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铁路罐装货物运输 | 定 义 | 使用罐车装运,经由铁路运送的货物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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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运危险货物的企业自备罐车应适合所装的危险货物性质,罐车罐体的设计、制造、使用、充装、检修及故障处理应符合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程及铁路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危险货物罐车应在专用线或专用铁道由托运人、收货人负责装卸。易燃液体罐车的装卸地点距铁路正线、房屋建筑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30m,距铁路其他路线应不小于20m。为防止罐车内石油制品因受热膨胀和列车上下坡及调车冲撞而发生溢油,托运人应根据液体货物的密谋和罐车载重容积以及气温变化规律留出适当的液体膨胀空隙。2100433B
美国:“坎布里斯—托尔泰克景色铁路”,在新墨西哥州的查马和科罗拉多州的安东尼托之间。在1925年,它可是世界上海拔最高(最高处海拔约3050米)的铁路。该铁路兴建于1880年,淘金热的时候,铁路曾承载...
京包铁路(北京-包头),起点北京北站,终点包头东站。旧称京张铁路、京绥铁路、平绥铁路。京包铁路从北京经河北省张家口、山西省大同、内蒙古自治区的乌兰察布(集宁)、呼和浩特,终到包头。京包铁路是通向中国西...
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铁路在南美洲的秘鲁。J 秘鲁早在1851年从首都利马开始修建了一条长24.5公里的铁路,后来形成了秘鲁的中央铁路。1871年建成了南方铁路。这两条都是世界上著名的高原铁路。1 972年...
铁路货物运输流程及费用 铁路货物运输流程 (一 )货运合同的签订 货运合同是承运人将货物从发站运输至指定地点 ,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输 费用的合同。货运合同的当事人是承运人、托运人与收货人。根据《合同法》、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 ,承、托双方必须签订货运合同。 铁路货运合同有预约合同和承运合同 ,都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1、预约合同 预约合同以“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 (表 4-3 简称为“订单”)作为合同书 , 预约合同签订过程就是订单的提报与批准过程 。 (1) 订单提报 ①托运人应于每月 19日前向铁路提报次月集中审定的订单 ,其他订单可以 随时提报。 ②托运人办理整车货物 (包括以整车形式运输的集装箱 )运输应提出订单一 式两份 ;与铁路联网的托运人 ,可通过网络向铁路提报。 ③订单内容应正确填写 ,字迹清楚 ,不得涂改。 (2) 订单审定 订单审定方式有集中审定、随
铁路货物运输流程及费用 铁路货物运输流程 (一)货运合同的签订 货运合同是承运人将货物从发站运输至指定地点 ,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输 费用的合同。货运合同的当事人是承运人、托运人与收货人。根据《合同法》、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 ,承、托双方必须签订货运合同。 铁路货运合同有预约合同和承运合同 ,都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1、预约合同 预约合同以“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 (表 4-3 简称为“订单”)作为合同书 , 预约合同签订过程就是订单的提报与批准过程 。 (1) 订单提报 ①托运人应于每月 19日前向铁路提报次月集中审定的订单 ,其他订单可以 随时提报。 ②托运人办理整车货物 (包括以整车形式运输的集装箱 )运输应提出订单一 式两份 ;与铁路联网的托运人 ,可通过网络向铁路提报。 ③订单内容应正确填写 ,字迹清楚 ,不得涂改。 (2) 订单审定 订单审定方式有集中审定、随时
雷定猷编著的《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优化模型与算法》从信息化角度来论述超限超重运输优化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超限超重运输优化模型与算法,探索更好地解决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组织和运输安全问题的途径。全书共七章节,内容包括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评价、铁路建筑限界综合、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装载决策、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径路优化等。
中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综合交通系统研究所所长。从1993年开始一直从事交通运输组织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国际三大检索论文40余篇。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组织理论研究”和系列“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和货物装载布局”的铁道部重点课题;开发了C/S和B/S两种模式的站段级、铁路局级和铁道部级三个层次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决策软件,软件目前全路使用,并获得了广铁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铁道部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本书内容以铁道部新公布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为依据,所用素材部分来自作者多年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和相关学科的科研、教学所积累的资料,部分来自近年来国内本领域公开发表的优秀论文和专著。
在编写本书时,既注重了危险货物理论知识的介绍,也注重了安全工程技术手段的推介。
第一条 为提高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贯彻执行《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标准》,促进铁路货物运输工作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明确职能部门,负责铁路货运服务质量的监督与检查,并明确货运服务质量监督人员(简称:货运质量监察,下同),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倾听货主意见;根据人民来信、投诉和举报,调查取证,督办处理相关问题。
第三条 货运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货物运输工作中执行国家政策、法令、法规的情况。
