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武威市国土资源局 | 成立时间 | 200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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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隶属 | 武威市人民政府 | 机构性质 | 政府职能 |
机构职能 | 国土资源工作 |
办公室职责
二、承担综合性的工作总结、安排、报告、信息传递等文稿的起草、审核、校印、装订、分发。
三、负责局有关会议和全市性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的筹办、服务工作;检查、督促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和调查研究。
四、负责各类公文、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登记、传阅、呈办、转办、催办和印章管理。会同各科室搞好文书、保密、统计报表和文书立卷、归档、管理。
五、负责本局干部职工的调动、转正定级、工资、奖金、聘任、晋升、晋级等手续办理工作。
六、协助纪检组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七、做好本局机关以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预决算、收支和资产管理工作。
八、搞好对机关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九、负责局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分发;车辆管理使用、机关治安、安全、卫生、值班安排、劳动等事务工作。
十、负责上级和外地国土资源部门和其他客人的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十二、负责扶贫点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籍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土地权属与登记管理、土地调查评价与统计、土地信息系统与地籍档案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办法;
二、负责全市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城镇地籍调查、城乡土地变更调查与统计上报、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土地证书定期检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土地信息系统的建立与运行管理、测绘管理、本局地籍资料管理和土地公开查询等工作;
三、具体负责武威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出租、抵押、临时占用的许可审查和手续办理,市级登记范围的土地登记和武威市城市规划区土地使用权流转、改变用途及容积率的权属审查与登记管理;
四、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利用科工作职责
一、拟定全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存量建设项目用地包括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划拨土地转让和出租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工作;
四、组织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五、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
六、负责督促土地出让金的收缴落实工作;
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实施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储备、新增土地及存量土地、未利用地的征用、收购、收回、置换等土地储备工作;
二、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
三、负责储备土地的资金平衡测算、招商洽谈及投入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协助做好储备土地供应的其他工作;
五、负责储备土地收益的收缴工作。
耕地保护科(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承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等的组织、编制、修订、审核、报批、实施工作;
二、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具体项目的编制、报批、实施及争取工作;
三、负责新增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宅基地审批、小城镇建设用地审批;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除招标拍卖外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征用、审批工作;
六、配合土地利用科(土地储备中心)做好土地招标拍卖中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统征包干用地的实施工作;
八、负责计算和督促土地费用的收缴落实工作;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矿产开发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采矿权申请人资质、资信条件,矿区范围定点划界、审核、划定、核准,开采技术方案的审核;矿产资源赋存状况,开采条件的核实、认定;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的采矿权审批、核准、登记。
二、负责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综合回收率(三率)指标考核、认定;矿山企业年度检查的执行、认定;矿山企业矿产资源纠纷矿界争议的调处;矿山企业闭坑、停采的确认、审查、核准、闭坑报告的报送。
三、负责管辖权限内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及采矿权使用费的征收;行政辖区内各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稽查;监督检查下级国土资源部门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缴入库情况。
四、负责各项业务报表的按时汇总上报、采矿权数据库的建立与运行。
五、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监察科职责
一、负责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土地、矿产资源规划、保护、开发、利用、整理、复垦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四、负责国土资源行政案件的立案、审理、决定、复议和应诉;
五、受理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指导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国土资源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九、负责对有关国土资源有关规定费用收缴、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依法应监督检查的其他行为;
十一、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质环境科工作职责
一、拟定和实施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灾害管理办法;
二、负责编制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定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的资质管理;
四、负责全市地质环境、地下水及地质灾害的动态监测和预报工作;
五、负责对全市有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岩石露头等地质遗址的管理和保护;
六、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与污染工作;
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察队工作职责
⒈负责拟订全市土地、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计划和方案;⒉负责对全市土地、矿产资源进行动态巡查;⒊负责对全市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市场进行监督、检查;⒋负责对全市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送达;⒌负责协助人民法院对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⒍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勘测规划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二、协助审核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包括地籍图、宗地图、界址点测量、面积量算成果等;
三、承担城乡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工作;
四、承办土地勘测工作,为委托单位和个人提供科学的图件资料;
五、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土地权属调查勘丈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修编、矿区及地质灾害区的划定工作;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评审中心工作职责
一、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修订和评估;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联营、联建、出售或政府收回、收购土地的评估;
三、企业清产核资、兼并、合并、租赁、破产、拍卖时,对其土地使用权作价的评估;
四、房地产开发可行性研究需要进行土地的评估;
五、从事涉外地产活动中土地的评估;
六、为调处和仲裁土地权属纠纷而进行的土地评估;
七、征收土地税费涉及的土地评估;
八、为土地使用权交易提供代理服务;
九、为土地权属纠纷提供诉讼代理服务;
十、为土地使用权交易者提供土地市场的政策、法律、法规、经济、技术、地价信息的咨询服务;
十一、从事土地使用权交易经纪服务;
十二、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科室与省厅处室对应情况
办公室与省厅对应处室: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处、人事科技教育处;
土地利用科与省厅对应处室:土地利用处、规划处;
地籍管理科与省厅对应处室:地籍管理处;
耕地保护科与省厅对应处室:耕地保护处、规划处、土地利用处;
矿产开发管理科与省厅对应处室:矿产开发管理处、矿产资源储量处、地质勘查处;
地质环境科与省厅对应处室:地质环境处、地质勘查处;
宣传监察科与省厅对应处室: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局。
资产管理所工作职责
一、负责城区土地二级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二、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转让、联营、联建、作价入股、改变用途等隐形交易的清理整顿及变更资料的审核。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出让后土地的监督检查和全程跟踪管理。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地租的征收管理。
五、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土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六、参与相关科室制定、修改国土资源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贯彻实施。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组织制订全市土地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的各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审核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
