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房产管理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二)人事教育处。
(三)住房保障工作处(房改工作处)。
(四)房地产开发与市场监管处(产权产籍处)。
(五)行政审批和法制处。
(六)物业修建管理处(房产管理处)。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宅与房产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编制全市住宅与房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二)负责监督检查住宅与房产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违法行为;负责房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三)负责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贯彻保障性住房政策房改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住宅建设的统计工作。
(四)负责市区房屋登记、发放房屋权属证书;负责产权、产籍和房屋登记档案管理。
(五)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房地产开发、转让、抵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备案管理;负责房地产企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企业以及房地产经纪、评估、测绘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和业务指导,审核房屋测绘成果;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
(六)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装修、修缮的管理;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和危险房屋鉴定;负责全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七)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区域交付使用查验;负责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工作和物业维修资金、住宅保修金的管理工作;参与拟定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八)负责管理直管公房、代管房,指导单位自管房的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各类房屋政策。
(九)负责对各县(市、区)房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归口管理直属单位,负责对局属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十)承办市政府及市住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划入和增加职责。
1.增加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管理职责;
2.增加住房保障和房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职责;
(二)划出和减少职责。
1.划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研究制定;
2.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苏州市房产局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55号电话:0512-65224906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鄂州市房产管理局地址位于:鄂城区古城路6-6号(近鄂州市房产局)
惠州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 麦地路48号 交通:花边岭下: 12路 13路 17路 &n...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0〕115号)精神,设立温州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市房管局是市住建委管理的主管全市房产工作的副县级行政机构。
市房管局行政编制33名(含纪检监察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领导职数14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4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08年,根据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的浙江省文明单位的复评结果,继续保留“浙江省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工作掠影——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工作掠影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一览表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收费 对象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一、物业管理公用部 位设备设施维修养护 费 平方米(建筑面积) 适用于《南京市物 业维修基金管理 办法》实施 宁价房 [1997]58 号 1、新建商品房 (1)多层房屋 建房单位 30元、购房人 15元 (2)高层房屋 建房单位 45元、购房人 15元 2、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物业产权人 (1)多层 30元 (2)高层 40元 二、物业维修基金 宁政发 [2000]8 号 1、已购公有住房 (1)向售房单位收取 按售房款 多层住宅 20% 高层住宅 30% 售房单位 2、购买商品房 购房款 购房人 (1)多层 2% (2)高层和有电梯的 多层房屋 3% 3、拆迁实行产权调换 的私房 按拆迁规定商品房价计 房屋产权人 (1)多层房屋 2% (2)高层房
温州市房产管理局鹿城分局是温州市的一个组织机构。
获得荣誉
2017年12月,温州市房产管理局鹿城分局入选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评选的“第六批浙江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获得荣誉
2008年,根据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的浙江省文明单位的复评结果,温州市房产管理局城东房管所继续保留“浙江省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根据上述职能,衡阳市房产管理局设9个职能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