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登记机关 | 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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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11年07月28日 | 发照时间 | 2016年05月12日 |
你好, 2015年及今后,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2015年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征收6000户,开工建设房屋6000套。 &nb...
棚户区改造指特定煤矿企业居住区的改造,旧城改造指以前都市村庄的整体商业开发。
棚户区改造指特定煤矿企业居住区的改造,旧城改造指以前都市村庄的整体商业开发。
东关街旧城棚户区改造是建国60余年来遗留下来的问题。这一区域作为我市的老城区,房屋破损严重,室内外电线裸露、电路老化,居民冬季主要使用煤炉和电取暖,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鉴于这样的现状,周泊霖等11名市人大代表建议将东关街旧城区改造工作列入解决民生重点工程大项目,政府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尽快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问题。
棚户区的改造不但使居民居住的环境得以改善和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得以提高,而且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和提升城市面貌和品味,促进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国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愈来愈重视,然而随着棚户区改造项目会带来一些审计问题需要予以关注。本文通过对近几年内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情况和主要问题的调查了解,以及对已公布的棚户区改造政策与政府文件的内容和主要倾向的解读分析,以合理预计改造项目的审计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与方便,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的审计以审计建议,以期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能尽快落到实处,解决民生和社会的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我市旧城棚户区改造步伐,切实改善旧城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义
目前,我市旧城区内集中连片的棚户区(指城区二环路以内城市国有土地上低洼易涝、基础设施严重不配套的平房、简易房、危险房集中的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96万平方米。这些棚户区大都建设年代久远,房屋破旧,低矮潮湿,拥挤不堪,环境脏乱,排水不畅,安全隐患大,居民生活极为不便,加快改造刻不容缓。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践行执政为民理念,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实施旧城棚户区改造,保障群众居住权益,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确保人民群众更大程度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面推进和谐济南建设。
二、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旧城棚户区改造任务。通过改造,实现棚户区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较大提高,周边地区人居环境和生态质量明显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体育等公益性设施逐步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显着增强。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有序推进的原则。市政府成立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棚户区改造。制定统一的政策标准,明确工作计划、重点和目标,统筹兼顾,搞好试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2.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棚户区改造的具体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协调棚户区改造工作。
3.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棚户区改造必须按照规划连片开发,有效整合旧城资源,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和功能优化配置,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与环境整治相结合,与社区建设相结合,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与保护历史文脉、建筑、街区相结合。
4.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棚户区改造力求实行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制定针对性强的政策扶持措施,化解棚户区改造资金压力,并确保对棚户区居民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广大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实惠。
5.公开、公平、公正和阳光操作的原则。棚户区改造政策、标准和程序要公开公布,拆迁、建设、回迁安置等重要环节要实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全过程介入,确保每一项工程都成为阳光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
三、加强政策扶持,推进规范运作
推进棚户区改造,必须加大政策创新和落实力度,规范运作方式和行政行为。
(一)落实扶持政策。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建设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办理,被拆迁居民对拆迁安置房拥有完全产权。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用地外的经营性用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所产生的土地收益作为市政府专项资金,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用于棚户区改造的统筹调剂和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对改造难度大、资金难以平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个案研究特殊政策。
(二)加强分类指导。棚户区改造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市场化运作、政府运作和市场与政府相结合运作的模式。引导鼓励市场化运作,通过市场融资进行土地整理熟化,安置房建设享受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经营性土地采取限定条件招拍挂出让;市场化运作有困难的由政府指定土地熟化人整理熟化土地,实行净地出让;对土地附加值低、基本不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由市政府统一调控,采取项目搭配等办法推进改造。
(三)规范拆迁安置。棚户区现有拆迁项目原则上以就地安置为主,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为辅。其中,规划为住宅类的项目一般实行就地安置;规划为市政公用设施、公益设施和非住宅类的项目,实行货币补偿、异地安置。
