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泰州市规划局 | 所属部门 | 泰州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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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泰州市 | 现任领导 | 徐兵(局长) |
徐兵: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张纯: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党建、组织人事、规划法规、规划展示、来信来访、规划监督检查等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监管处、市规划监察中心、市规划展示馆,联系姜堰分局。
栾建中: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局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等工作,分管监察室,联系海陵分局。
吴皓: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日常和财务管理、绩效考核、政府信息公开、规划技术审查、招商引资、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建设项目规划技术处、市政规划管理处、村镇规划处、市规划设计院,联系高港分局。
丁晓鹏: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负责局规划编制、行政许可、规划信息化等工作,分管规划编制处、行政许可服务处、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测绘院,联系医药高新区分局。2100433B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组织拟订全市有关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节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市区村镇规划,并承担审批和报批责任。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设计的审批责任。参与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责任。对划拨用地项目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出让用地项目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条件;受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准建设用地规划变更申请。
(四)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责任。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和建筑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担建设工程的开工规划验线和竣工规划验收责任。
(五)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单位和个人执行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监督管理责任。制止、纠正违反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和越权审批等行为。负责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工作。
(七)承担全市城乡规划设计单位的行业管理责任。组织、指导全市城乡规划科研、人才开发、学术交流、新技术应用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于参观这里前几天去意式风情区吃饭时刚问过工作人员只要带着身份证,从意式风情区那边有个小门去拿身份证领票,不用花钱,也完全不用提前预约那里每周一闭馆,周六周日照常开放,开放时间9:00--16:00
淡定 小心被和谐 啊
对gemini0529|六级的小补充。东边:元一花园、天俊云顶。东边(隔六一中路):融侨国际公馆、优派凯城、鼓楼里(在建)、世欧王庄(在建)。西边:三木大厦、五一新村、大利嘉城、利达苑、富城小区等。南...
1 绿化测绘须知 一、在测绘图上应标明的项目: 1、总用地面积、纯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 地下室及半地下室顶绿化面积 (标 明覆土厚度),集中绿地面积; 2、用地红线、地下室范围线、集中绿地范围。 二、测绘单位需提供的测绘资料: 1、提供 1:500或 1:1000的测绘平面图及电子文档一份; 2、提供每块绿地的实测面积(包括园路、园林铺装)明细表。 三、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一)景观水体、路宽小于 1.2 米的园路、园林铺装可计入绿化面积,但园林铺 装及园路等应小于总绿地面积的 30%; (二)下列绿化不计入绿地率: 1、绿地内的垃圾房、箱式变、采光井、窨井; 2、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室内绿化、盆栽花草树木、墙、栏杆上的花台、花池; 3、小区道路、组团道路、宅旁道路; 4、游泳池、消防水池、嬉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溪、河等水体及城市公共绿 地; 5、停车场、消防登高面、消防通道及各
目 次 目 次 1 一般规定 ..................................................................1 1.1 规划建设业务分类规定 ..............................................1 1.2 其他规定 ..........................................................6 2 立案标准 ..................................................................7 2.1 建设用地类业务的立案标准 ..........................................7 2.2 城市规划类业务的立案标准 ...........................
李兴国同志任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兼泰州市林业局局长;
徐兵同志任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保留正处职待遇;
何文忠同志任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潘金华同志任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银发同志任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皓同志任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蕾同志任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
丁晓鹏同志任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陆俊同志任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庞佑林同志任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根山同志任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
刘缨同志任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黄仲梅同志任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范建国同志任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近日,泰州市规划局开展“项目服务年”活动,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强内部挖潜,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优化流程,提质增效,为新常态下的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努力,促进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升。
一是超前服务,保障产业发展用地。在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深入调查研究,摸清产业发展和用地现状,科学安排产业用地,增加产业用地在城市建设用地中的比例。在控规编制中,深入了解用地现状,特别是编制单元内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推进二三产业用地适度混合,合理安排各类用地。
二是主动服务,超前介入招商引资。主动参与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各建设主体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提前介入,围绕项目落户,及时提供规划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将规划管理要求落实到项目前期策划和设计之中,用规划引导项目落户。
三是全程服务,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在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等工作中,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认真执行《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各处室、分局按照职能分工,规范设置行政许可前置条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时间,及时发放“一书两证”,开展规划核实。各分局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项目,实施“保姆式”服务,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项目,帮助建设单位与相关处室对接,协助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实行全程跟踪,一站式服务。
四是零距离服务,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走进园区、走进企业,切实帮助基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针对企业发展的用地、资金瓶颈,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补办两证;加强规划研究,解决发展前景好、潜力大企业的用地矛盾,留足发展空间。
关于印发《泰州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建筑面积计算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海陵、高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现将《泰州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建筑面积计算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