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登记机关 |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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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15年01月12日 | 发照时间 | 2016年03月04日 |
关于奖励及有关费用支出的规定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提高全体员工创收经济工作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全面完成预定经济目标,根据上级有关经济工作指示精神,我公司按照“三个 有利于”标准制定公司提成奖励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业务提成方面(局里工程及市重点工程除外) (一)提成奖励总额按业务量的 3-30%提取,提取比例参照该业务纯利 润进行。 1、纯利润在 15%(含 15%)以下不予提取; 2、纯利润在 15%-20%(含 20%)按业务量的 3-4%提取; 3、纯利润在 20%-30%(含 30%)按业务量的 5-6%提取; 4、纯利润在 30%—40%(含 40%)的按业务量的 7-8%提取; 5、纯利润在 40%—50%(含 50%)的按业务量的 9-12%提取; 6、纯利润在 50%—60%(含 60%)的按业务量的 13-17%提取; 7、纯利润在 60%—70%(含 70%)的按
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总则 1、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 益,根据《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 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 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 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一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 工作时间 1、 每天上班时间为八点整,中午下班时间为十二点整,下 午上班时间是两点整,下班时间为六点整,工地下午下 班时间为五点半。 2、 上班 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 15分钟以前离 开,视为早退。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 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 元;第三次迟到早退
:各种废铜、铝、铅,锌,锡,镍,钛,各种合金,不锈钢,废钢铁类及各种有色、黑色、贵重金属等及相关的一切废金属及灰,渣,沫,屑,锍等;
:废旧电子电器,仪器仪表,电话总机及各种 集成电路等;
:废旧冷冻设备、空调系统、电机,变压器,发电机组,发电机,电焊机,开关柜,电瓶、生产流水线、机床等旧机电设备及各种各类闲置积压库存物资等等资源;原材料等;
废旧仪器仪表、各种报废设备、备品备件,各种库存积压物资等;机电设备,油罐回收销售;建筑废料, 拆除工程:承揽厂矿、企业建筑及大型厂房拆除工程;工程招标等 收购各种罚没,扣押,封存,抵债及进口的废金属类物资,收购一切相关的废品废旧物资。
武汉韵虹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是一个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经济实体,下属有三个大型生产车间。
武汉韵虹活性炭车间生产(椰壳活性炭、果壳活性炭、煤质柱状活性炭、煤质颗粒活性炭,粉
状脱色活性炭);
武汉韵虹水处理滤料生产车间生产(无烟煤滤料,石英砂滤料,锰砂滤料,石榴石滤料,火山岩滤料,鹅卵石(砾石)滤料,磁铁矿滤料,果壳滤料,碳酸钙滤料,金刚砂滤料等净水滤材);
武汉韵虹净水剂生产车间生产(聚合氯化铝,碱式氯化铝,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铁,硫酸亚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