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温州市安全监管局 | 任 务 |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 |
---|---|---|---|
职 责 | 组织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 机构设置 |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
一、办公室1、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监督管理。承担市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
(2)承担局机关文秘、保密、档案、重要会务以及行政后勤等方面的工作。
(3)牵头负责提案、建议、信访、政务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4)负责局机关财务、经费、固定资产及车辆管理管理。
(5)组织、协调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报告的起草。
(6)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局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8)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和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劳动工资、职称管理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等工作。
(9)负责安全生产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0)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组织考核并通报执行情况。
(11)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
(12)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13)承办市安委会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策法规处、工作职责:
(1)组织研究安全生产监管政策,负责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进行审查。
(2)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承办市本级行政执法审理、行政诉讼等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
(3)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和全市安监人员执法业务知识更新培训;组织、指导、管理有关安全资格的考核工作。
(4)负责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5)协助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
(6)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和证件管理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矿山与危化安全监管处、工作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矿山(含地质勘探、采掘施工、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和输送、危险化学品、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烟花爆竹行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研究起草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监管规范性文件。
(2)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维稳工作。
(3)负责督促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工作。
(4)负责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5)承担海上石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6)监督检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登记备案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企业的安全评估、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7)参与相关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9)配合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处、工作职责:
(1)研究起草相关行业规范性文件。
(2)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船舶制造、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电子、纺织、烟草、食品、电力、电信、贸易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3)指导、协调和监督经贸、公安、交通、消防、铁路、民航、水利、海洋与渔业、建设、邮政、旅游、质量技监、教育、农业等有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省部属在温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5)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平安建设工作。
(6)指导、监督有关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7)监督检查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8)承担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接报处置、事故统计分析工作,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和预警信息。
(9)牵头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行政审批处、工作职责:
(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研究起草全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
(2)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批准工作;依据市政府批准情况,具体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颁发和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承担市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承担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
(5)承担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工作。
(6)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二类和生产三类备案工作。
(7)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甲种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一类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初审上报工作。
(8)承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9)承担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工作。
(10)承担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和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的初审上报工作。
(11)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颁发工作。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科技信息处、工作职责:
(1)组织拟定全市安全生产规划。
(2)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安全生产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业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局机关内部其它信息化装备的运行保障工作。
(4)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
(5)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6)参与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驻局监察室、工作职责:
(1)紧紧围绕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协助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抓好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及重大举措的贯彻落实。
(2)按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年度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具体承办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协助市安全监管局党组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协助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抓好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任务分解,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4)受理驻在部门科级以下(包含科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方面的举报和控告;负责初核或立案调查驻在部门科级以下(包含科级)干部涉嫌违反党纪政纪问题或案件。
(5)承办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100433B
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协助组织全市重特大事故调查,负责办理重大事故的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各类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本市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政策,研究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监察职权。依法监察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进行查处;组织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分析、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
(七)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
(八)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具体事情要具体分析,首付款是房屋购买时的第一笔预付款,一般情况下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首付款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首付款后,不购买预订房屋...
具体事情要具体分析,首付款是房屋购买时的第一笔预付款,一般情况下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首付款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首付款后,不购买预订房屋...
一、组织机构 以项目经理为首,由项目副经理、专业安全工程师,各施工队及各施工班组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
1 泸州市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检查督查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项 目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结 果 一 30 万 吨 以 下 小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基 本 要 求 (一) 1、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 工商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 2、是否超层越界开采或建设;建设矿井与资源整合矿井是否边 建设边生产。 3、、是否按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核定的采掘头面和人员组织生 产;是否有超头面、超人员、超能力组织生产行为。 3、建设项目(新建、技改、扩建) 、延伸新水平等是否由有资质 的单位编制设计和安全专篇;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经批准;是否做 到“三同时”。 4、是否按规定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并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5、矿井是否实行双回路供电;主要通风机、压风机房、井下主 排水泵房等设施是否双回路供电; 井下供电系统保护装置是否齐 备。 6、矿图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及
系统功能测试方案 -安全监管局 1. 功能测试目的 验证功能测试范围内的系统功能是否满足业务需求。 应用系统是否实现了经过各方确认过的《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约定的功 能和性能指标要求。 用户对应用系统的使用方式满意,确实方便了用户,提高了用户的效率, 达到了系统的设计目标。 应用系统经过功能测试,能稳定运行,达到上线正式运行的各项要求。 2.功能测试范围 1、 安全监管局测试内容: (1) 危化品监管系统; (2) 非煤矿山监管系统; (3) 烟花爆竹监管系统 (4) 安监行政执法子系统 (5) 安全评价管理子系统 (6) 安全生产隐患子系统 (7) 重大危险源监管系统; (8) 行政执法统计子系统 (9) 事故调度快报子系统 (10)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子系统 (11) 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企业端 ) 3.功能测试内容及人员情况: 功能测试内容与人员对照表 类别 序号 子系统名称 功
交通、铁路、民航、水利、渔业、建筑、国防工业、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核安全等专门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问题。交通、铁路、民航、水利、渔业、建筑、国防科技、邮政、信息产业、旅游、质检、环保等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或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从综合监督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指导、协调和监督上述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工作人员的考核,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侦查非法生产、买卖、贮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由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积极配合,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负责作业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局负责规范职业病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工作,负责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县卫生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设5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的管理;负责安全生产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重大调研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计划的制订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综合性政策与规定;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提案处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交流和合作工作。
执法监察股(执法监察队)
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和农村市场涉及危险品系列的农资产品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依法对县属、省市驻徐生产经营分支机构的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行为;承办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负责对举报、移送或上报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跨区域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工作,组织查处事故中违法行为并监督落实;对县级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依法检查督促县属、省市驻徐、中央驻徐生产经营分支机构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伤亡事故经济赔偿制度,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制度的落实,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全县安全生产中介开展活动的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县执法统计和事故统计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承担全天候安全生产值班工作。
监督管理股(综合协调股)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甲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上报,危险化学品经营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条件、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依法对矿山、非煤矿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电力、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以上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相关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评价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负责有关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安全培训工作。
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渔业、港口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及督查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全县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制定的规章和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负责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负责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办公室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监控指挥中心)
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并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统一协调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行业安全事故救护及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县属、省市驻徐、中央驻徐生产经营分支机构的单位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接报处置以及信息化建设;接受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指导等。
苑舜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司局长级)
郭建宇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司局长级)
李艳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副局长(副司局长级、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