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单位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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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作用,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成员单位和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细化到人。二是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政府信息。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我委已制定发布了《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主动公开文件政策解读匹配工作的通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以深入推进和规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对拟公开信息严格保密审查,防止失泄密现象发生。建立健全保密审查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的工作机制,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做到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相结合,坚持“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界定,做到涉密文件不公开、公开文件不涉密,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今年未发生失泄密问题。四是加大公开力度的同时,组织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定期开展学习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公文审核、检查考核、电话咨询等形式,不断增强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督促和指导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
(二)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信息,搭建微信矩阵,图文并茂晒信息;举办新闻发布会,聚焦热点晒信息。截至目前,在市级以上媒体组织刊发新闻800余篇,其中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中国工商报、中国质量报、中国医药报等国家级媒体刊发新闻150余篇,头版30余条。继续加强专版专题报道力度,充分发挥天津日报“市场监管”专版优势,在深度报道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重点,紧扣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与发展主题,对各项工作进行深入报道,共刊发24期。
不断加强自有新闻宣传平台建设,形成了以微信公众号、微信矩阵、政务微博及津云客户端“云上市场监管委”为主的微平台宣传体系。一年来,始终坚持每工作日更新,第一时间发布监管信息,展示监管形象,倾听公众心声,正确引导舆论,形成了方便、快捷、权威的、百姓全方位了解的,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窗口。截至目前,委公众号“天津市场监管”坚持每工作日更新,第一时间发布新闻、传达政策、引导舆论,共计发布信息392条,现有总用户数(总关注者数)9831人。“天津市场监管”政务微博共发布微博信息5760条,自我委成立至今共累计发布政务微博36988条,日平均发布20条以上,拥有粉丝96万余人,每天点击量超过10万次。“云上市场监管委”要闻栏目共发布信息206篇,期中《一组图片带您了解我们的春节故事》系列文章在津云组织的“瑞犬迎新”征文中获“优秀组织奖”。
在围绕重大改革、专项整治、重大活动中,我们加强新闻宣传策划,提前与媒体进行充分沟通,确保采访活动效果。组织了新版电子营业执照首发、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非法药品治理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系统年度食品安全暨创城创卫工作推动会、药店联盟倡议活动、市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市场委“双万双服”、走进企业采访调研HACCP、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市食安委扩大会议等30余次媒体集中采访报道活动。此外,还组织参播公仆走进直播间等专访节目5期。
二是认真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和页面维护工作,对我委主动公开的文件,按照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求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指定专人负责,自文件形成之日起第一时间按照要求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寄送纸质文件,做到最短时间内寄达。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每日登陆平台进行维护、更新委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2018年我委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531条,没有一件超出工作时限,向市图书馆、档案馆和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主动报送文件531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服好务,提供快捷的信息渠道,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三是完善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功能。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计量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双万双服”、“双安双创”、“质量月”等活动对行政相对人开展各类培训,宣传告知相关政策、法规、工作要求、服务内容等。主动与新闻媒体加强合作,有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作用,第一时间传递重要监管工作信息。开展重点工作、举办重大活动时,主动邀请新闻单位到场进行采编。利用委领导参加“公仆接待日”、“公仆走进直播间”等活动,认真解答和解决公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满足公众需求,依申请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加强对社会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力度。我委指定办公室、档案中心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和信息查阅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并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来人、来电、来信、网络等途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便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年度,我委在天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信息531条。向三个市级查阅服务场所提供本单位纸质文件共531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520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5760条,通过政务微信推送文章562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
主要包括规划计划、财政预算、政府采购、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权责清单、统计信息、公示通告、机构职能、互动平台、领导信箱、服务热线、意见征集、政策法规、行政处罚信息等服务经济发展和市场监管方面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公开信息。二是通过两屏一栏公开信息。三是通过发布发展报告。四是向三个市级查阅服务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五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信息。六是积极推进“两微一端”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情况
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19件,其中,当面申请9件,网络申请182件,信函申请28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1、申请企业注册基本信息及档案信息;2、职业打假人举报后申请处罚结果及有关信息;3、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信息; 4、申请有关文件;5、申请食品或其他商品的检测报告信息;6、业务咨询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共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219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0件,予以公开的59件,部分公开答复的1件,不予公开答复的18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1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0件。达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群众较满意的效果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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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权利及职责:(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
- 1 -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 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 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 局网站(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
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 AAAAAA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 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局网站 (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 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一)持续推进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在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报送、监督考评等环节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自上而下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常态化工作体系,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各级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有序推进。
(二)持续推进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工作力量
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进一步强化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各单位负责人,实时更新负责人通讯录,建立工作人员联络网,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层层抓好落实,确保了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
(三)持续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更加重视重点领域公开
一是坚持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围绕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进一步明确审批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及要求,强化了办理依据、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的公开,做到规范统一,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各部门按照市统一要求,及时公开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公开了本单位的部门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部门决算编制说明,还公开了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情况。同时,这些部门相应公开了2018年预算情况,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
三是认真做好重要政策措施贯彻、解读工作。对涉及本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全区59个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80件,涵盖机构职能、政府规章文件、行政许可、教育医疗、部门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各类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达到681992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与场所
把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作为公众查询政府信息的有效途径。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市政府公报等子栏目,可以查阅全区59个机关单位及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热线服务电话向公众提供信息和咨询情况
2018年,共接到公众热线咨询电话28198件,答复28198件。
