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鹏(党组书记、局长)
男,汉族,1971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1988年10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1988年10月至1993年3月任武汉市税务局东西湖分局建港税务所科员,1993年3月至1994年12月任武汉市税务局东西湖分局税政管理科科员,1994年12月至1997年8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东西湖分局税政管理科科员,1997年8月至1998年3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东西湖分局税政管理科副科长,1998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东西湖分局稽查局副局长(副科级),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东西湖区分局办公室主任兼机关服务中心主任,2004年7月至2004年9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蔡甸区分局局长助理(正科级),2004年9月至2005年11月任武汉市蔡甸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助理(正科级),2005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武汉市蔡甸区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武汉市汉南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成员、书记,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管理一处处长,2012年4月任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成员、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全局工作。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11月,下属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监察考评科、税政科、征管科、规费科、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装科、技术管理科、纳税服务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局:征收分局;9个税务所: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中南路税务所、水果湖税务所、首义税务所、黄鹤楼税务所、中华路税务所、新河税务所、珞珈山税务所,负责武昌地区50000余户纳税人的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下属12个内设机构、9个派出机构、1个直属机构,其工作职能和主要联系电话分别为: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处理区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机关事务;负责起草、审核和批转、印制各类文件、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收发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督办、绩效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税收工作信息、税收调研、税收宣传工作和信息公开、大事记等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和信访工作;负责办理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基层工作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区局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区局机关和基层税务所的党群工作;负责承办区局机关统战、双拥、计划生育工作、团委工作及工会工作。
3、人事科:负责管理区局干部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拟定有关制度;负责区局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监督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区局机关和区局领导干部及相应级别干部;负责区局公务员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区局干部按规定出国培训、考察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职工医疗保险及医疗统筹工作。
4、监察科:负责组织和指导实施区局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实施各项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受理反映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线索材料和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材料,调查审理区局科级以下干部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受理税务人员对党、政纪处分不服提出的申诉及申诉案件的复审和复核;负责组织开展财务经费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办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区局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5、税政管理科:负责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地方税种的政策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城镇维护建设税的政策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等政策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办理法定减免税的审核、报批和跟踪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政策执行情况;调查研究并处理税收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负责协调个体、私营经济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负责委托代征及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工作的管理;负责管理城镇集体企业财务制度和私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6、征收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征管法》和地方税收征管办法;制定与其配套的征收管理制度和单项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区局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区局税收征管体系和征管手段现代化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征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7、社保规费管理科: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险金的政策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文化事业费、堤防建设维护费等规费的政策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
8、政策法规科:负责对区局税收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公示制等有关工作;负责税收法规的汇编与公告;办理税收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地方税收法定减税、免税、延期缴纳的集体审议和行政处罚工作;承办区政府涉税文件的修改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地方税收的建议和提案;负责与检察院、法院涉税案件的联系工作。
9、计划统计科:负责组织收入工作和对税源进行监控管理;负责汇总分析区局税收计划、会计、统计信息数据;拟定税收计划和相关的会计、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制定区局税收票证制度,做好区局纳税凭证的发放和检查管理工作。
10、财务装备科:负责区局的税务经费、财务、装备、服装和资产管理;负责区局的基本建设管理;制定并监督检查区局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编报审核区局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组织实施区局的内部财务审计,并负责区局的“政府采购”工作。
11、计算机中心:负责贯彻上级对计算机工作的各项要求,负责全局税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各类应用软件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负责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和系统软件的选型配置及维护工作;负责区局税务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配合人教部门做好地税干部的技术和计算机应用培训工作;负责办理上级及区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2、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区局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及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办公设备、用品的购置及使用管理;负责区局机关基本建设、房屋管理、修缮;负责区局机关车辆的使用、调度、维护及管理;负责对外接待、机关职工食堂的管理;负责区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所:负责武昌地区重点税源户及重点行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及日常稽查工作。
2、第二税务所:负责武昌地区大专院校、行政事业单位、涉外企业、外来建安业等税收征收管理及日常稽查工作。
3、水果湖税务所:负责武昌区水果湖街辖区内纳税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及日常稽查工作。
4、中南路税务所:负责武昌区中南路街、石洞街辖区内纳税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及日常稽查工作。
5、首义路税务所:负责武昌区白沙洲街、首义街辖区内纳税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及日常稽查工作。
6、黄鹤楼税务所:负责武昌区黄鹤楼街、紫阳街辖区内纳税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及日常稽查工作。
7、中华路税务所:负责武昌区中华路街、粮道街、积玉桥街辖区内纳税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及日常稽查工作。
8、新河税务所:负责武昌区新河街、徐家棚街、杨园街辖区内纳税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及日常稽查工作。
9、珞珈山税务所:负责省划转户中原未在我局交纳附税的企业及武昌区珞珈山街辖区内纳税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及日常稽查工作。
直属机构
1、稽查局:负责区局税务稽查工作,制定稽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区局地方税收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和协查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工作,负责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保障工作,承办涉税刑事案件的有关事宜;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的分析、公告和曝光工作;负责区局稽查文书、稽查装备、稽查资料和稽查台账、稽查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税系统稽查工作的考核、检查和案件复查工作;负责本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完成武汉市地税局稽查局及区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征收分局:负责在区政务大厅设立工作点,主要办理税务登记事项;负责在区房地局设立工作点,主要办理个人房屋交易涉及到契税的减免、抵减以及交易环节的个人所得税退税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纳税、社保基金以及滞纳金和罚款的申报、开票工作;负责发票的领用、发售、核算、保管等工作;负责将已办理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资料移交有关税务所,及时将征收信息反馈区局领导和相关机关科室;负责地税发票代开工作;负责餐饮发票兑奖工作;负责开票大厅的税法宣传工作。
叶经营男,1964年11月生,福建同安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税务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书记、局长。1982年8月至1986年2月历任厦门市税务局第一分局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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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地方税务局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行政区域内各类纳税人进行地方各项税费、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和财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同时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积极为推进改革、发展经济和社会稳定服务。
