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温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瓯江杯奖 [1] | 部 门 | 温州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协会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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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综合工程奖、专项奖 [1] |
温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瓯江杯奖评审细则
发布部门:温州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14-04-18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修订公布)
第一条 为提高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进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鼓励广大勘察设计人员用新理念、新方法积极引进消化、推广应用并自主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软件,努力创造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消耗低、污染少、环境美、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优秀勘察设计项目,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评审办法》和《温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瓯江杯奖评审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申报条件
1、申报温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瓯江杯奖的项目(以下简称申报项目)必须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文件(附复印件)。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3、申报项目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应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达到安全、经济、适用、美观和节能的要求,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好。
4、申报单位应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附复印件),其申报项目应是在资质范围内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的。
5、申报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应自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遵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附项目合同复印件)。
6、申报项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法》,凡不符合节能要求的项目不能参评。
7、申报项目应是通过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的项目,并能较好地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
8、经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项目。
9、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也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历届未被评上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10、合作项目必须填报主创单位、合作单位及合作各方共同确认申报的证明,并附有合作各方资质证明及为完成该项目的相关材料。
第三条 申报项目的标准和规模
申报项目的勘察设计应在主体专业或多个专业中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整体水平达到省内或接近国内同类项目先进水平。
1、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项目。
2、总建筑面积在20000㎡及以上,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小区项目;总建筑面积在20000㎡及以上,独立的高层、小高层住宅项目。
3、风景园林工程总建筑面积在500㎡及以上或工程占地20000m2及以上,园林建筑面积500㎡以上及总投资额(工程造价,下同)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4、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交通、水利、通讯等工程项目。
5、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市政项目(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隧、防洪、市政风景园林及环境卫生等)。
6、申报工程勘察与工程测量的项目规模必须符合上述1-5款的要求。申报项目的勘测方法和手段先进,有独创性,能以恰当的工作量和勘测精度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勘测全过程均经过严格检查和审核,成果要正确地反映客观实际,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7、技术复杂,难度较高的特殊工程项目,科学技术上有所突破的项目,申报不受上述各款约束。
8、为鼓励丙级资质单位申报勘察设计瓯江杯奖,其勘察设计接近中型(原等级分类为二级)规模的小型项目可以申报,但此类项目仅列入佳作奖评选范围。
第四条 申报项目类别
温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瓯江杯奖分为综合工程奖和专项奖两个类别。
综合工程奖分为: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设计、能源工程设计、交通工程设计、石油化工工程设计、通信工程设计、工业工程设计、地下空间开发工程设计等。
地下空间开发工程设计申报奖项的,应是独立开发的城市人防工程、大型地下工程,不包括建筑物的地下层及附建式人防。
专项奖分为:岩土工程、建筑结构、建筑智能化、建筑绿色节能(包括建筑暖通)、建筑节能评估等。专项奖项目的标准和规模按省协会规定的各专项评审细则(或评选办法)执行。
已申报综合工程奖的项目,其中有符合专项奖申报标准和条件的专项时,可同时申报,材料必须单列。
第五条 温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瓯江杯奖等级
温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瓯江杯奖设一、二、三等奖和佳作奖。
1、一等奖项目在勘察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在全市同类项目中居最高水平,并有较大创新,达到或接近国内同期水平。
2、二等奖项目在勘察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在全市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并有所创新。
3、三等奖项目在勘察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在全市同类项目中居先进水平,并有一定创新。
第六条 申报程序
1、各县(市、区)勘察设计单位由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择优统一报送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协会。
2、市级交通、水利、电力、工业等专业勘察设计单位向其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择优报送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协会;
3、市建设局直属勘察设计单位和在温部、省属勘察设计单位应在本单位自评后择优报送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协会;
4、在温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省市勘察设计单位的分支机构在温完成的项目,可按上述规定属地申报。
第七条 申报项目的材料必须按当年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报送温州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协会(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第八条 申报材料
1、温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瓯江杯奖申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等合并装帧,并有封面和目录。
