、市关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和 《河南省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豫政〔2010〕64号 )精神,按照《平 顶山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平政办〔 2011〕44号印发 ),结合我县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建 设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 统筹谋划、突出 重点,整合资源、协调联动,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的脏、 乱、 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 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实 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 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
1 嵩明县嵩阳二小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嵩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城市形 象,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发展环 境,结合《嵩明县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要求和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 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 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 改革创新、 依法治县,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 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环境质 量、人民是质量,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具有特色的现 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全民动员,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疏 堵结合、全面提升”的原则,深入开展重要城乡道路、出入 口及重点区域市容市貌、道路建设、园林绿化、公厕管理、 交通治理、垃圾处理、
为更好地开展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全面推进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落实国家“以奖促治”政策,解决生态县建设及农村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加快实现农村环境改善,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沈环保〔2010〕2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以奖促治”政策,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根据大连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2012-2014)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以奖促治”政策,以生态市建设为主线,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以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及畜禽养殖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为重点,通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集中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示范先行。选择乡镇、涉农街道有积极性的、必须要保护的、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的、且能真正起到示范作用的地区,率先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2.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结合涉农部门职责,集中使用涉农资金,多角度、全方位形成管理投资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3.广泛参与,透明公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村环保科普知识宣传。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示范区域、示范项目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推动连片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4.条块结合,确保实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是市政府,由政府各相关部门统一指导,纳入示范区域的乡镇(涉农办)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形成良好的上下联动机制。把突出环境问题是否解决、区域环境质量是否得到改善,作为衡量连片整治成效的主要标准。
5、抓点带面,稳步推进。在连片整治、前期示范、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治范围,因地制宜,重点推进,努力提升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三、示范区域及治理目标
瓦房店市连片整治示范区分两个区域:一是复州河流域内的村庄;二是辽宁沿海经济带瓦房店区域村庄。
通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建立起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生活污水及畜禽养殖等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饮用水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村庄居住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和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机制。开展连片整治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畜禽粪便处理和综合利用率均达到70%以上,垃圾清运率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加强对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详见附件)
(二)资金保障。按照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资金保障计划,大连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2012-2014)计划总投资1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亿元,国家、市、县依1:1:0.5配套比例,市县两级配套6亿元。市政府保证市级配套资金到位,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纳入预算安排。乡镇、涉农街道、村要保证后续运行费用,要研究多种创收方法弥补运行经费的不足,市级财政将予以适当补助,确保示范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
(三)项目监管。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工作制度。按期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资金到位和安排使用,后续管理措施与制度的建立等内容。财政局、环保局要对工程管理、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在既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对不能确保项目良好运行的乡镇、涉农街道、村责任人,市委、市政府将予以组织处理,确保连片整治项目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农村的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能够在良好环境中生产、生活,享受到发展的成果。
(四)严格考核。各乡镇、涉农街道要结合实际,明确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内容、范围、目标、措施、责任分工,建立目标考评机制,形成全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主动治理农村环境的乡镇、涉农街道,要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不能如期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乡镇、涉农街道,要停止安排或追缴下达的补助资金,并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
(五)运行管理。示范项目建成后,乡镇、涉农街道、村要加强运行管理,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示范项目长期稳定运行,发挥实效。
(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示范区域内乡镇、涉农街道环保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建立项目管理长效机制。探索建立适用于农村的日常监管模式和运行资金保障渠道,确保治理设施发挥效益。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加强监察、监测资金投入,提高管理能力,完善农村环保长效管理机制。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浉河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浉政〔2011〕43号
各乡、镇、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浉河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