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汇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6年0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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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曙光路东中央商务广场二期6#地A座8层 |
集宁是澳门人的总部和根据地,也就是内蒙偷抢拐骗的发源地,集宁那地方的人可真他妈的坏!接触过就知道那地方的人很坏,而且坏还不是一般的坏。别处的坏人可能是由于社会环境导致学坏,而乌盟人的坏是一种天生的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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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乌兰察布市元欣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7.5日,是一家从事网站建设、网络运营(内蒙古商务网)、软件开发、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教育咨询培训服务的公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软件...
乌兰察布市马铃薯机械化膜下滴灌项目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一、编制说明 一)编制原则 1、按合同工期要求,抓住关键、控制重点,全面合理安排施工 人员,机械设备及施工进度计划,搞好工序衔接达到均衡生产,在保 证质量、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缩短工期,按时完成。 2、科学合理的配置资源,充分利用业主单位现有的机械设备, 施工中做到机械化作业和标准化作业。 3、强化质量管理,加强工序监控,做到事前预防,争创优良工 程。 4、依据工程所处环境,注意安全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树立企 业形象。 二)编制依据 1、乌兰察布市 2010年 15 万亩马铃薯机械化膜下滴灌项目实施 方案。 2、乌兰察布市 2010年 15 万亩马铃薯机械化膜下滴灌项目实施 方案项目工程设计图纸。 3、建设部、水电部颁发的有关技术规范。 4、标前会议及现场勘察情况。 5、我公司的综合实力及丰富的施工经验、机械设备和技术人员 情况。 三
分析了乌兰察布市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局长:班新强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市委和区委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审计局
(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级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计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提交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和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和建议,并承担相应责任。
1.国家、自治区、市委、区委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属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集宁辖区内的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8.区政府管理和社会团体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货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主要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区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使用国家资源资金和贷款,或与国家税收有关的其他单位进行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集宁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我区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在审计署、审计厅、市审计局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矛盾化解、信访和维稳工作,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档案、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信访、督查、保密、信息、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重要会议材料、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编制全区年度审计计划,督促审计计划、方案的落实和执行。组织开展审计业务方面的调查研究。承担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组织审计执法和审计质量检查工作。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负责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法规审理股。负责组织对机关各审计股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局各业务股室全部审计事项以及相关材料的审计复核。编报审计业务统计报表和审计成果的统计分析。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开展普法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承担审计局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审计审理复核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审计项目管理和评比等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对各审计股出具的各类审计文书进行审理。
(三)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审计本级行政机关、政法机关和区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党派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本级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专项资金。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农业审计股。负责审计区政府管理和受理区政府委托管理的农牧水利等部门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负责为主的国有资产投资或融资为主体的经营性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对重大项目进行稽查,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审计署、审计厅、市局授权的建设项目和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负责财政出资的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与相应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组织相关专项投资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社会保障审计股。负责实施对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的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救济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审计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医疗保障基金、社会救助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事项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资源环境审计股。负责审计由区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审计工作。
(八)财政金融审计股。负责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对区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根据授权审计中央、自治区、市驻区金融、保险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给我区贷款、援助拨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区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审计区本级和系统税费征收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区本级税务部门(系统)及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九)经济责任审计股。起草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区属党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区委组织部委托的其他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制订企事业单位(行业、系统)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和办法,开展专题审计调查。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年度总结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联席会议相关工作。
(十)经济贸易审计股。负责审计区所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并组织对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的审计。负责对中央、自治区、市提出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就业、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一系列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十一)电子数据审计股。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和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投资评审中心。投资评审中心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程序监督,规范资金审批,防控资金流失,提高管理水平,控制工程(项目)造价”为宗旨,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