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内设机构 | 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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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13条 | 所在地 | 太湖县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宣传、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接待、安全、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计划安排和使用管理工作;管理本局各项资金,负责财务结算工作;指导局系统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建设法制宣传与普法工作。
承办单位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政策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验,确保审批材料准确无误;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批许可,颁发许可证;收取项目审批行政事业费和服务费用;做好相关行政许可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做好与相关业务股(室)的档案交接及审批情况通报工作。
2、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住房建设综合开发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拆迁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适合县情的房地产市场、住房建设、住房保障的政策并指导实施;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组织指导、监督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住宅建设规范、标准,研究制定全县住宅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住宅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开发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开发项目资本金审查、项目手册核验工作;组织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屋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本县房屋拆迁管理配套办法和拆迁管理有关具体政策,严格遵守拆迁工作要求、程序和工作流程;负责受理拆迁申请、审核拆迁计划和补偿方案,核发拆迁许可证和发布拆迁公告;负责拆迁单位资质审查;负责拆迁活动中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以及拆迁档案管理工作;依法对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方面的纠纷进行调解和裁决,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的监管;负责拆迁委托合同的备案和尚未完成拆迁安置项目转让的管理工作。
3、建筑建材业管理股
研究拟定全县建筑业、建材业的发展规划,对建筑业、建材业和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业实行行业管理,并负责其资质申报与年检的初审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承办建筑工程项目的报建及合同管理工作;核查建设项目条件,审查承包方资格,承办施工许可证发放工作;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指导文明施工;负责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指导全县建设行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建筑业协会工作;指导各种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组织实施建筑节能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建设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和技术进步。
4、城乡建设股
拟定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工作;负责拟定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对市政道路及人行道开挖的审批工作;指导县城园林绿化、灯饰亮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县城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掌握建设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动态;指导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廉租住房建设及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参与国有土地出让方案的拟订;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四)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县城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报批;负责城乡规划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对外建筑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业务。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全县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贯彻执行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八)负责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全县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燃气、热力行业管理;管理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九)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村镇规划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规划和建设。
(十)承担推进城镇建筑节能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全县建材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使用散装水泥;组织建设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十二)承担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工作职责。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太湖县审计局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
县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县编制的《太湖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查阅。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太湖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于2004年5月,将原建设环保与土地管理局的土地管理职能和原计经委的矿产资源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国土资源局承担,组建国土资源局。太湖县国土局
太湖县国土资源局是县政府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职能部门。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矿管办、地籍股、规划股、利用股、耕保股、监察股、执法大队。
在太湖县15个乡镇,分别设有国土资源所(分局),负责全县各乡镇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局下属单位中设置了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地产事务所、地价评估所、勘察规划所、执法大队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