(四)咨询和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区图书馆、档案馆和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运行良好。全年共接待群众576人次,查阅文件数量942件,答复公众邮件和网上留言3315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34件,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申请91件;当面申请507件,传真申请102件,信函申请234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规划及房屋征收与补偿、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已答复的申请总数为913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的326件;属于已主动公开的22件;部分公开答复的12件;不予公开答复的40件;涉及个人隐私的5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2件;“非政府信息”的2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91件;“信息不存在”363件,“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46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3件;“其他原因”7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共发生行政复议19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被依法纠错7件,其他情形数8件;2018年共发生行政诉讼5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5件 。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作用,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成员单位和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细化到人。二是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的同时,组织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尤其在今年《条例》新修订后,结合机构改革新形势,采取OA网络培训的形式,督促和指导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修订后《条例》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组织对拟公开信息审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的工作机制,明确审查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做到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相结合,坚持“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界定,做到涉密文件不公开、公开文件不涉密,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今年未发生失泄密问题 。
(二)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信息。2019年在市级以上媒体组织刊发新闻600余篇,在国家级媒体刊发新闻160余篇,头版30余条。充分发挥《天津日报》“市场监管”专版优势,围绕全委工作重点,紧扣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与发展主题,对各项工作进行深度报道,全年共刊发24期。
微信公众号“天津市场监管”2019年共计发布信息606条,现有总用户数(总关注者数)13779人。“天津市场监管”政务微博共发布微博信息3600余篇,累计发布政务微博4万余篇,日平均发布20条以上,拥有粉丝96万余人,每天点击量超过10万次,居全市前列。
二是认真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和页面维护工作,对我委主动公开的文件,按照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求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指定专人负责,自文件形成之日起第一时间按照要求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寄送纸质文件。2019年主动公开文件情况如下:(1)通过天津政务网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主动公开文件共计284件,发布栏目:天津政务网—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食品药品0产品质量。其中规范性文件13件,通告公告类文件80件,通知类文件185件,通报类文件6件,能够做到发布及时准确,文件格式规范。(2) 委官网发布主动公开文件271件,发布栏目:政策法规—工作文件。(3)委官网发布规范性文件13件,发布栏目: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4)天津政策一点通平台发布文件14件,发布栏目:天津政策一点通—最新政策。(5)在“津融媒,云天下”(津云)发布文件36件,发布栏目:津云平台—政务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委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7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2019年全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13件,企业申请7件;予以公开的43件,部分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的20件(其中3件属于内部事务,6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11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无法提供的信息155件(其中140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5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属于重复信息1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上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的案件。全年办理下级单位信息公开问题行政复议34件,审结34件,撤销答复2件,维持21件,驳回6件,终止5件。
2019年,因我委信息公开导致行政诉讼案件5件,人民法院均已审结,驳回诉讼请求1件,驳回起诉3件,裁定撤诉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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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3 |
13 |
1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0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 |
0 |
3955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0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64(不含价监局2018年公布在市发改委官网数量) |
0不含价监局2018年公布在市发改委官网数量) |
110(含价监局转隶后数量) |
|
行政强制 |
非主动公开项目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0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6 |
11277.923445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0 |
4 |
0 |
0 |
0 |
3 |
2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2 |
0 |
0 |
0 |
0 |
1 |
43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6 |
0 |
0 |
0 |
0 |
0 |
6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4 |
4 |
0 |
0 |
0 |
2 |
14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5 |
0 |
0 |
0 |
0 |
1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13 |
4 |
0 |
0 |
0 |
3 |
22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7 |
2 |
5 |
0 |
34 |
4 |
0 |
1 |
0 |
5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工作,进行了很多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行政机关各个方面、覆盖几乎所有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机构改革后、修订后的《条例》实施之处,信息公开的网格、类目尚未及时细化、整合。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委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衔接、沟通,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信息公开意识;捋顺信息公开类目、细化信息公开网格、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使信息公开工作线条通顺、模块清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牵头建设的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2019年为充分发挥公示系统支撑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在年报子系统新增了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持续拓展“多报合一”工作领域,继续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总结“多报合一”成功经验,结合各地实际,规范推进与商务、外汇部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的“多报合一”工作。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在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对于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要求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实现应报尽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的通知》要求,新增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专栏。
目前,公示系统覆盖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律师事务所和部分社会团体。公示内容包括主体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业绩情况信息和其他信息等5大类信息,共计1772个公示项目。截至目前,共有48个监管部门在公示系统公示了涵盖全市144.74万户市场主体的1728.61万条信用信息,累计访问量超过4.48亿人次。累计公示市场主体自主公示即时信息26.91万条。成为市场主体公示年报和即时信息,金融机构、信用管理公司和社会公众查询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平台。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 。2100433B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日常管理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抓好组织实施,为顺利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做到了人员明确、分工清晰,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全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狠抓制度建设。2018年1月我局重新修订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我局相关配套制度共6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
三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4月份,局政策法规处在局外网对《关于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对该意见的制定依据、实施措施和效果进行了详细阐述,解读效果较好。12月1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国做客天津政务网,对《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提高了民众对该办法的认知度。
四是定期做好培训。为了不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自觉融入、自觉用力的参与意识,我局经常性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个人读、专家讲等形式,认真学习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规定。2018年共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2次,累计培训21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从公众急需了解的信息入手,总结出7大项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企业安全、事故快讯、财务信息、业务信息等。并于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发布工作。2018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037条。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强化了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依申请受理渠道包括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和通过信函形式提交申请两种,受理渠道畅通。2018年度,我局共收到31人提出的5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核,其中14件申请信息已主动公开,1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3件申请不属于我局掌握范围,9件申请内容不明确,4件属于多次重复申请,1件不予公开。其中51件依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1件依申请已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需强化;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两微一端新煤体的作用发挥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受众面还要进一扩大;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质量和流程还需进一步提高和规范。
201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常规检查执法信息公开;二是不断完善和落实处室(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信息公开例会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量化考评制度;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和业务研究,强化专业素养,增强公开理念,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