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第3号) | 总投资 | 768.5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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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投资 | 372.88亿元 | 公告时间 | 2010年1月27日 |
——72个重点项目、753所学校和22个县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公告)
2009年6月至11月,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先后组成1289个审计组,派出4549人次,对规划总投资2607.72亿元的6960个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其中,审计署直接对72个重点项目、753所学校和22个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城乡居民住房重建项目(规划总投资768.50亿元,已完成投资372.88亿元)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把握总体、分头公告”的原则,现将审计署直接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灾后恢复重建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审计结果表明,恢复重建一年多来,四川、甘肃、陕西3省(以下简称3个受灾省)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艰苦奋斗,各援建省市切实履行援助承诺,各参建单位积极参与,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帮助灾区人民重建美好家园。
(一)灾后恢复重建整体进展顺利。截至2009年10月底,跟踪审计的72个重点项目,已开工65个,已完工11个,分别占审计数的90%和15%;审计调查的753所学校已开工718个,已完工480个,分别占调查数的95%和64%。审计调查的22个县农村居民住房规划维修加固79.79万户,已全部完工;规划重建68万户,已开工66.66万户,已完工60.25万户,分别占规划任务的98%和89%。上述22个县城镇居民住房规划维修加固26.73万户,已全部开工,已完工21.29万户,占规划任务的80%;规划重建10.58万户,已开工6.16万户,已完工2.58万户,分别占规划任务的58%和24%。
(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体规范。3个受灾省各级政府及各部门不断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跟踪审计的72个重点项目和审计调查的学校及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项目,基本上做到了专账、专户核算,内控制度比较健全,资金管理使用比较规范,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基本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管理不断加强。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举一反三,不断加强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管理。根据审计署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灾区政府加快了45个项目的建设进度,改进了169个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为国家节约资金和挽回损失2.58亿元,保障了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审计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纪和损失浪费问题。
二、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一)由于地址选择、产权关系等因素,截至2009年10月底,审计调查的3个受灾省22个重灾县中,有9个县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达不到计划要求,其中一部分城镇居民住房尚未按计划开工建设,多数城镇居民重建户主要通过投亲靠友、租房或在板房居住的方式临时安置;四川省中江县、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和成县、陕西省宁强县和略阳县及宝鸡市陈仓区等6县,共有854户居民又重新住进了应拆除的房屋。
对于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进展缓慢问题,3个受灾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程进度。上述854户重新住进应拆除房屋的城镇居民,已有446户1300多人迁出,对其余408户居民,有关县政府正在采取措施重新安置。
(二)截至2009年10月底,审计调查的甘肃省138所学校,仅建成投入使用27所,占抽查学校数的20%,而审计调查四川省319所学校和陕西省296所学校,已建成239所和214所,分别占抽查学校数的75%和72%。
甘肃省各级政府正在采取措施解决制约学校重建的征地问题,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学校恢复重建步伐。
(三)72个重点恢复重建项目中,有3个项目超规划建设规模6.92万平方米,超规划投资1.55亿元。其中:甘肃省文县城关初级中学新校舍和体育场馆项目实际建筑面积4.39万平方米,是规划建筑面积2.44万平方米的1.8倍。甘肃省西和县体育场恢复重建项目截至2009年10月已完成90%的工程量,累计完成投资2772.62万元,比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投资超出1272.62万元。陕西省略阳县批复卫生系统重建医疗机构建筑面积6.86万平方米,投资18 108万元,分别是省政府批复规划的3.63倍和4.67倍。
甘肃省文县、陕西省略阳县政府已明确在新建项目中加强投资审批和规模控制。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已调整西和县体育场项目概算,并上报省政府批准。
