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现场制造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的术语和定义、受检单位、监检机构、监检人员、工作程序、现场制造监检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TSG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范围内现场制造压力容器的监检工作。本标准不适用于超高压容器、地下储气井、非金属压力容器现场制造的监检。对于现场组焊压力容器的监检,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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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压力容器指的是一般情况下具备了压力和介质指标范围内的要求的压力容器,比如常见的有各类材质反应釜,储罐及换热器等。 为了便于安全监察和管理,按容器的压力等级、容积、介质的危害程度及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和...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已经作废现行标准为: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
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程 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 )适用范围内压力容器(不包括超高压容器、地下储气井、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现场制造的监督检验工作。
本标准重点描述大型压力容器(含球罐)在使用现场(区别于制造厂内)的制造监检程序、方法和内容,包括:制造单位的资格、项目告知、分包的控制、组对的控制、焊接现场的控制、焊接试验件的控制、热处理的控制、耐压试验的控制以及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的评价等方面。 2100433B
压力容器现场制造监督检验记录 产品名称 产品编号 类别 设计单位 设计批准书号 设计标准 图号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制造、检验验收标准 制造编号 技 术 参 数 设计压力:壳程(壳体) MPa管程(夹套) MPa 设计温度:壳程(壳体) ℃ 管程(夹套) ℃ 工作介质:壳程(壳体) 管程(夹套) 最高工作压力:壳程(壳体) MPa 管程(夹套) MPa 结构形式: □ 塔 □ 立式圆筒 □卧式圆筒 □ 其它 □ 单层 □ 多层(□热套 □绕带 □包扎) 换热面积 m2 容积 m3 重量 kg 规格 mm 壁厚 mm 总长 mm 主体材质 1 压力容器现场制造监督检验记录 无 损 检 测 要 求 无损检测方法:□ RT □UT □TOFD □MT □PT □ET □AE □其它 无损检测仪器 无损检测标准 图样规定无损检测比例 无损检测时机 其它要求 热 处 理 要 求 是否进行
压力容器制造与监督检验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俗称压力容器制造监检,简称监检,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22号令《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而实施的压力容器强制性检验。目的是监督压力容器制造厂家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监检由厂家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授权有相应资格的检验机构承担。具体要求在《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是明确规定。包括图样审查,材料检验,焊接,外观和几何尺寸,无损检测,热处理,耐压试验,安全附件,泄漏检测,出厂文件,产品铭牌等。全部监检工作完成后,由监检机构出具《监检证书》。
监检的检验检测工作基础仍然是制造厂家本身实施的检验,监检单位主要审查制造厂家的检验方案,检验作业指导书和检验结果。同时监工作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大纲》和《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项目表》进行。监检并不考虑特殊压力容器的特殊要求,难以满足特别用户的特别需要。2100433B
中国《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是劳动部于1990年8月颁发的关于压.力容器安全质量管理监督检验内容和要求的技术法规(以下简称《规则》)。根据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出。适用于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所制造(含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规则》要求:产品接受监督检验的单位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监督检验工作应在压力容器制造现场,且在制造过程中进行。
监督检验的主要依据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和《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监督检验内容包括对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涉及安全质量的项目进行监督检验和对受检单位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规则》主要内容:监督检验项目和方法、监督检验单位和监督检验人员及其职责、受检单位、监督和管理等。 2100433B
第二十二条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应在制造过程中进行,未经监督检验或经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销售、使用。
第二十三条 境内制造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由制造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有资格的检验机构承担;境外制造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授权有资格的检验机构承担。
从事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对检验合格的产品出具监督检验合格证明。
第二十四条 制造企业必须对产品安全性能负责,并配合检验机构开展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