(三)组织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情况;承办或参与调处跨县(区)及有重大影响的权属纠纷,查处武威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全市重大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四)组织落实耕地特殊保护政策,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指导和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
(五)拟定地籍管理制度,组织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定级估价、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管理和登记发证等工作。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制订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依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组织实施武威市规划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七)组织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审核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承担报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和转让审核登记;审查对外合作区块;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采矿权使用费。审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依法管理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和转让审核登记。
(九)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负责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依法组织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测、预报工作,监督和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与污染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测绘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科级干部的管理和培训教育;根据上级规定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签定、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
(十三)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省、市财政拨付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承担市国土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并监督使用市级耕地开垦专项资金。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国土资源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它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方的国土资源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
第一级国家:国土资源部第二级省: 在省和自治区里面:国土资源厅 在直辖市里面:国土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厅一个级别。第三级市:国土资源局(处级)第四级县:国土资...
国土资源局 2018 年终工作总结免费 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 2008 年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 x 委 x 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坚 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 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 律法规,通过全 x 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 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 较大的进步。现将近一年来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08工作回顾 (一)国土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1、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强化 土地规划计划的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 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规模。 2008年省下达我州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是 230 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 165公顷 (耕地 95 公顷),根据土地宏观调控政 策,我们把用地指标向交通、重点工业 产业项目、重大招商项目、新农村建设、 小城镇建设、工业园等方向倾斜,对不 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严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今年,我局在县委、 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 点,狠抓工作落实,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我局 今年前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发展,主动服务县域经济 一是切实保障发展用地。根据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及 用地需求,及时申报上级预审,及时组织资料报批,积极争 取调规与用地指标。完成了第一、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海螺 水泥皮带廊道、茅东公路扩改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 1495 亩, 正在组织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黑茶产业园、东梅公路、职业 中专搬迁等重点项目 3000 亩用地报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调整规划 17 处,面积 1860亩,保障了黑茶产业 园等 6个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稳步推进征地拆迁,配合支持 黑茶产业园、海螺水泥、 800kv 溪浙输电线、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威市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武威市委、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市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置武威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政府研究室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负责全市价格与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制止不正当的价格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依法受理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及价格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审理、处罚价格违法案件;负责实施商品明码标价制度,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负责指导社会的、舆论的和群众的价格监督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武威市物价检查所设3个内设机构:
(一)价格检查科
负责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价格收费检查;按照管辖权限查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承办上级部门、同级政府交办和有关部门移送的价格案件;会同县区价格部门查处重大疑难价格案件;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建立价格监督检查应急预案。
(二)法规复议科
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案件审理和案卷管理,组织开展案卷考评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价格社会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商品明码标价,监制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方式;监督经营者实施价格自律,推进全市价格诚信建设;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统计工作。
(三)价格举报科
受理“12358 ”价格举报专线电话及举报人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以及市委、市政府、省价格主管部门交办和其他部门转办的价格举报件;负责对受理举报件提出拟办意见及举报件的移送、转送;按照规定承办价格举报件的调查或者处理;负责价格举报件的督办;负责价格举报信息管理,并进行分析研究;向举报人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价格举报工作的其它有关事宜。
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主要职责
负责对全市主要农产品及重要商品成本进行调查,研究成本收益和供求变化趋势,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负责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商品及服务项目依法开展定调价前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指导县区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建立成本调查网点,发布成本调查等工作。
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武威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设2个内设机构:
(一)成本监审科
依法组织开展对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定调价前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承办商品房成本监审公布工作;负责对国家和省上确定的重要商品的成本调查、预测和分析工作;指导县区成本监审工作。
(二)农业产品成本调查科
负责制定全市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国家和省上确定的主要农产品的成本调查、预测和分析工作。负责特色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负责建立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点,发布成本调查等工作。 2100433B
地址:市民路81
武威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