(四)违规安排使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30亿元。72个重点项目中,四川省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将永安大道1.40亿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用于规划外的城南新区建设;甘肃省陇南通途公路工程处等单位将704.71万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用于归还灾前工程银行贷款和日常经费支出等。3省22个重灾县中,四川省广汉市财政局等4个单位违规将8292.42万元城乡居民住房补助资金,安排用于扩大内需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主街道楼群楼面装饰装修等规划外项目建设。
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其中:四川省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陇南通途公路工程处等单位已归还资金1.46亿元;四川省广汉市财政局已将调整使用城乡居民住房补助资金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40亿元。72个重点项目中,四川省广元市疾病控制中心、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宝虢路供水管网项目和排污管网项目、甘肃省成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和城关初级中学2号教学楼等5个项目,用灾前已落实资金的项目和设备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7483.79万元;甘肃省康县迷坝乡马连小学教学楼和舟曲县村级卫生室2个项目,重复申请中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共计208.76万元。3省22个重灾县中,四川省成都市、阿坝州和甘肃省陇南市3个市州所属12个县,重复统计8615户城乡居民,导致多安排城乡居民住房补助1.63亿元,上述资金绝大部分已下拨到各灾区县,其中861.90万元已发放到个人。
上述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其中:四川省广元市卫生局和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已经修改了规划,调整了项目建设内容;甘肃省成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城关初级中学2号教学楼工程、康县迷坝乡马连小学教学楼和舟曲县村级卫生室等4个项目正在整改中;四川省成都市、阿坝州和甘肃省陇南市3个市州有关县已对城乡住房个人补助重复统计情况进行了清理,对重复申报户进行了核销,尚未发放给个人的重复补助已停止发放,重复发放到个人的861.90万元已全部清退。
(六)72个重点项目和753所学校恢复重建工程中,有14个项目存在违规转分包,151个项目存在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未按合同要求到位,145个项目管理不符合国家规范,126个项目存在屋面渗水等问题,37个项目存在天棚吊顶安装不牢或脱落、室内护栏缺失、扶手松动等问题,5个项目存在钢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等施工缺陷。比如,彭州市白鹿小学教学楼78个基础承台中,有34个的轴线偏移超出国家规范要求,主体结构混凝土存在露筋、疏松和框架柱尺寸偏小等问题。
对于上述工程建设管理问题,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建设单位已进行了全面清查,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同时加强了工程建设管理。白鹿小学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白鹿小学教学楼工程整改后质量安全进行了鉴定,鉴定认为质量符合要求。
(七)审计抽查四川省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4个重灾县(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学校发现,有82所学校的3967亩新增建设用地未办理审批手续,其中45所学校1670亩新增建设用地采用以租代征方式提供。同时,一些地方还存在异地新建项目原占用土地未及时安排利用的问题,如抽查四川省都江堰市等7个重灾县发现,有285所学校在布局调整和异地新建后原校址遗留土地面积3279亩,其中只有731亩土地已安排使用,其余2548亩至审计时尚未明确用途。
对于上述问题,相关政府部门正积极筹措征地资金,并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快办理新征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四川省正在对布局调整和异地新建形成的空闲土地进行全面清理,拟定具体利用方案。
此外,审计中还发现了一些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已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4起,涉案人员14人,涉案金额134.84万元。有关部门正依法立案查处。
为加强灾后恢复重建的审计监督,审计署通过在3个受灾省建立跟踪审计协调机制、选派30多名干部到主要受灾市县挂职、邀请特约审计员监督等方式,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审计中,坚持审计与整改相结合,对于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审计情况,督促整改。审计署在审计中共提出132条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已全部采纳,目前已整改完成40条,其余92条正在整改,较好地促进了灾后恢复重建规范、有序进行,有效地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23个省市审计机关的跟踪审计结果,将由各省市审计机关分别向社会公告。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人,就这么给你说吧,汶川地震后,灾后重建的房子就分了很多种,但是这些都是做给上级领导看的。据我所知,是有一些人家的房子属于免费,但是还有更多的是自己花钱修房子,政府出钱帮你装修房子的外...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人,就这么给你说吧,汶川地震后,灾后重建的房子就分了很多种,但是这些都是做给上级领导看的。据我所知,是有一些人家的房子属于免费,但是还有更多的是自己花钱修房子,政府出钱帮你装修房子的外...
