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武汉市汉阳区地方税务局 | 外文名 | Wuhan city local taxation bure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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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税目 | 营业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 | 内设机构 | 税政管理科,办公室,财务装备科 |
武汉市汉阳大道29号
具体税目有:1、营业税;2、资源税;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6、车船税;7、房产税;8、城镇土地使用税;9、土地增值税;10、印花税;11、契税;12、耕地占用税;13、教育费附加;14、堤防维护费;15、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16、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17、水资源费;18、文化事业建设费;19、地方教育发展费;20、残疾人保障基金;21、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资金;22、其他新开征的地方税费。
武汉市汉阳区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11月,下设办公室、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征收管理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政策法规科、人事科、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等12个职能科室,征收分局1个直属机构,7个税源管理所、2个纳税评估所。
武汉市汉阳区地方税务局担负着汉阳辖区11条街、18000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2项税费征收管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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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大道下有地铁。修完地铁后应该会拓宽,但现阶段部分路两旁老房子间距太窄,旧城改造后应该会加宽路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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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落实政务公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全市地税系统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区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地方税收及法律法规规定税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各项税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日常检查工作。
(五)负责编制、分配和下达税费收入计划,开展税费源调查,加强税费收入的分析预测;负责税收协议、协定的贯彻执行;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税等具体事项。
(六)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税收宣传。
(八)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纳税人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九)负责制定切合区局实际的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负责区局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的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进行管理。
(十一)负责区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承担区局管理干部的监督及其案件查处工作。
(十二)负责区局基层建设和工会工作,负责区局党建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唐哲超(党组书记、局长):
男,汉族,1960年6月生,湖北武汉人,1979年6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汽车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历任武汉市税务局教育科副科长、科长,国征一科科长。1994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汉阳分局副局长。2001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一处处长,2002年4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正处级)。2003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蔡甸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2004年10月任武汉市蔡甸区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8年1月任武汉市汉阳区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武汉市汉阳区地方税务局全面工作。
梅涛(党组书记、局长)
男,汉族,1961年12月生,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历任武汉市税务局硚口分局商贸科副科长、国征二科副科长、国征二科科长、国有工业所所长,1995年4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硚口分局副局长。2001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蔡甸区分局局长、党组书记。2003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稽查三处处长。2007年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党组成员。2008年1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管理二处处长。2011年7月任武汉市黄陂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2016年12月任武汉市汉阳区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武汉市汉阳区地方税务局全面工作。
负责处理区局日常政务、工作督办,协调起草和批转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调研和信息工作。
负责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的政策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调查研究和解决所分管税种征收管理中出现的政策业务问题;监督检查政策执行情况;调查研究并处理税收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负责协调个体、私营经济、集贸市场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负责委托代征及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工作的管理;管理城镇集体企业财务制度和私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办理法定减免税的审核、报批和跟踪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政策执行情况。
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策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文化事业费、堤防建设维护费等规费的政策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征管法》和地方税收征管办法;制定与其配套的征收管理制度和单项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区局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和征管手段现代化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征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发票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收入工作和对税源进行监控管理;负责汇总分析区局税收计划、会计、统计信息数据;拟定税收计划和相关的会计、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制定区局税收票证制度,做好区局纳税凭证的印制、发放和检查管理工作。
负责区局的税务经费、财务、装备、服装和资产管理;负责区局的基本建设管理;制定并监督检查区局各单位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编报审核区局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组织实施区局的内部财务审计,并负责区局的“政府采购”工作。
负责地方税收的法制建设,制发综合性税收文件,研究提出地方税制改革建议;组织实施税收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公示制等有关工作;负责税收法规的汇编与公告;办理税收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地方税收法定减税、免税、延期缴纳的集体审议和行政处罚工作;承办区政府涉税文件的修改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地方税收的建议和提案;负责与检察院、法院涉税案件的联系工作。负责税法宣传工作。
负责管理区局干部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拟定有关制度;负责区局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监督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中层领导干部及相应级别干部;负责区局公务员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区局干部按规定出国培训、考察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局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区局在职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及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工作。
负责区局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区局机关和基层税务所的党群工作;负责承办区局机关统战、双拥、计划生育工作、团委工作及工会工作。