要严格规范拆迁行为,按照政策规定合理确定回迁安置房屋的户型、面积标准,给予被拆迁人合理补偿,依法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建议,做好沟通交流和说服引导工作,取得广大被拆迁人的支持、配合和拥护。被拆迁人应以大局和棚户区广大群众的利益为重,积极理解、支持、配合拆迁改造工作。对少数阻挠正常拆迁的,司法、执法等部门应依法实施强制拆迁。对个别无理取闹、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严格建设标准。棚户区改造居民拆迁安置房按照普通商品房建设。要根据城市规划和国家有关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依法组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确保工程工期和质量标准,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真正达到明显改善棚户区及周边区域市容市貌和居住环境的目的。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发企业必须具备规定的资质,并提倡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建设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保型住宅。
四、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超前谋划,精心组织。
(一)明确责任。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各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挥协调和有关政策制定,统一调配使用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棚户区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棚户区项目审核、政策研究、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棚户区改造的日常工作。
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作为市政府推进旧城区改造的协调机构和运作平台,按照确定的职责,负责规划策划方案的组织编制与协调报批、受委托办理有关国有土地收储工作、筹措工程资金、根据市政府安排对项目直接进行土地熟化与改造等工作。
各区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对本辖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负全责。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棚户区项目申报、策划包装、招商引资、调查摸底、拆迁安置、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等工作。
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主动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二)加强监督。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及领导干部、工作人员,都必须以大局为重,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涉及单位要公开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级监察部门要强化全程监督,对严重影响干扰棚户区改造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各级审计部门要提前介入改造项目,对改造资金的使用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审计。
(三)广泛宣传。各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意义、目标、原则、建设标准和政策,及时总结推广棚户区改造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全社会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推动工程顺利实施。
旧城区范围内其他旧城改造项目,报经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参照本意见执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改造不适用本意见。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任务,除了对新建工业进行安排以外,还须对城市现有工业布局上的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必要的建议进行调整改造,以改善现有交通、卫生、生产、生活等状况。旧城市中的工业,由于种种原因,往往布局不尽合理,其厂房建筑、工艺流程、设备、管道、运输等,对城市的生产发展和居民生活都有妨碍。旧城工业区的改建远较新建工业区复杂。
旧城工业布局的问题
(1)工厂用地面积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有些工厂,由于历史原因无集中用地,一厂分散几处,使生产过程不连续,生产管理不便。
(2)缺乏必要的交通运输条件。有的厂位于小巷深处,道路不通畅,运输不便,往往造成交通堵塞和事故。
(3)居住区与工厂混杂。在中国现有城市中除新建大厂形成工业区外,市区大量的旧有工厂混杂在居住区中。噪声、烟尘、废气、废水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健康。造成这些情况有多方面的原因:往往由于城市发展,使一些本来在郊区的工厂被新建的各种建筑所包围,如荆门磷肥厂原布置在郊区,炼油厂兴建后,磷肥厂厂址成为市中心地区;也有的由于建筑改变了使用性质。而改变了原有的合理布局,造成工业与居住用地混杂的局面。
(4)工厂的仓库、堆场不足。有的工厂侵占道路面积,造成"马路仓库",影响交通和市容整洁。
(5)工厂布局混乱,缺乏生产上的统一安排,形成"小而全"、"大而全"的局面。
(6)有些工厂的厂房利用一般民房或临时建筑,不合生产要求,影响生产和安全。
旧城工业布局的调整
旧城工业布局调整涉及因素非常复杂,一般应注意:
(1)发展生产,充分利用与逐步改造相结合。中国城市中现有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比重,因此在可能条件下要充分利用原有工业基础,积极发展,通过合理的技术改造、工艺改革,改善生产条件。
(2)专业化生产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小而全"的生产体系,不利于组织大量生产,无法利用高效率的专用设备和自动生产线,不能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因此旧城工业改造必须与工业的专业化改组相结合。
(3)工业改造必须减少生产对环境的污染。对易爆,易燃及严重污染的工业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街道工厂的调整地点,要便于居民参加生产劳动;对外迁工厂的工人居住区和服务设施,必须妥善安排。
旧城工业布局调整措施
旧城工业布局调整所采取的措施,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不同性质和特点、现有工业存在的各种问题采取不同办法,制定工业调整改造方案,达到布局合理的要求。根据旧城内工厂各种不同情况,可采取以下方法:
(1)留:原有的工厂,厂房设备好,位于交通方便、市政设施齐全的地段,而且对周围环境没有影响,可以保留,允许就地扩建。
(2)改:包括改变生产性质、改革工艺和生产技术两方面;原有工厂,厂房设备好,且位于交通方便、市政设施齐全、产性质、他用。有发展余地的地段,限制生产发展、改革工艺等措施,但对周围环境有影响,应采取改变生以减轻或消除对环境的污染,有的还可以改作,远不能适应生产的需要。为改善运输条件,首先应将有协作关系的厂适当集中,减少不必要的往返交通。其次对工业区内的部分道路进行整顿,加宽路面,局部裁弯取直,有条件时,增设铁路专用线。
(3)改善环境卫生,减少环境污染。对排放有害物资的工业必须根据其危害程度进行处理,以消灭或减轻污染源的危害。对居住区危害严重的工厂,尽可能迁出或改变其生产性质;旧城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创造条件设置防护带;厂区内部应进行绿化,以改善工作有的工厂厂区不扩大,经过技术改造,水、用电以及工人数量的变化,生产能力有很大的提高,相应的配套工业也会有改变。城市建设应适应这些变化和必然引起交通运输、用发展,以真正做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明确的旧城改造范围内,行使下列职责:
1、3、负责旧城改造相关政策的调研、拟订工作。
4、负责旧城改造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旧城改造项目推介、信息发布等招商引资工作。
6、负责旧城改造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与旧城改造有关的管理工作。
7、负责旧城改造范围内自有产权的经营和有关物业管理工作。
8、负责监督实施旧城改造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和建设工作。
9、综合协调旧城改造管委会成员单位的关系,协调处理有关旧城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诸暨市旧城改造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