2.监督检查《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货运部门经营行为、收费情况,制止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4.负责处理、督办铁路货运服务质量方面的人民来信、来访及其他投诉。
5.负责开展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组织星级优质货场的检查评比。
6.调查、分析货运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第四条 货运监督部门和货运质量监察行使下列职权
1.查阅、调阅站段及相关部门有关货运的文件、记录、票据、表报等业务资料。
2.参加或召集与货运服务质量相关的调查分析会,有权要求有关人员或单位提供书面材料。
3.制止违章、违纪和危及运输、人身安全的货运、装卸作业。
4.对严重影响铁路货运服务质量或因此造成的人员、货物、设备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建议主管单位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5.遇有特殊紧急情况,上级货运监督部门或货运质量监察,有权直接调用下级货运质量监察进行必要的问题调查,但事后应向被调用单位领导说明情况。
第五条 货运质量监察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廉洁奉公。
2.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实事求是。
3.按政策规定准确行使监督职权,客观公正。
4.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不虚瞒、不泄密。
5.执行公务时,出示“货运监察证”。
第六条 货运服务质量问题的分类与定性
货运服务质量问题分为:不良反映、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
1.不良反映:
(1)服务、设施不标准不规范,不符合《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标准》,影响货物运输质量;
(2)货运、装卸作业违反作业标准;
(3)装卸违章作业造成货物损坏,直接经济损失一次在1000元及以上不足5000元;
(4)责任货物运到逾期10天及以内;
(5)违反铁路货运收费有关规定收费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上不足50000元;
(6)有路风不良反映。
2.一般质量问题:
(1)对货主投诉推诿扯皮不认真处理;
(2)货运延伸服务管理混乱;
(3)装卸违章作业造成货物损坏,直接经济损失一次在5000元及以上不足10000元;
(4)职工(含委托装卸人员)因盗窃、侵占货物被拘留的;
(5)责任货物运到逾期10天以上;
(6)违反铁路货运收费有关规定收费累计金额在50000及以上不足200000元;
(7)有一般路风事件。
3.严重质量问题:
(1)内外勾结超载装车;
(2)伪报货物品名,以整化零,票据填记货物重量与实际不符,造成运输收入流失或截留运输收入;
(3)装卸违章作业造成货物损坏,直接经济损失一次在10000元及以上;
(4)职工(含委托装卸人员)因盗窃、侵占货物被劳动教养或判刑的;
(5)违反铁路货运收费有关规定收费累计金额在200000元及以上;
(6)部文(电)直接点名批评,性质恶劣;
(7)有严重以上路风事件。
第七条 货运服务质量问题的处理
1.各级货运质量监察可直接确定不良反映,并对其他质量问题的确定提出建议。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统由铁路局货运监督部门确定,严重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报部备案。上级货运监督部门可直接对下行使监督职权,也可以对下一级货运监督部门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定性进行质疑,必要时予以纠正。
2.发生不良反映,责任单位须迅速处理,主管领导作书面检查;10日内向货运监督部门报处理结果。
3.发生一般质量问题,铁路局通报批评,并处以经济罚款:发生第(5)条罚款1000元;发生第(3)条罚款2000元。20日内货运监督部门报处理结果。
4.发生严重质量问题,铁道部通报批评,并处以经济罚款:发生第(1)条罚款每车2000元;发生第(3)条罚款4000元。30日内向货运监督部门报处理结果。
5.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或直接责任者,构成违纪的,由所在部门或单位按管理权限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自己主动查出并及时纠正的;被有关部门查出后及时整改的;经办人员抵制无效被迫执行的,可以减轻或免于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除外)。
7.发生截留运输收入或造成运输收入流失的,对单位或责任者的经济处罚和对责任者的行政处分,按《铁道部关于违反铁路运输收入纪律的处罚规定(试行)》(铁财〔1999〕76号)处理。其他违反货运收费有关规定所收取的费用,除罚没所收费用外,并按多收费用金额的20%予以处罚(最多不超过1万元)。
8.货运监督部门查实、确定的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正式下发“货运服务质量问题处罚通知书”(见附件一)。
“货运服务质量问题处罚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货运质量监察留存,一份抄送有关部门。
劳资财务部门接到“货运服务质量问题处罚通知书”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9.对于发生货运服务质量问题的单位或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可责令其交班分析。发生严重质量问题,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取消该单位当年各项评比资格。
第八条 实行“货运服务质量问题处理单”制度
对人民来信、投诉和举报实行“货运服务质量问题处理单”(见附件二)制度。各接单单位和部门要迅速反应,按处理单所列项目要求调查、处理,并按指定时间上报。
第九条 实行“货运服务质量监察记录”制度
1.货运质量监察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填写“货运服务质量监察记录”(见附件三),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货运服务质量监察记录”一式三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货运质量监察留存,一份抄送有关部门。被检查单位应核对监察记录的问题,并予签认。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正,按要求上报。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对监督记录有不同意见时,可在10日内向货运监督主管单位提出书面申诉。
2.货运质量监察根据本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在“货运服务质量监察记录”的类别栏中签认;货运质量监察根据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在“货运服务质量监察记录”的处罚栏中签认,亦可事后根据具体情况与有关部门磋商确认后填报。
第十条 实行“货运监察证”制度
1.货运质量监督执行公务时,应持有“货运监察证”(见附件四)。
2.铁道部的货运质量监察人员,由运输局考核和管理,报部长批准;铁路局的货运质量监察人员由铁路局长批准,报铁道部备案;铁路分局的货运质量监察人员由分局长批准,报铁路局备案。不得向与货运服务质量工作无关的人员发放此证。
