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 标准号 | HJ 998—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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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12-26 | 实施日期 | 2019-06-01 |
制修订 | 制定 | 技术归口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行业分类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标准类别 | 方法标准 |
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 2100433B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酚的测定。
1 原理 碘化汞和碘化钾的碱性溶液与氨反映生成淡红棕色胶态化合物,其色度与氨氮含量成正比,通常可在波长410~425nm范围内测其吸光度,计算其含量. 本法最低检出浓度为0.025mg/L(光...
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硼砂属于有毒有害物质,是食品禁用防腐剂。而一些不法生产商为增加食物韧性、脆度、改善食物保水性及保鲜度等,常在一些食物制品中如腐竹、牛肉丸、米粉、河粉、面条等作为膨松剂、防腐剂使用。目前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中没有硼砂定量检验方法,曾有食品中硼砂的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等,但液相色谱法仪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是一种测定饮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方法。其原理是:用蒸馏法使挥发酚蒸馏出来,并与干扰物质和固定剂分离。
由于挥发速度随馏出液体积而变化,馏出液体积必须与试样体积相等。被蒸馏出的酚类化合物,于pH10.0±0.2的介质中,在铁氰化钾存在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橙红色的安替比染料。
用氯仿可将此染料从水溶液中萃取出,并在460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氧化剂、油类、硫化物、有机或无机还原性物质和芳香胺物质对测定有干扰。硫化物、还原性物质干扰的去除见蒸馏后溴化容量法;加入过量的硫酸亚铁可去除氧化剂干扰;一般在酸性条件下,通常可用预蒸馏与芳香胺类干扰分离;油类干扰可加粒状氢氧化钠调节pH至12-12.5,立即用四氯化碳萃取而分离之。本法测定范围为0.002-6mg/L。浓度低于0.5mg/L,采用氯仿萃取法;浓度高于0.5mg/L时,采用直接分光光度法。本法已定为国家标准分析方法(GB7490-87)。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挥发酚的分光光度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的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废止。 2100433B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37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其他挥发性有机物若通过验证也可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