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 办公地址 | 乌兰浩特市复兴东大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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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后勤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政务督办,组织协调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干部监督、培训教育、工资社保、年度考核、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定,工勤技能人员管理、等级考核。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财务审计股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信贷、利用外资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四)公路股
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协调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担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交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日常工作。负责行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信息化建设监督指导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相关科技项目计划,协调重大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乡镇政府和村级养护单位信息化建设。负责标准化管理、行业产品质量和计量认证等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综合信息工作,研究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中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承担组织开展有关技术研究和经验交流;参与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农村公路建养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农村公路调查、统计和公路路况技术标准评定工作,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绩效考核,指导农村公路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公路水路战备工作和应急运输,组织全市交通战备工程建设的实施与管理。
(五)运输管理股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重大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承办本地区管辖案件。负责运政、路政、海事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负责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
(六)安监股
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按照上级安监部门要求实施属地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2100433B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方面的规定、标准、细则。
(二)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工作。承担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工作。承办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定额、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负责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调控全市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
(七)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承办本地区管辖案件。
(八)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十)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组织公路水路战备工作和应急运输,组织全市交通战备工程建设的实施与管理。
(十二)完成市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乌兰浩特(蒙古语,意为“红色的城市”)位于大兴安岭南麓,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科尔沁草原腹地。总面积865.1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23平方公里,总人口28.3万人,城市人口21.7万人,辖7个街道办事处...
交通运输是综合性的部门,只能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部门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简称运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各地的交通...
交通运输局是综合性的部门,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局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
为加快乌兰浩特市生态工程建设 ,从 2 0 0 0年开始实施“乌兰浩特市三年灭荒造林”工程。笔者结合林业工作的实践 ,对灭荒工程造林技术提出一些看法
北京交通运输 【篇一:北京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综合交通体系 005-04-12 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任务 与国家首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功能相匹配,建设可持续发展、以人为 本和动态满足交通需求的,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高标准、现代化综 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功能布局的优化,促进区域 交通协调发展,支持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以 “高效便捷、公平有序、 安全舒适、节能环保 ”为发展方向, 2020 年,交通结构趋于合理,公 共交通成为主导客运方式,出行的选择性增强,出行效率提高,交 通拥堵状况得到缓解和改善,交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1)交通发展战略的核心是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大幅提升公 共交通的吸引力,实施区域差别化的交通政策,引导小汽车合理使 用,扭转交通结构逐步恶化的趋势,使公共交通成为城市主导交通 方式。 (2)突出交通先导政策。根据 “两轴 -两带 -多中心 ”的城市空间结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都林街20委9组
乌兰浩特市水务局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编制了《乌兰浩特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乌兰浩特市水务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本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
(2)本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本局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4)行政许可事项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5)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6)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形式。公开网站是市政府网站,指定公开地点为乌兰浩特市水利局政务公开栏,公开时间为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本机关还将采用政府公报、新闻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书面申请受理机构:乌兰浩特市水务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1374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方式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应填写《乌兰浩特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并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政府网站下载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递交《申请表》即可。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乌兰浩特市水利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2)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7)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8)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
接待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市政府:
市审计局是市政府主管审计工作的行政机关,内设6个股室,各项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审计法》和《审计准则》,对各审计项目审计前拟审计实施方案,实施审计前三天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结束后撰写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经局审理会议研究后,形成审计结论,以局名义下达审计报告,有违纪问题的同时下达审计决定。审计机关是行政执法机关,实施审计不收费。
1、我局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不断加强机关的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规定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实行"十二不准",为了更好的执行"十二不准"制度,我局将"十二不准"制度公布于各股(室),并印在了"审计纪律监督卡"上,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承诺,以便被审计单位和社会进行监督。
2、审计人员实行挂牌办公、公开工作职责。为增加审计工作透明度,我局对每位审计工作人员都制作了工作牌,标明了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和主要工作内容,方便了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监督,为被审计单位与审计机关的联系提供了便利条件。
3、实行了"审计纪律监督卡"制度,该制度要求审计组在进驻被审计单位时要将"审计纪律监督卡"交给被审计单位党组织,由被审计单位党组织按监督卡所提供的监督内容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审计结束根据审计组工作人员的表现填写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寄回市审计局办公室,局机关将根据该卡反馈的情况综合评定每个审计工作人员的执法执纪情况,处理违反审计工作纪律问题。
4、向社会公开承诺了服务内容。我局在报纸上向社会公布了审计人员的5项要求和审计工作中要做到的"十二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