1、单纯从专业角度,是不可以给的,在进度或结算时只有留有依据都可扣除该部分费用。 2、如果从社会关系角度,那你自已看着办吧哈哈。 3、照片作业佐证当然可以的。
1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第 1号) —115 个项目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厅 从 2008 年 10 月份以来,组织全省 15 个市、直管市审计机 关,对我省援建四川汉源县的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 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工作得到了汉源县委、县政府及 所属部门、参建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 按照“统筹 安排、分级负责、把握总体、分头公告”的原则,现将阶段 性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灾后恢复重建计划安排和进度情况 根据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和《湖北省 对口支援汉源县灾后重建总体方案》 鄂办文 [2008]41 号,我 省对口援建四川省汉源县,其中,省直、武汉市对口援建县 城,襄樊、黄石等十四个市、直管市对口援建乡镇,计划总 投资 20 亿元, 115 个项目, 252 个单项工程,其中:城乡
交通运输部发汶川地震灾后公路恢复重建技术指南 2008 年 09月 16日 08:43 中新网 9 月 16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 《汶川地震灾后公 路恢复重建技术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 ),对地震后公路工程的恢复重建原则、抗震设防 标准和技术要求,以及公路震害的检测评估、处置措施等提出指导意见。 《指南》要求公路恢复工程原则上执行原技术标准,重建工程执行新的抗震设防标准。 以恢复原有公路使用功能和抗震减灾水平为主 据介绍,地震灾区公路恢复重建项目包括公路恢复工程和公路重建工程。 恢复重建工程的原则是: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重点整治、分步实施;充分利用原 有工程,恢复为主、 重建为辅; 以恢复原有公路使用功能和抗震减灾水平为主,适当提高公 路抗震减灾能力;恢复重建方案的选择应因地制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在保证使用功能 的前提下,灵活采用技术指标;重视
公告内容
——76个重点项目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公告)
根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审计署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安排意见》有关规定,审计署自2009年1月开始,统一组织四川、甘肃、陕西3个汶川地震受灾省和20个对口支援省市(含深圳市)地方审计机关,以及审计署驻成都、西安、兰州、重庆4个特派办,累计派出1233个审计组,共4502名审计人员,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把握总体、分头公告”的原则,对四川、甘肃、陕西3个受灾省的灾后恢复重建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截至2009年5月底,重点对3个受灾省的3948个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其中,23个省级审计机关组织跟踪审计项目3872个,审计资金1352亿元,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将由各省级审计机关分别向社会公告。审计署组织驻成都等4个特派办对投资较大的76个重建项目(以下简称76个项目,涉及计划总投资336.94亿元)进行重点跟踪审计。审计工作得到四川、甘肃、陕西3省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参建单位、灾区有关中央企业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现将第一批76个项目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跟踪审计情况和审计评价
(一)项目跟踪审计情况。本次公告的76个项目分布在四川、甘肃和陕西10市(州)28个重灾县(区)。其中,农村居民住房项目10个、学校项目4个、交通项目21个、电力和电网项目20个、水利项目7个、通信项目5个、重点产业项目6个、其他项目3个,共涉及10个行业,计划总投资336.94亿元。截至2009年5月底,已完成投资104.72亿元,占31.08%。其中已完工项目14个,计划总投资3.08亿元,已完成投资2.25亿元;在建项目62个,计划总投资333.86亿元,已完成投资102.47亿元。
本次审计以资金为主线,从项目入手,及时跟进,及时查处,及时整改。通过跟踪审计,及时揭示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审批、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以点带面,积极反映重建规划实施等方面情况,及时防止和纠正一些项目建设中违纪违规问题。审计中,各审计组提前介入,全过程跟踪,立足服务,着眼预防,帮助规范,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提高,督促各参建单位及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功能。76个项目跟踪审计共提出审计建议36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部采纳,目前已整改完成28条,另有8条正在整改中。
(二)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表明,四川、甘肃、陕西3个受灾省各级政府部门和各项目参建单位认真落实《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保障灾后恢复重建进度和工程质量。76个项目中,农村住房重建、学校及交通、电力和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比较顺利。截至2009年5月底,9个农村住房恢复重建项目完工率达70%,宝成铁路新109隧道改线工程已于2008年11月提前通车,都汶高速公路和汶马二级公路已恢复通车,映秀湾电站3台机组已恢复发电,二台山变电站也恢复运行。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新基地37个单项合同中,有27个项目完成50%以上工作量,7个单项工程完成90%以上工作量。
76个项目的重建资金和建设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工程质量的“高压线”意识较强,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基本上做到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加强了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并对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规范。
