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投标函 | 外文名 | The letter of ten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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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一种承诺和说明的函件 | 单独密封 | 有些投标函需要密封 |
包括内容 | 签署的向雇主提交的工程报价 | 区 别 | 投标函及其他与其一起提交的文件构成投标书 |
投标函(格式样本) 投标序号:
卫生部部属医疗机构2004年第二次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
投标函
(HQZB-2004-04)
致:北京鹤麒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在审阅了所有集中招标采购文件后,我方决定按照《卫生部部属医疗机构2004年第二次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参与投标、网上竞价,我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报价和其它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愿赔偿招标代理机构因上述报价和其它证明文件的瑕疵所蒙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如果我方品种中标、竞价成交,我方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按时配送或委托配送中标品种,确保购销合同的履行。
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日期起90日内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投标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均有可能中标。
我方承诺,我方同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产权关系,不会为达成此项目同招标人进行任何不正当联系,不会在竞争性投标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本投标函及贵方的中标通知书、网上竞价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具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投 标 函 附 录
序号 |
项 目 |
招标人规定 |
投标人承诺 |
1 |
工期 |
3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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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延误工期赔偿费金额 |
(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伍) 元/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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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延误工期赔偿费限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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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赶工措施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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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前竣工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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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质量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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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达到自报质量要求(优良工程奖)的质量经济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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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达不到自报质量要求的质量罚金 |
详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八)” 中第3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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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行工程担保的工程担保费用 |
/ |
注:1、本附录中的2、3、8、9项费用不进入投标总报价,中标后在施工合同中按投标书附录约定;
2、本附录中的4、5、7项费用已进入投标总报价。
3、工程担保的费用不得超过招标文件的约定;
4、第9项工程担保费用是中标人因实行工程担保需招标人支付的费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2100433B
投标函
致:A省政府(招标人)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A省政府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投标所需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的全部内容,我方:xx(投标人名称)正式授权xx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唱标信封一份。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表;
(三)全套资格证明文件;
(四)技术、商务响应文件;
(五)物业管理投标方案文件;
(六)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我方已收到上述投标项目所提供的一切有关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说明资料,根据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纪要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和物业现场查验结果,考虑本企业自身的实力及特点,我单位愿以人民币(大写)_____元(小写)____元的投标报价(详见投标报价表)投标承包上述服务项目。
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6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4.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夹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5.我方明白并同意我方如在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他数据或信息。
7.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8.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9.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诺向招标代理机构的支付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盖法人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名):
日期:*年*月*日
投标函范文 ,投标函 投标函范文致: xxx公司 我方下列签字人在此宣布: (1)我方已认真批阅了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包括 ( )份补遗书 (如有的 ),并确认毫无保留。 (2)我方承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第 ( )包的供货要求中的交货 /完工时刻表提供下列物资 和相关服务。 (3) 本次招标所有采购包的总报价为 (不包括下款所列的折扣 ): (4)我方将提供的折扣和这些折扣使用方法是: (5)我方的投标书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将从截标之日起 ( )天内一直保持有效。 在此期限届满之 前本投标书对我方始终具有约束力,并随时可同意中标。 (6)假如我方的标书被同意,我方承诺提供金额相当于合同履约价格的 10%的履约保函。 (7)我公司,包括所有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分承包人或供货人均来自下列属于亚行成员国 地国家: 。 (8)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方作为独立的投标人,未参与一标以上的投标活动。
一、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 投标函 惠农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招标人名称) : 1. 我方以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 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 的投标总造价, 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本 工程拟任的建造师为 。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小气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投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 我方在此声明, 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
根据有关规定,投标文件应主要包含以下三部分:
(一)投标函部分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函;
投标函附录;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商务部分
主要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出报价。
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措施项目费合计、其他项目费合计、规费和税金。
(三)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在整个投标中和报价同等重要。技术部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拟分包项目情况等内容。
一、 监理投标书
这里的监理投标书是指监理中标人的投标书。监理投标书中的投标函及监理大纲是整个投标文件中具有实质性投标意义的内容。投标函是监理取费的要约和对监理招标文件的响应;而投标监理大纲则是投标人履行监理合同、开展监理工作的具体方法、措施以及组织和人员装备的计划,是投标人的为了取得监理报酬而承诺的付出和义务。
监理合同当事人应重视监理投标书和通知书在监理合同管理的地位。严格地说,监理的报价是中标人依据其投标书,主要是监理大纲中载明的监理投入作出的。当监理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提供监理投标书(监理大纲)中没有提到的,监理合同其他条款中也没有约定的服务或人员装备时,监理人就可以要求补偿;当监理人不能按投标书配备监理人员装备或提供服务的,监理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改正或向监理人提出索赔乃至追究违约责任。
二、中标通知书
监理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对监理中标人在投标书中所作要约的全盘接受,是对中标人要约的承诺。中标通知书一旦送达中标人,和中标人的投标书一同构成了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直到正式的监理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和投标书都是维系和制约监理招投标双方的文件。
三、监理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是确定合同关系的总括性文件,定义了监理委托人和监理人,界定了监理项目及监理合同文件构成,原则性地约定了双方的义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期。最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章,并盖法人章后合同正式成立。主要的条款如下:
(一)委托人 与监理人
(二)监理的工程的概况描述,以保证对监理工程的理解不产生歧义。
(三)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定义的规定
(四)合同文件的组成
1、监理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五)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承诺
按照合同协议书的规定,承担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六)委托人向监理人的承诺
按照合同协议书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七) 合同自开始实施及完成的日期。
(八)合同双方签字栏
四、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合同标准条件是针对监理合同文件自身以及监理双方一般性的权利义务确定的合同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1、合同用词的定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2、关于适用法律法规的约定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在我过境内开展监理,理所当然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但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根据自己的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水平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的法规、规章;另外我国的专业部门管理的分界也很明显,如交通、水利电力等系统就有自己的一套有关建设的规章和制度。所以监理合同依据工程所在地的法规还是工程所属部门的规章,这就需要在专用条件的相应条款中说明。
3、合同使用的语言国
国内的监理合同一般都用汉语,当需要使用两种语言或两种以上的语言时,应在相应的专用条件中约定,但汉语仍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注意不是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经合同当事人双方确认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