按照税收管理有关规定,武昌区地方税务局对下列税费、基金进行征收管理:1、营业税;2、资源税;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6、车船税;7、房产税;8、城镇土地使用税;9、土地增值税;10、印花税;11、契税;12、耕地占用税;13、教育费附加;14、堤防维护费;15、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16、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17、水资源费;18、文化事业建设费;19、地方教育附加;20、残疾人保障基金;21、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资金;22、其他新开征的地方税费。
地址:友谊大道4号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
武汉市武昌区地税局
武汉市武昌区某科技楼工程监理规划——共32页 (四)自然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条件) 1、工程地质条件 2、水文条件 3、地形条件:场地较平整,无建筑物,周边道路大多为砼路面,满足施工条件。 4、周边道路及交通条件:道路可直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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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负责市管和上级指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各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跨区域税源企业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承办市地方税务局驻市政府外商投资联合办公中心地税窗口的各项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综合管理处、征收管理一处、征收管理二处、纳税服务处等4个处。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52名。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实行“一级稽查”管理体制,全面管理全市地方税收稽查工作,查处偷税、逃税、抗税和骗税等违反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系统审计检查;负责对涉嫌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特定纳税人进行检查和处理;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对各经济行业的税收实施专项检查;负责对纳税明显异常的地区进行专项整治;负责打击制售、使用假发票和虚开、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负责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和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保卫和公安案件移送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综合管理处、稽查选案处(举报中心)、稽查审理处、执行督导处、稽查一处、稽查二处、稽查三处、稽查四处等8个处。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10名。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刘晓东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肖才茂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崔光勤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宏峰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雷建国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彬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亚光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罗俊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赵毅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徐良敏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沈永刚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周光春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余代祥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郭敏
武汉市江岸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江岸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西马税务所、四唯税务所、劳动税务所、二七税务所、大智税务所、花桥税务所、后湖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315名。
武汉市江汉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江汉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满春税务所、水塔税务所、万松税务所、新华税务所、唐家墩税务所、常青税务所、汉兴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334名。
武汉市硚口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硚口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10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汉水税务所、宝丰税务所、顺道税务所、长丰税务所、古田税务所、宗关税务所、三曙税务所、宝庆税务所、新安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88名。
武汉市汉阳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汉阳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晴川税务所、建桥税务所、洲头税务所、翠微税务所、二桥税务所、永丰税务所、五里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04名。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水果湖税务所、中南路税务所、首义路税务所、黄鹤楼税务所、中华路税务所、新河税务所、珞珈山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84名。
武汉市青山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青山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8个派出机构(武钢税务所、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厂前税务所、钢花税务所、红钢城税务所、工人村税务所、二区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87名。
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珞瑜税务所、洪山税务所、和平税务所、青菱税务所、建设税务所、花山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37名。
武汉市蔡甸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蔡甸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9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税政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8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张湾税务所、玉贤税务所、侏儒税务所、奓山税务所、大集税务所、索河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蔡甸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17名。
武汉市江夏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江夏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9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税政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8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乌龙泉税务所、郑店税务所、庙山税务所、藏龙岛税务所、金口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江夏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76名。
武汉市黄陂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黄陂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9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税政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天河税务所、滠口税务所、罗汉税务所、六指税务所、木兰税务所、城关税务所、武湖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黄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19名。
武汉市新洲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新洲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9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税政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7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邾城税务所、阳逻税务所、辛冲税务所、仓埠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新洲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49名。
武汉市东西湖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东西湖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4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东湖税务所、西湖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东西湖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63名。
武汉市汉南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汉南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9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税政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2个派出机构(纱帽税务所、邓南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汉南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62名。
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根据职责,设8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与社保规费管理科合署办公)、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监察考评科、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2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70名。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根据职责,设10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与社保规费管理科合署办公)、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5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流芳税务所、生物城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23名。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根据职责,设5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征收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税政管理科(与社保规费管理科合署办公)、人事科(与监察考评科、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2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32名。
武汉市武汉化学工业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武汉化学工业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根据职责,设5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征收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税政管理科(与社保规费管理科合署办公)、人事科(与监察考评科、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2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 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