76个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建设管理情况总体是好的,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跟踪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一些应引起重视的问题。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8个项目规划编制及落实不够准确。其中,四川省安县新县城堤防工程多计地震受灾损失,造成项目规划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多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554万元;广元电力局110千伏乔庄站扩建输变电项目包含地震前已建设,并已支付部分设备款的工程;广元市元坝区堤防工程高报概算,多申请中央资金104.3万元;广元市剑阁县剑门蜀道风景区恢复重建项目包含地震前已基本完工的剑门关隧道建设工程,导致规划与实际情况不符;陕西省勉县将震前已支付征地款400万元,并正在实施的诸葛路工程项目纳入灾后重建规划;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省道101线中江段2个道路修复项目和省道106中江到乐至界道路修复项目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重复列入当地投资计划,多列1.84亿元。
审计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提出审计建议,目前,安县政府已将新县城堤防工程中重复安排的中央资金1544万元收回财政,其他项目多安排的829.3万元中央资金正在整改中;中江县已根据审计意见对投资计划进行了调整。
(二)5个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够严格,涉及金额2605.73万元。其中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农村住房重建、康县整村就地重建2个项目因进展缓慢,农房维修加固资金1601万元滞留在乡镇恢复重建专户;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将农村住房灾后重建项目资金850万元,借给武都区发展改革委,用于2004年、2005年该区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剑门关景区项目指挥部将剑门蜀道风景区恢复重建项目资金150万元拨付剑门关景区管委会,用于支付以前年度其他项目所欠的设计费;广元市元坝区水务农机局在泉坝防洪工程项目资金中,列支办公设备款4.73万元。
根据审计意见,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康县滞留在乡镇恢复重建专户的农房维修加固资金1601万元,已拨付到农户;陇南市武都区、广元市元坝区已归还了被改变用途的资金854.73万元;其他项目资金使用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28个项目环境评价、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不到位。其中,省道210线宝兴至夹金山122公里公路、国道108线雅安至菩萨岗段二级公路154公里、中国移动陇南公司生产楼工程等18个项目没有环境评价审批。四川省阿坝州茂县500千伏输变电恢复重建、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异地重建等14个项目边设计审批、边施工。阿坝二台山220千伏输变电恢复重建等8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
根据审计意见,上述项目正在逐步补充完善相关建设审批手续;项目主管和审批部门在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前期工作时间的同时,也在着手规范和加强关键环节审批管理。
(四)5个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其中,四川省广元市元坝区堤防工程浆砌石砂浆强度较低、石质较差,工程所使用的部分水泥无检验单;陕西省勉县金牛大道项目设计单位无相应设计资质,12个施工单位有6个无城市市政工程所需资质,且该项目业主单位勉县城建指挥部超付工程款41万元;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汉王镇和两水镇农村住房重建项目拖欠供应商钢材、水泥款946万元;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概算投资100万元的水塔加固项目因政府投资未足额到位,建设资金由村民集资和施工单位垫付;四川省安县高川乡灾后防洪堤新建和加固工程在未得到主管部门审批情况下变更设计,导致工程结算价比中标价增加164万元。
此外,审计抽查的汶川县6栋住房维修加固工程,报送的结算价为258.84万元,经审计核实,实际工程造价仅为90.88万元,占送审造价的35.11%。
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就上述问题及时向有关地方政府和参建单位提出审计建议,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正在认真进行整改。
三、审计建议
(一)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四川、甘肃、陕西3省应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对重建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尽快启动规划中期评估、修订工作,调整和完善重建规划,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并明确规划的强制性。
(二)四川、甘肃、陕西3省有关部门在优化建设程序的同时,应加强对关键环节的审核把关。项目可研、环评、土地等政府审批部门要区分项目类型,优化审批程序;对列入规划的中小项目,通过集中办公等方式,并联审批流程、及时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强化建设用地审批、可研、环评、勘查设计、地质灾害评估等关键环节审批控制,完善相关程序。
(三)四川、甘肃、陕西3省各级政府部门应强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统筹安排好各项资金,控制好投资规模,防止铺张浪费,充分发挥各项重建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完善项目与资金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建设监管机制,保障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2100433B
——72个重点项目、753所学校和22个县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公告)
2009年6月至11月,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先后组成1289个审计组,派出4549人次,对规划总投资2607.72亿元的6960个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其中,审计署直接对72个重点项目、753所学校和22个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城乡居民住房重建项目(规划总投资768.50亿元,已完成投资372.88亿元)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把握总体、分头公告”的原则,现将审计署直接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灾后恢复重建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审计结果表明,恢复重建一年多来,四川、甘肃、陕西3省(以下简称3个受灾省)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艰苦奋斗,各援建省市切实履行援助承诺,各参建单位积极参与,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帮助灾区人民重建美好家园。
