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武汉市蔡甸区园林和林业局 | 所属部门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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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武汉市蔡甸区 | 现任领导 | 李清(局长) |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
每个地方情况不一样,武汉市将林业局和园林局合并,成立“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属于武汉市政府的职能部门
不是一个单位。林业局是中国一个组织机构,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职能研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指导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等工作;园林...
武汉市蔡甸区某住宅小区项目价格建议书——一、价格构成 二、价格定位原则 三、类比项目销售价格分析 四、项目价格分析 (一)项目现状 (二)价格推算方法 (三)市场比较法推算价格建议 ...... 10页word文档
1 二、企业投资项目办理事项 : 1、规划设计条件 2、土地供应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4、土地登记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工程规划 许可) 6、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一)审批事项:规划设计条件 1、申报前提: ( 1)仅限于土地储备机构、土地交易中心申报; (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政策。 2、受理要件: ( 1)土地储备机构或交易中心申请表及申请函 (原件); ( 2)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或区政府相关批复(复印件) ; ( 3)土地权属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 4)规划咨询报告等技术性文件(原件) ; ( 5)标注项目申请用地范围的 1/2000 地形图(电子文 件)。 备注:以上资料注明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 公章。需补充资料的,根据需要提供。 3、办理结果 :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范围线) 。 2 4、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 -
武汉市新洲区园林和林业局,是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简介
武汉市新洲区园林和林业局,是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生态建设、园林绿化和林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拟订和参与起草本市地方园林绿化和林业工作的法规、规章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与园林和林业相关的经济、技术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森林、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研究制定本市园林绿化和林业生态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市园林绿化和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营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防沙治沙、山体复绿及各类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制订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湿地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负责编制森林生态项目经营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
(五)贯彻执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和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和野生植物采集、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指导、监督古树名木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园林绿化和林业行业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定额标准,并监督贯彻执行。
(七)负责城市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化用地绿线的划定和控制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规划设计、建设进行管理;负责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审验;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的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化的扩初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八)负责园林绿化和林业行政法规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有关园林和林业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
(九)负责对城市各类绿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行业管理;负责栽移大树、公共绿化植物的修剪及造型、园林扎景等管理工作。
(十)负责对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城市公园、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建设、资源调查评估和等级评定进行管理;负责游乐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推进林业改革,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制订全市森林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森林旅游产业建设。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监管;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承办全市各类林业案件的查处。
(十三)负责收取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有关绿化费(金);管理市级林业基金;监督、管理园林和林业国有资产以及各项资金的使用。
(十四)开展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和园林绿化和林业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负责专业技术指导、培训及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组织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培训、教育工作。
(十五)开展园林绿化和林业的宣传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和林业有关工作普查、统计和信息收集工作;做好园林和林业信息化工作。
(十六)指导各区园林和林业部门业务工作;领导直属单位的工作;负责园林和林业干部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市园林绿化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