负责区局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施各项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受理反映税务人员违法违法违纪行为和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材料;负责组织开展区局财务经费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办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区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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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 局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工作细则 [试行 ]》的通知 【标 签】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 ,税收协定待遇管理税收协定待遇管理 ,非居 民纳税人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 号】桂地税发( 2016)68号 【发文日期】 2016-06-17 【实施时间】 2016-06-1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税收协定 各市、县 (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区局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工作,防范税收协定滥用和税收流失 风险,自治区地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负责市管和上级指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各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跨区域税源企业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承办市地方税务局驻市政府外商投资联合办公中心地税窗口的各项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综合管理处、征收管理一处、征收管理二处、纳税服务处等4个处。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52名。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实行“一级稽查”管理体制,全面管理全市地方税收稽查工作,查处偷税、逃税、抗税和骗税等违反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系统审计检查;负责对涉嫌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特定纳税人进行检查和处理;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对各经济行业的税收实施专项检查;负责对纳税明显异常的地区进行专项整治;负责打击制售、使用假发票和虚开、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负责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和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保卫和公安案件移送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综合管理处、稽查选案处(举报中心)、稽查审理处、执行督导处、稽查一处、稽查二处、稽查三处、稽查四处等8个处。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10名。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刘晓东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肖才茂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崔光勤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宏峰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雷建国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彬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亚光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罗俊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赵毅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徐良敏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沈永刚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周光春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余代祥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郭敏
武汉市江岸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江岸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西马税务所、四唯税务所、劳动税务所、二七税务所、大智税务所、花桥税务所、后湖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315名。
武汉市江汉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江汉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满春税务所、水塔税务所、万松税务所、新华税务所、唐家墩税务所、常青税务所、汉兴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334名。
武汉市硚口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硚口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10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汉水税务所、宝丰税务所、顺道税务所、长丰税务所、古田税务所、宗关税务所、三曙税务所、宝庆税务所、新安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88名。
武汉市汉阳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汉阳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晴川税务所、建桥税务所、洲头税务所、翠微税务所、二桥税务所、永丰税务所、五里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04名。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水果湖税务所、中南路税务所、首义路税务所、黄鹤楼税务所、中华路税务所、新河税务所、珞珈山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84名。
武汉市青山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青山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8个派出机构(武钢税务所、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厂前税务所、钢花税务所、红钢城税务所、工人村税务所、二区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87名。
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珞瑜税务所、洪山税务所、和平税务所、青菱税务所、建设税务所、花山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37名。
武汉市蔡甸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蔡甸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9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税政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8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张湾税务所、玉贤税务所、侏儒税务所、奓山税务所、大集税务所、索河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蔡甸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17名。
武汉市江夏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江夏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9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税政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8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乌龙泉税务所、郑店税务所、庙山税务所、藏龙岛税务所、金口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江夏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76名。
武汉市黄陂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黄陂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9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税政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天河税务所、滠口税务所、罗汉税务所、六指税务所、木兰税务所、城关税务所、武湖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黄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19名。
武汉市新洲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新洲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9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税政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7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邾城税务所、阳逻税务所、辛冲税务所、仓埠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新洲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49名。
武汉市东西湖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东西湖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13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考评科、行政管理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4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东湖税务所、西湖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东西湖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63名。
武汉市汉南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汉南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致。根据职责,设9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税政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2个派出机构(纱帽税务所、邓南税务所);市局稽查派出机构1个(武汉市汉南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62名。
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根据职责,设8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与社保规费管理科合署办公)、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监察考评科、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2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70名。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根据职责,设10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与社保规费管理科合署办公)、纳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科(与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监察考评科],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5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流芳税务所、生物城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23名。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根据职责,设5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征收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税政管理科(与社保规费管理科合署办公)、人事科(与监察考评科、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2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32名。
武汉市武汉化学工业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武汉化学工业区地方税务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根据职责,设5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征收管理科合署办公)、收入规划科(与财务装备科合署办公)、税政管理科(与社保规费管理科合署办公)、人事科(与监察考评科、基层工作科合署办公)],1个直属机构(征收分局),2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 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