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本区政府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勘探、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工作及竣工后综合验收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全区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住房保障部门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公租房(廉租房)住房制度,协调保障性安居建设工作,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四)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和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监督管理,协调各办事处对全区物业工作的管理。
(五)负责全区公共事业。管理全区市政设施;管理全区园林、绿化、景观工作;管理全区城区道路亮化工作;负责全区小区整治和截污工作;负责全区城区水系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占破道路、绿化审批管理工作;做好与供电、供水、燃气部门协调工作。
(六)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市政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配合市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区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建筑活动的服务及监督管理;配合解决农民工工资矛盾;配合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
(八)承担在建三产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指导各办事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十)协助做好区境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十一)协助做好辖区建筑企业资质评审初审工作。
(十二)负责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行业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弋江区交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交通运输及农机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制定全区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全区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区农村公路和内河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订交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运输生产等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农村公路、桥梁、内河渡口等交通工程设施的建设、养护和路产、路权的管理。
(四)、负责全区三类机动车维修等行业管理。
(五)、执行全区内的农村公路、内河水上交通和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区农机安全监理和技术化推广工作。
(七)负责全区交通和农机行业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划入的职责
划入区商务局承担的在建三产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职责 :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有关标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
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查询,其主要职能是:(一)起草交通运输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将原省交通厅的职责、原省建设厅的指导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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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研究拟定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为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依法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负责向区长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级财政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执行和决算。
5.地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级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政府部门、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属于区审计局监督对象的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的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上级审计部门授权项目的审计。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负责人:张娟
机构名称: 台州市椒江区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 椒江区黄海公路5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