(一)灾后恢复重建整体进展顺利。截至2009年10月底,跟踪审计的72个重点项目,已开工65个,已完工11个,分别占审计数的90%和15%;审计调查的753所学校已开工718个,已完工480个,分别占调查数的95%和64%。审计调查的22个县农村居民住房规划维修加固79.79万户,已全部完工;规划重建68万户,已开工66.66万户,已完工60.25万户,分别占规划任务的98%和89%。上述22个县城镇居民住房规划维修加固26.73万户,已全部开工,已完工21.29万户,占规划任务的80%;规划重建10.58万户,已开工6.16万户,已完工2.58万户,分别占规划任务的58%和24%。
(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体规范。3个受灾省各级政府及各部门不断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跟踪审计的72个重点项目和审计调查的学校及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项目,基本上做到了专账、专户核算,内控制度比较健全,资金管理使用比较规范,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基本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管理不断加强。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举一反三,不断加强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管理。根据审计署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灾区政府加快了45个项目的建设进度,改进了169个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为国家节约资金和挽回损失2.58亿元,保障了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审计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纪和损失浪费问题。
二、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一)由于地址选择、产权关系等因素,截至2009年10月底,审计调查的3个受灾省22个重灾县中,有9个县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达不到计划要求,其中一部分城镇居民住房尚未按计划开工建设,多数城镇居民重建户主要通过投亲靠友、租房或在板房居住的方式临时安置;四川省中江县、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和成县、陕西省宁强县和略阳县及宝鸡市陈仓区等6县,共有854户居民又重新住进了应拆除的房屋。
对于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进展缓慢问题,3个受灾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程进度。上述854户重新住进应拆除房屋的城镇居民,已有446户1300多人迁出,对其余408户居民,有关县政府正在采取措施重新安置。
(二)截至2009年10月底,审计调查的甘肃省138所学校,仅建成投入使用27所,占抽查学校数的20%,而审计调查四川省319所学校和陕西省296所学校,已建成239所和214所,分别占抽查学校数的75%和72%。
甘肃省各级政府正在采取措施解决制约学校重建的征地问题,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学校恢复重建步伐。
(三)72个重点恢复重建项目中,有3个项目超规划建设规模6.92万平方米,超规划投资1.55亿元。其中:甘肃省文县城关初级中学新校舍和体育场馆项目实际建筑面积4.39万平方米,是规划建筑面积2.44万平方米的1.8倍。甘肃省西和县体育场恢复重建项目截至2009年10月已完成90%的工程量,累计完成投资2772.62万元,比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投资超出1272.62万元。陕西省略阳县批复卫生系统重建医疗机构建筑面积6.86万平方米,投资18 108万元,分别是省政府批复规划的3.63倍和4.67倍。
甘肃省文县、陕西省略阳县政府已明确在新建项目中加强投资审批和规模控制。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已调整西和县体育场项目概算,并上报省政府批准。
(四)违规安排使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30亿元。72个重点项目中,四川省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将永安大道1.40亿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用于规划外的城南新区建设;甘肃省陇南通途公路工程处等单位将704.71万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用于归还灾前工程银行贷款和日常经费支出等。3省22个重灾县中,四川省广汉市财政局等4个单位违规将8292.42万元城乡居民住房补助资金,安排用于扩大内需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主街道楼群楼面装饰装修等规划外项目建设。
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其中:四川省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陇南通途公路工程处等单位已归还资金1.46亿元;四川省广汉市财政局已将调整使用城乡居民住房补助资金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40亿元。72个重点项目中,四川省广元市疾病控制中心、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宝虢路供水管网项目和排污管网项目、甘肃省成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和城关初级中学2号教学楼等5个项目,用灾前已落实资金的项目和设备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7483.79万元;甘肃省康县迷坝乡马连小学教学楼和舟曲县村级卫生室2个项目,重复申请中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共计208.76万元。3省22个重灾县中,四川省成都市、阿坝州和甘肃省陇南市3个市州所属12个县,重复统计8615户城乡居民,导致多安排城乡居民住房补助1.63亿元,上述资金绝大部分已下拨到各灾区县,其中861.90万元已发放到个人。
上述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其中:四川省广元市卫生局和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已经修改了规划,调整了项目建设内容;甘肃省成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城关初级中学2号教学楼工程、康县迷坝乡马连小学教学楼和舟曲县村级卫生室等4个项目正在整改中;四川省成都市、阿坝州和甘肃省陇南市3个市州有关县已对城乡住房个人补助重复统计情况进行了清理,对重复申报户进行了核销,尚未发放给个人的重复补助已停止发放,重复发放到个人的861.90万元已全部清退。
(六)72个重点项目和753所学校恢复重建工程中,有14个项目存在违规转分包,151个项目存在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未按合同要求到位,145个项目管理不符合国家规范,126个项目存在屋面渗水等问题,37个项目存在天棚吊顶安装不牢或脱落、室内护栏缺失、扶手松动等问题,5个项目存在钢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等施工缺陷。比如,彭州市白鹿小学教学楼78个基础承台中,有34个的轴线偏移超出国家规范要求,主体结构混凝土存在露筋、疏松和框架柱尺寸偏小等问题。
对于上述工程建设管理问题,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建设单位已进行了全面清查,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同时加强了工程建设管理。白鹿小学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白鹿小学教学楼工程整改后质量安全进行了鉴定,鉴定认为质量符合要求。
