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消防安全标志 | 外文名 | Fire safety sig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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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 GB 15630-1995 | 发布日期 | 1995-7-19 |
标志特征 | 安全色、边框、图象等 | 作 用 | 表达与消防有关的安全信息 |
消防安全标志几何尺寸
消防安全标志的几何图形尺寸以观察距离D为基准,计算方法如下:
7.1 正方形
边长d=0.025D
7.2 三角形
内 边:a=0.035D
边框宽:c=0.124a
圆角半径:r=0.080a
7.3 圆环和斜线
内 径:d1=0.028D
外 径:d2=1.25d1
斜线宽:c=0.100d1
斜线与水平线的夹角a=45°
5.4 由图形标志、方向辅助标志和文字辅助标志组成的长方形标志
短边:d=0.025D
长边:6=1.60a
消防设施标识
1 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水箱间、水泵房、消防控制室等场所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2 消防设施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其它设施配电柜(配电箱)的标识;备用消防电源的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主消防电源配电柜(配电箱)的标识;不同消防设施的配电柜(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3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阀门、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等场所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标识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
4 消防水池、水箱、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的管道、控制阀、控制柜应设置提示类标识和相互区分的识别类标识。
5 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应设置与其它系统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并标明流向。
6 灭火器的设置点、手动报警按钮设置点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7 防排烟系统的风机、风机控制柜、送风口及排烟窗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和“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的警示类标识。
8 常闭式防火门应当设置“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关闭”警示类标识;防火卷帘底部地面应当设置“防火卷帘下禁放物品”警示类标识。
危险场所、危险部位标识
1 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室外、室内墙面、地面及危险设施处等适当位置应设置警示类标识,标明安全警示性和禁止性规定。
2 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室外、室内墙面等适当位置应设置安全管理规程,标明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危险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
3 仓库应当划线标识,标明仓库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
品的仓库应当设置标明储存物品的类别、品名、储量、注意事项和灭火方法的标识。
4 易操作失误引发火灾危险事故的关键设施部位应设置发光性提示标识,标明操作方式、注意事项、危险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
安全疏散标识
1 疏散指示标识应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并应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标明疏散方向。
2 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性的自发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3 单位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消防车道等处应设置 “禁止锁闭”、“禁止堵塞”等警示类标识。
4 消防电梯外墙面上要设置消防电梯的用途及注意事项的识别类标识。
5 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等住宿场所的房间内应当设置疏散标识图,标明楼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
基本信息
标准号StandardNo: GB 15630-1995
中文标准名称StandardTitle in Chinese: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英文标准名称: Fire safety signs
发布日期IssuanceDate: 1995-7-19
实施日期ExecuteDate: 1996-02-01
首次发布日期FirstIssuance Date: 1995-7-19
标准状态StandardState: 现行
复审确认日期ReviewAffirmance Date: 2010-11-18
计划编号Plan No:
代替国标号ReplacedStandard:
被代替国标号ReplacedStandard:
废止时间RevocatoryDate:
采用国际标准号AdoptedInternational Standard No: ISO 6309:1987
采标名称AdoptedInternational Standard Name:
采用程度ApplicationDegree: NEQ
采用国际标准AdoptedInternational Standard: ISO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220.10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80
标准类别StandardSort: 产品
标准页码NumberofPages:
标准价格(元) Price(¥):
主管部门Governor: 公安部
归口单位TechnicalCommittees: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DraftingCommittee: 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6309-1987《消防——安全标志》。
本标准规定了与消防有关的安全标志及其标志牌的制作、设置位置。本标准的应用领域要尽可能广泛地扩大到需要或者应该的一切场所,以向公众表明下列内容的位置和性质:A.火灾报警和手动控制装置;B.火灾时疏散途径;C.灭火设备;D.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地方或物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GB 4327—84《消防设施图形符号》所覆盖的设计图或地图上用的图形符号。
消防安全标志杆的颜色应与标志本身相一致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占先、刘伶凯、姚松经。
参考网址:http://image.baidu.com/i?tn=baiduimage&ct=201326592&lm=-1&cl=2&fr=ala1&word=%CF%FB%B7%C0%B0%B2%...
常见的消防安全标志
安全出口 疏散门 灭火器 消火栓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2893 安全色
6 消防安全标志牌的制作
6.1 消防安全标志牌应按本标准的制作图来制作。标志和符号的大小、线条粗细应参照本标准所给出的图样成适当比例。
6.2 消防安全标志牌都应自带衬底色。用其边框颜色的对比色将边框周围勾一窄边即为标志的衬底色。没有边框的标志,则用外缘颜色的对比色。除警告标志用黄色勾边外,其他标志用白色。衬底色最少宽2mm,最多宽10mm。
6.3 消防安全标志牌应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如金属板、塑料板、木板等。用于室内的消防安全标志牌可以用粘贴力强的不干胶材料制作。对于照明条件差的场合,标志牌可以用荧光材料制作,还可以加上适当照明。
6.4 消防安全标志牌应无毛刺和孔洞,有触电危险场所的标志牌应当使用绝缘材料制作。
6.5 消防安全标志牌必须由被授权的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
7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位置
7.1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在醒目、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地方,并使人们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注意它所表示的意义。
7.2 消防安全标志不应设置在本身移动后可能遮盖标志的物体上。同样也不应设置在容易被移动的物体遮盖的地方。
7.3 难以确定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位置,应征求地方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荧光消防安全标志(fluorescent fire safety sign)是消防词汇。
用荧光色漆印刷、喷涂或用荧光色膜粘贴在基材上等方式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牌。
自发光消防安全标志(self-luminous fire safety sign)是消防词汇。
用自发光材料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牌。
组合材料消防安全标志(combined material fire safety sign)是消防词汇。
用光致发光材料与逆反射材料色漆印刷、喷涂或用组合材料色膜粘贴在基材上等方式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