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外文名 | People's Government of Tibet Autonomous Reg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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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属性 | 西藏自治区的国家行政机关 | 地理位置 | 拉萨市城关区康昂东路1号 |
现任领导 | 严金海(代主席) [32] | 政府官网 | http |
地名 |
驻地 |
行政区划代码 |
区号 |
拉萨市 |
城关区 |
540100 |
0891 |
日喀则市 |
桑珠孜区 |
540200 |
0892 |
昌都市 |
卡若区 |
540300 |
0895 |
林芝市 |
巴宜区 |
540400 |
0894 |
山南市 |
乃东区 |
540500 |
0893 |
那曲市 |
色尼区 |
540600 |
0896 |
阿里地区 |
噶尔县 |
542500 |
0897 |
严金海:西藏自治区副主席、代理自治区主席
陈永奇(男,汉族):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白玛旺堆(男,藏族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姜杰: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甲热·洛桑丹增(男,藏族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多吉次珠(男,藏族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坚参(男,藏族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张永泽: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张延清(男,藏族)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日喀则市委书记
罗梅(女,藏族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
孟晓林: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江白(男,藏族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党组书记
张洪波: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互联网党工委副书记、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任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普布顿珠(男,藏族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王勇(男,汉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朱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2018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对全区机构改革工作和组织落实机构改革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方案》,标志着我区机构改革由制定方案阶段转入组织实施阶段。根据《方案》,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55个,其中,党委机构14个,政府机构41个。
1965年9月9日,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西藏自治区从而自上而下设立了民族自治领导机构,开始行使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权,成为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自元朝中央政权始终对西藏行使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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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的成立对西藏的意义如下:1、西藏自治区的成立标志着西藏建立了人民政权,宣告了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并开始全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2、西藏自治区的成立使西藏各族人民从此享有了自主管理本地区事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西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西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局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藏自治区信访局、西藏自治区政府研究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
西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西藏自治区能源局(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管理)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地址:中国拉萨市城关区康昂东路1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林业局《西藏自治区农牧民安
<正>藏政办发[2017]3号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7号
《西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已经2007年1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向巴平措
2007年2月2日
西藏自治区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办法
(2000年9月30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0号公布根据2018年1月12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办法
(2013年7月21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7月25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