(七)审计抽查四川省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4个重灾县(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学校发现,有82所学校的3967亩新增建设用地未办理审批手续,其中45所学校1670亩新增建设用地采用以租代征方式提供。同时,一些地方还存在异地新建项目原占用土地未及时安排利用的问题,如抽查四川省都江堰市等7个重灾县发现,有285所学校在布局调整和异地新建后原校址遗留土地面积3279亩,其中只有731亩土地已安排使用,其余2548亩至审计时尚未明确用途。
对于上述问题,相关政府部门正积极筹措征地资金,并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快办理新征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四川省正在对布局调整和异地新建形成的空闲土地进行全面清理,拟定具体利用方案。
此外,审计中还发现了一些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已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4起,涉案人员14人,涉案金额134.84万元。有关部门正依法立案查处。
为加强灾后恢复重建的审计监督,审计署通过在3个受灾省建立跟踪审计协调机制、选派30多名干部到主要受灾市县挂职、邀请特约审计员监督等方式,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审计中,坚持审计与整改相结合,对于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审计情况,督促整改。审计署在审计中共提出132条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已全部采纳,目前已整改完成40条,其余92条正在整改,较好地促进了灾后恢复重建规范、有序进行,有效地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23个省市审计机关的跟踪审计结果,将由各省市审计机关分别向社会公告。 2100433B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1年度跟踪审计结果(第5号)——939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结果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公告)
2008年9月起,审计署以“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保障灾后恢复重建不出重大问题”为目标,组织审计机关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行了连续3年的全过程跟踪审计。3年来,全国审计机关先后投入11 648名审计人员,对规划投资7678亿元的27 902个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对17 329个已完工项目实施了竣工决算审计,发出审计情况通报4377份,各类审计报告、简报14 680份,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底对第五批规划总投资3231.44亿元的13 635个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其中审计署直接审计了规划总投资2031.80亿元的939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并对完成投资132.17亿元的188个工程项目实施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审计。随着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主要任务基本完成,跟踪审计工作也已基本结束。以前年度审计结果已分别向社会公告,现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把握总体、分头公告”的原则,将审计署2011年度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取得重大成就
审计结果表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中央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顺利实现了“家家有房住、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设施有提高、经济有发展、生态有改善”的重建目标,为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灾区城乡居民生活生产条件极大改善。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对口支援省市始终把解决灾区居民住房问题作为恢复重建的重中之重,优先推进城乡居民住房重建。震后一年完成震损住房维修加固,一年半完成农村住房重建,两年基本完成城镇住房重建。截至2011年9月底,3省灾区共维修加固农村住房292.14万套,城镇住房145.67万套;新建农村住房190.85万套,城镇住房29.09万套;恢复重建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设施项目1836万个。经过3年努力,妥善解决了灾区群众住房问题,城乡居民住上了安全美观的房屋,村庄和村落规划布局合理,城镇面貌焕然一新,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二是灾区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大幅度提高。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对口支援省市坚持优先恢复重建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有序恢复完善社会福利、就业和社会保障、广播影视、基层政权等公共服务设施。截至2011年9月底,3省灾区已累计恢复重建3941个学校项目、2979个医疗机构项目,新建一大批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社区服务中心、文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这些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安全可靠、设施装备齐全、服务功能完备,灾区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实现了历史性飞跃。
三是灾区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截至2011年9月底,3省灾区共恢复重建了2810个交通项目、619个水利项目、1265个能源项目、311个通信项目、1030个市政公共设施等城镇项目,建设了2000个防灾减灾和生态修复项目。都江堰至映秀高速公路、成都至都江堰铁路等一大批关系灾区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营,38个重建城镇拔地而起,为灾区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震损水库全部除险加固,生态环境逐步修复,灾区防灾减灾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四是灾区产业迅速恢复并实现跨越式发展。在灾后恢复重建中,中央和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对口支援省市把产业重建作为灾区发展振兴的基础,坚持产业重建与转变生产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截至2011年9月底,3省灾区累计恢复重建了5298个产业项目、6407个市场服务项目,恢复和新建了一批产业园区、产业集中发展区;5566户规模以上震损工业企业已恢复生产,引进了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优势企业,建成了一批特色农业生产基地,汶川县映秀镇和水磨镇、北川新老县城等重点城镇建成了旅游名镇,灾区产业经济发展实现了再生性跨越,灾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主要经济指标都超过了震前水平。