3.铁道部的“货运监察证”由铁道部核发,铁路局、铁路分局的“货运监察证”由铁路局核发。
“货运监察证”由铁路局按铁道部统一规定的式样印制。
4.货运质量监察持证执行公务时:
(1)准予优先乘坐各次旅客列车和添乘各种货物列车,免予签证,不受车种限制。
(2)准予出入车站、货场和通过站、车寄送文件、资料。
(3)准予免费使用各种铁路电话,拍发铁路电报。
(4)准予免费在铁路乘务员公寓住宿。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各铁路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部备案。
附件一:
货运服务质量问题处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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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 | | 问题定性 | |
|------|------|------|------|
| 发生时间 | | 发生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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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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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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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报告日期
规格:16开竖印
附件二:
| 转信存根 | 货运服务质量问题处理单
|编号: | 编号:
|----------|----------------------
| 转往单位: | :
| 来信人: |现转去 来信 件,请按下列第
| | 项办理,于 月 日前反馈。
| 处理要求: |(1)按领导批示办理。
| (1) |(2)从速查处,将结果以局意见报铁道部运输局。
| (2) |(3)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答复来信人,并将
| (3) |结果备案。
| (4) |(4)酌情处理。
| 反馈期限: | 年 月 日
| |----------------------
| 转出时间: |揭发检举信勿转被检举揭发单位和个人。
附件三:
货运服务质量监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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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检查单位 | |处罚|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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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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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检查单位整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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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检查单位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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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检查单位领导签章 |货运监察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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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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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16开竖印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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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 察 证 |
| (货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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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铁道部 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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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烫金外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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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 字第 号| | |
|----------| | |
|姓名| | 照 | |
|--|-------| | 使用范围 |
|性别| | 片 | |
|--|-------| | |
|职名| | | |
|--|-------------|1.检查工作时应出示本证。 |
|单位| |2.本证不准转借他人。 |
|--|-------------|3.离开本单位或不作此项工作时, |
| | | 应交回本证。 |
|发 | |4.凭此证可进入车站、货场,可优 |
| | | 先乘座各次旅客列车,免予签证, |
| | | 不受车种限制。可添乘货物列车, |
|证 | | 免费住铁路公寓。 |
| | |5.凭此证可使用铁路电话,拍发铁 |
| | | 路电报,车递文件及资料。 |
|单 | | |
| | | |
| | | |
|位 | | |
| | | |
|--|-------------| |
|发证| | |
| | | |
|时间|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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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规格:125×9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