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 地 点 | 台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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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 政府部门 | 职 责 |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政策 |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固定资产、后勤等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办公信息化工作。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人事、教育、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工青妇、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负责办理海员证的审核、上报和因公出访报批;指导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及发证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等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执法证件管理,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规划建设股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公路、水路、港口、航道等发展战略和专项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上报审批把关;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实施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申报、攻关并促进成果推广;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审查、上报交通建设、收费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和造价监督管理;组织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负责港口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指导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建设、路政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有关交通资金分配计划,组织协助融资、引资;承担运输量统计、调研工作;参与地方铁路、轨道交通建设有关协调工作。
(三)综合运输股
负责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行业的市场监督管理;参与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按规定承担道路运输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道路、水路、轨道交通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指导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通行费收费站(点)的监督管理。
(四)港航管理股
负责水路运政(水运执法除外)和港口行政管理;参与港口规划及建设项目审核,负责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及船舶代理等辅助性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港口及外轮理货、引航等港口辅助业的行业管理;指导我市水路运输行业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协助组织征收和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相关规费;负责组织实施水路重点物资、军事、防洪抢险、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水路运输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协助查处水上走私违法行为。
(五)安全监督股(交通应急办公室)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应急救灾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消防及综治维稳工作。
(六)财务审计股
负责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管理、监督交通建设资金;负责货物港务费等规费征收的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
(七)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承担全市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港口行政等方面的交通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实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2021年7月1日,台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被中共江门市委授予“江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地方性管理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拟定全市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全市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本建设市场实施管理、监督和调控,维护交通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组织公路、水路、客货运输站场、港口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对全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
(五)负责公路运政管理和路政管理;负责公路运输、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和摩托车维修与检测、汽车租赁、公路运输服务业、搬运装卸业、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公路(桥梁、隧道)通行费收费站(点)的管理。
(六)负责水路运政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船舶维修业、内河救助打捞、船舶代理、外轮理货、引航、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七)在“费改税”实施前,负责有关交通规费的稽征、管理。
(八)组织实施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九)指导、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交通行业重大安全事故。
(十)实施交通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
(十一)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江门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交通运输是综合性的部门,只能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部门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简称运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各地的交通...
交通运输局是综合性的部门,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局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
北京不叫交通运输局,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http://www.bjjtw.gov.cn/
北京交通运输 【篇一:北京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综合交通体系 005-04-12 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任务 与国家首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功能相匹配,建设可持续发展、以人为 本和动态满足交通需求的,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高标准、现代化综 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功能布局的优化,促进区域 交通协调发展,支持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以 “高效便捷、公平有序、 安全舒适、节能环保 ”为发展方向, 2020 年,交通结构趋于合理,公 共交通成为主导客运方式,出行的选择性增强,出行效率提高,交 通拥堵状况得到缓解和改善,交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1)交通发展战略的核心是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大幅提升公 共交通的吸引力,实施区域差别化的交通政策,引导小汽车合理使 用,扭转交通结构逐步恶化的趋势,使公共交通成为城市主导交通 方式。 (2)突出交通先导政策。根据 “两轴 -两带 -多中心 ”的城市空间结
台山市北陡镇出产的黄蜡石 黄蜡石除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外, 还可用来制作工艺品, 现时人们将其美名为 “黄龙玉 ”、“龙 皇玉”等。中国不少地方可发掘到黄蜡石, 但就质量而言, 以台山黄蜡石与云南黄蜡石最佳。 现上传一些在台山旅游网搜来的相片,让大家欣赏一番。 黄蜡石颜色丰富,有黄、红、白、绿、黑等色,以黄色最多,透明或半透明者的称之为 “冻”。 注:黄蜡石的价格的命运跟新疆戈壁石一样,往往是本地卖出的价钱贵于外地。 附一: 原网址报道: 笔者从有关方面获悉, 由北京嘉信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主办, 广东大名堂艺术馆协办, 中 国观赏石协会支持举办的 “北京首届国际奇石拍卖会 ”,将于 6月 14 日至 16 日,在北京亚洲 大酒店举行。 据了解,此次拍卖会拍卖奇石有 200件,其中台山蜡石有 22件,占 11%。参拍奇石来 自广东、广西、安徽、福建、江苏、贵州、新疆等地。拍卖奇石种类有:蜡石、大
台山市国土资源局是台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有关规定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
(二) 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及测绘工作规划;参与报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和审核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 监督检查镇国土资源所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统筹协调国土整治活动;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四) 实施农地用途管制,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对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进行指导监督,确保耕地面积占补动态平衡。
(五) 制订地籍管理方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
(六) 对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等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公布,确认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
(七) 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的登记审批发证和转让报批登记的管理;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管理地质勘查成果;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
(八) 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认定评价,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地质遗迹保护区。
(九) 制订测绘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 依法实施测绘行业管理,审定测绘单位资格,负责测绘任务登记;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图编制;管理大地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审核、发布重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和监督测量标志的保护。
(十)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测绘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2100433B
一、怀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