二、2011年审计署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署2011年度跟踪审计的939个项目2031.80亿元规划总投资中,发现有63个项目、26个施工单位、4个勘察设计单位、8个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合规、勘察设计不到位的问题(详见附件1至附件4)。审计指出后,各相关单位和相关灾区政府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和认真整改。具体情况是:
(一)15个项目不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5个项目进度较慢,6个项目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4个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仍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关建设单位表示要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注意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对未完工项目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对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问题,有关建设单位已经或者正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验收工作;对已建成投入使用项目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问题,有关建设单位正在补办土地审批手续。
(二)16个项目存在违反招投标规定程序,直接指定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问题;2个项目存在招投标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6个项目违规转分包承包的工程。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鉴于部分项目已经完工,相关灾区政府和主管部门发文要求所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有关建设单位修改完善了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今后要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
(三)22个项目超标准超规模建设、未经批准改变建设内容、设计变更未办理审批手续,13个项目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投资控制不严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灾区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建设单位就设计变更、改变建设内容的问题,向原审批部门申请调整;并要求相关建设单位进一步规范资金核算工作,加强投资控制。
(四)26个项目施工单位存在借用资质承揽工程、不按合同规定配备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中存在不按规范操作、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其中14个项目存在某些缺陷或隐患。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了处理,对有关施工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了行政处罚,并责成有关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项目缺陷采取或正在采取修复、拆除返工等补救措施。
(五)4个设计单位存在未按设计规范要求设计,设计方案不周全、不细致,致使4个重建项目存在工程缺陷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关建设单位进一步调查后,已要求有关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完善设计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新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整改,并对相关设计单位作出了处理,追究了相关设计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8个监理单位存在对有关项目未按合同要求配备监理人员,或未按规定到场执行监理任务,或监理日志记录无监理人员签字、监理资料不完整,以及个别监理单位违规收取施工单位补助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关建设单位已采取措施加强项目工程监理,有关监理单位已经或正在完善监理资料,规范材料进场报验和抽验程序以及旁站监理工作;对违规收取补助的问题,建设单位已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
(七)审计署重点跟踪审计的5批560个项目中,截至2011年9月底,仍有118个项目尚未完工,有277个已完工项目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导致上述395个项目无法开展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署对55个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和133个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发现,各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完成投资额不准确、多计工程款等问题,审计共核减工程价款4.77亿元,占送审金额63.53亿元的7.51%。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灾区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正在制定措施加快未完工项目建设进度,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做好已完工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积极开展工程结算审核,推进项目竣工决算工作;对于多计的工程款,相关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意见进行了核减。
3个受灾省和北京等20个对口支援省市审计机关的跟踪审计结果,将由各省市审计机关分别向社会公告。
附件: 1.63个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表
2.26个施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表
3.4个设计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表
4.8个监理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