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蓄光消防安全标志 | 标准号 | GA 480.3-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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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归口 |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4-03-18 |
批准发布部门 | 公安部 | 实施日期 | 2004-10-01 |
姚松经、张德成等。
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等。
消防安全标志由安全色、边框、以图象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以表达与消防有关的安全信息。消防安全标志的颜色应符合GB 2893中的有关规定。1、消防安全标志作用就是提示、提醒、指引。2、...
这个安全标志常见的疏散指示he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设施器材提醒标志,安全出口在门洞上方200mm,疏散指示距地0.3-0.7m,其他的提醒指引标志设置在明显易见的部位高度不超过2.2m的。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蓄光消防安全标志(phosphorescent fire safety sign)是指用蓄光色漆印刷。喷涂或用蓄光色膜粘贴在基材上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牌。蓄光材料表面能够吸收照射的能量,当其表面所受的照度低于某一数值时,能够发出可见光。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GA 480.1-2004)》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2100433B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6部分):搪瓷消防安全标志(GA 480.6-2004)》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