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设15个处(室)和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接待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处室:办公室
处室职责:负责市政府办公厅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负责信访、计划生育等工作。
处室:组织人事处
处室职责:负责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干部教育培训、出国(境)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负责外地行政机关驻西安办事机构的审批、联络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有关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处室:综合一处
处室职责: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和工作需要开展调查研究。办理财政、审计、监察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处室:综合二处
处室职责:负责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机构编制、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事侨务、粮食、机关事务、地铁建设、物价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处室:综合三处
处室职责:负责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内外贸易、卫生与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工商、质监、会展、浐灞生态区管委会、航空基地管委会、航天基地管委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处室:综合四处
处室职责:负责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渭北工业区建设)、国有资产监管、经开区管委会、金融、城投、建工集团、供销联社、物资总公司、工业合作联社、工业资产公司、机电化工(轻纺建材)公司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处室:综合五处
处室职责:负责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政法、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统计、高新区管委会、国际港务区管委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处室:综合六处
处室职责:负责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教育、科技、民族宗教、体育、法制、政策研究、政务服务、驻外办事处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处室:综合七处
处室职责:负责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人防、参事、地方志、曲江新区管委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处室:综合八处
处室职责:负责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环境保护、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公用、城市管理、住房公积金、秦岭生态保护、沣东新城管委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处室:综合九处
处室职责:负责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城乡统筹、信访维稳、民政、水务、农林、安全生产、地震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处室:会议处
处室职责: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会务组织和纪要起草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集体出席重大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
处室:信息处
处室职责: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政府系统政务信息采编、报送工作;负责政府系统舆情信息收集、编报工作;开展信息调研和业务培训。
处室:机要处
处室职责:负责各类来文来电的接收、登记、转办、印制、分发、传递、归档工作;负责复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各类文稿;负责管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印鉴。
处室: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处室职责:负责市政府离退休领导、市政府办公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负责市政府、市应急委员会应急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全市应急体系规划和应急平台规划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预防预警、应急演练、调查评估、应急保障、科普宣教工作;负责市政府值班和市长专线电话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向省政府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信息;负责办理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负责电子政务及全市党政专用通讯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对电子政务网运行的监督检查,保障安全运行,促进资源共享;指导和推动全市各部门、各区县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陈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
李德文: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党组副书记
张选民: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张伟明: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姜洪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一)围绕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书处理工作。
(四)研究市政府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五)负责向省政府、市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部门、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负责本级公务接待工作,指导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部门的公务接待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查工作。
(十)指导全市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民网、市长信箱等网络媒体信息的办理工作。
(十一)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农,商,兵,文,教,卫,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洪湖好吗?当地政府部门都不上网吗?他们都是在家里上班吗?不要出门的吗?看不到洪湖南滨大楼出了这么多骗子公司吗?耳朵也听不到吗?还是每天都在哪里和他们一起吃饭喝酒?洪湖政府办公室是不是木有人上班了?我都...
划入原市信息化办公室的电子政务职责。
将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的职责划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将市监察局承担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厅,增加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加强市政府有关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辅助决策以及督促落实职责。
市长、副市长及其秘书编制单列。
市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79名。其中:秘书长(厅主任)1名,副秘书长(厅副主任)6名,纪检组长1名;处级领导职数3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各1名)。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行政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
市接待办公室行政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3名。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副主任3名(其中副局级1名,处级2名)。
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行政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
2021年6月,中共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行政效能推进处支部委员会被授予“西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正> 根据市政府机构变动情况和市政府领导分工的调整,现将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分工调整明确如下:韩建绪:协助分管市长协调处理市农业局、市黑河供水工程管理局等方面工作。毋晖:协助分管市长协调处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改善投资环境投诉中心、市浐灞河综合治理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西安城墙景区管理委员会、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公司等方面工作。秦鸿学:协助分管市长协调处理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
<正>市政办函[2016]241号2016年9月26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公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应加强占道施工区域交通管理,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可提出整改及处罚意见,由市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
市政管理部门对无特殊情况不按期限完工或拒不落实整改措施的施工单位建立不良施工单位记录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的挖掘、占用施工作业资格。
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各开发区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切实加强对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工程施工的管理,保障市政设施的完好及安全,提高城市道路运行效率,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工程建设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工程包括: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进行的城市道路、桥涵及城市供水、再生水、排水、燃气、热力、照明、电力、通信、消防、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园林绿化、地铁、人防等设施的建设和养护工程。
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工程按城建计划安排制定实施计划,实行统筹安排、统一管理,遵循同区域错时实施、同路段同步建设的原则。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市市政设施管理局是市本级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各开发区依照市市政公用局委托的范围和内容,按本办法的规定对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工程进行管理,并在完成每项挖掘、占用施工工程许可后,一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情况报备市市政公用局。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项目同时报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交警、规划、环保、市容园林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管理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