2、工程设计图纸应报送经批准出院的施工图,原图上应有设计人员的签名、注册师印章及单位出图章。以A3缩印装帧(不收蓝图、方案和初步设计图纸)。
图纸内容要求能全面、准确反映工程状况(新建工程或改、扩建工程),包括总平面、主要建筑(构筑)物的立面、剖面及主要层平面,各主要专业系统图。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设计总说明和各主要专业设计说明)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每个专业设计说明在500字以内。
各类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有封面和目录,一式一份。
3、工程勘察应报送项目详勘阶段的成果报告书、图纸图表(A3图幅按顺序装订)及批准建设的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4、申报项目多媒体演示文件以ppt格式制作,以光盘(防压包装)形式提交,一个项目提供2张光盘。光盘播放时间应控制在5分钟之内,解说词应简明扼要,重点介绍项目的设计理念、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主要特点,不能播放单位广告。
5、必须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业主和有关部门(如建设、施工、消防、环保等)对勘察设计的评价意见、证明材料。
第九条:对荣获温州市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瓯江杯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彰,并作为勘察设计单位年度考核、晋升资质等级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获奖单位对获奖项目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将获奖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第十一条:申报项目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评选结果经公示后如发现与获奖条件不符或重复申报等虚假情况,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分并通报,暂停该单位二年申报资格。
第十二条:评审工作由市协会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委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评选的质量。
第十三条: 按评选程序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公众意见。公示结束,符合规定程序,将评选结果正式对外公布。
第十四条:本细则发文之日起施行。
温州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协会
2013年2月28日 2100433B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标准。一、总 则(一)本标准包括工程勘察相应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
答:建设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符合强制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要求;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符合美观、实用和协调的基本要求...
根据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贴花,纳税人为立合同人。
温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瓯 江 杯 奖 ( 优 质 工 程 )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主承建单位填写。 2、申报理由按瓯江杯优质工程必须符合的条件逐项填列。 3、企业名称(含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应填全称并加盖公 章、专业类别按资质标准分类填写。设计单位是指承担主体工程 设计的单位;监理单位是指承担主体结构工程监理的单位。 4、竣工时间是指企业按工程合同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向业主 提出竣工报告,业主已接受竣工报告的时间。 5、竣工验收时间是指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组织 业主、监理、设计、施工、质监、环保、消防、卫生
温建设招预( 20 )第 号 温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情况报告 工程名称: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监制 资格预审情况报告 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 : 招标人于 年 月 日发布 工程建筑方案设计招标公告,对按规定程序 报名的 家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依据本工程的资格预审文 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程序、评审方法,经过详细的评审比较,现确定 家符合条件的单位作为正式投标人。现将资格预审情况报告 报贵处备案,请予办理。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材料清单 附件一:资格预审的基本情况 附件二:招标公告 附件三: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名单 附件四:资格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名单(包括评审专家抽选名单) 附件五:参加资格预审会议人员签到单(
《西藏自治区“雪莲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应当签署对工程质量具体评价意见,不能简单写上“同意申报”。对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将被视为所报材料不全。
西藏自治区“雪莲杯”优质工程奖由自治区土木建筑学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西藏自治区“雪莲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质量检验,听取设计、施工单位汇报,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写出初评意见,对工程进行复查。
已申报过西藏自治区“雪莲杯”优质工程奖并经过评审的项目,不论是否获奖,不得再次申报。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资料及工程复查小组情况汇报,通过审查、讨论、实地考察,最终以无记名打分方式确定获奖工程。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销申报、取消获奖资格等处罚。
工程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会要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廉洁自律。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所在单位,直至撤销工程复查或评审委员资格。
第十五条 西安市“雁塔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雁塔杯”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有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市“雁塔杯”奖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第十六条 西安市“雁塔杯”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西安建筑业协会。
第十七条 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审会议须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
第十八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工程复查组的汇报,通过审查、观看工程幻灯片或录像、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
第十九条 评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评审委员出席方为有效,同意票数占出席评审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者,该工程即获通过。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不得超标准接待,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评委资格,直到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