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通化市规划局 | 地 点 | 通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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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责 | 负责城乡规划的组织研究工作 | 释 义 | 政府部门 |
纪律监察室: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信息宣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政治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负责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理论学习、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老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
负责指导、协助、检查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系统廉政建设教育工作;负责违法违纪案件、涉软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局党委(组)正行风和开展软环境建设工作。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局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财务审计、公共关系、提案和议案办复、保密、保卫、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协调和管理规划编制经费;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法规监察科: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方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城乡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建设的规划公示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城市规划批后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督办、稽查工作;负责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业务;负责组织办理与规划相关的市长公开电话及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工作;负责全局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市行业内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拟定工作;负责对本局执法人员的持证上岗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测绘管理科:负责全市规划行业和测绘行业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验线工作;负责全市规划和测绘单位的资格证书的审查报批和年审工作;负责全市规划和测绘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规划和测绘信息资料汇编;负责制定全市城市基础测绘和其它重大项目测绘计划并组织对其成果的验收;负责基础测绘资料管理工作。
负责规划区内的道路和各种地上、地下管线及相关构筑物的规划审批工作;负责道路和管线工程规划放线、验线及验收工作;负责道路和管线综合方案的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工作;负责城市管网综合普查与管理工作;指导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中基础设施部分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办理《建设工程管线规划许可证》业务。
建筑审查科:负责规划区内建筑设计方案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建筑设计方案及建筑设计施工图规划审核及公示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城市设计评审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放线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环境设计的审批工作;负责对规划区内牌匾广告、雕塑小品的规划、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改变建筑型体和外饰等审批工作;负责规划区内临时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危房翻建审批工作;负责办理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业务。
用地规划科: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负责核定建设用地位置、界限;负责提出规划条件;负责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转让中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征集和公示工作;负责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听证、论证等工作;负责提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方案工作;负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业务。
负责受理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申请报件;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放线的综合、协调、指导、督办工作;负责审查、发放规划审批等各类证、书及附件;负责规划实施计划及成果的统计工作;负责规划审批等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的组织研究、编制、协调、审查和报批工作。
3、负责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组织审查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负责规划区内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工作。
4、负责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转让中的规划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规划行业和城市测绘行业的管理工作。
6、负责规划区内城市各类广告、城市雕塑的规划、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改变建筑型体和外饰等审批管理工作。
7、负责独立工矿区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核和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8、负责对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9、负责规划区内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及利用工作。
10、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开发应用管理工作。
11、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关于参观这里前几天去意式风情区吃饭时刚问过工作人员只要带着身份证,从意式风情区那边有个小门去拿身份证领票,不用花钱,也完全不用提前预约那里每周一闭馆,周六周日照常开放,开放时间9:00--16:00
淡定 小心被和谐 啊
区规划局 归 市规划委员会管。回答满意的话请及时采纳为满意答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乡规划、测绘、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因公出国人员管理制度 (暂 行 ) 根据哈政办发 [1996]29 号、哈力、发 [1993]14 号、哈办发 [1992]29 号文件精神,为明确我局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批程序,严格执 行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规定,做好我局因公出国人员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查 (一 )人事科教处是局系统内因公出国人员审核、审查工作的责任部门。 (二 )审查工作的指导思想 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干部政策,以党中央对因公出国人员的基本条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按照严格审查、保证质量、手续从简、方便基层的原则,对因公出国人员进行审查,保证出国任务顺利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 设服务。 (三 )审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1.按人事行政隶属关系审批的原则; 2.把政治条件放在首位的原则; 3.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的原则; 4.严格审查、保证质量
1 绿化测绘须知 一、在测绘图上应标明的项目: 1、总用地面积、纯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 地下室及半地下室顶绿化面积 (标 明覆土厚度),集中绿地面积; 2、用地红线、地下室范围线、集中绿地范围。 二、测绘单位需提供的测绘资料: 1、提供 1:500或 1:1000的测绘平面图及电子文档一份; 2、提供每块绿地的实测面积(包括园路、园林铺装)明细表。 三、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一)景观水体、路宽小于 1.2 米的园路、园林铺装可计入绿化面积,但园林铺 装及园路等应小于总绿地面积的 30%; (二)下列绿化不计入绿地率: 1、绿地内的垃圾房、箱式变、采光井、窨井; 2、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室内绿化、盆栽花草树木、墙、栏杆上的花台、花池; 3、小区道路、组团道路、宅旁道路; 4、游泳池、消防水池、嬉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溪、河等水体及城市公共绿 地; 5、停车场、消防登高面、消防通道及各
吉林省通化市规划局按照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集中力量,紧紧围绕“依法拆除影响居住环境和存在火灾隐患的非法建筑,依法严厉查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依法严厉查处未批或未按规定审批内容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危房改造项目”总体目标,巩固打违“冬季行动”成果,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截至目前,共拆除违法建筑103户,总面积23004平方米。
执法中,通化市规划局抽调全部精干力量,结合群众举报和掌握的线索,继续深入东昌、二道江、医药高新、内陆港务4个区域进行细致的摸排和走访调查,对发现的违法建筑进行取证、保存影像资料、建档立卷,并对违法建筑行为人进行宣传教育、动员自拆,对具备强拆条件的违法建筑制定实施方案和风险评估报告,组织力量进行依法强制拆除,不仅有效净化了市容环境卫生,也为周边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生活出行环境。
打击违法建筑是全局性系统性工程。据介绍,通化市规划局将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为棚户区改造、城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耿春峰
吉林省通化市结合房地产市场和棚户区改造,在全省率先开展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
该市制订了《政府组织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实施办法》,通过货币化安置,实现棚改地块居民快速“出棚进楼”,改善棚改居民住房条件,快速消化存量商品房,降低棚改过渡费用,加快该市棚改工作。
为做好货币化安置工作,该市棚改办和房屋征收经办中心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和东昌区、街道社区全方位开展工作。自5月份以来,工作人员深入锁厂、柳条沟、通讯营、北沟环交等地块开展入户摸底、政策解读、核实被征收房屋、住房需求及自身经济状况等前期工作,印发了《政府组织购买存量商品房货币化安置棚改居民政策解答》宣传单,并在改造地块现场公示相关政策、安置房源及户型、安置房控制价及被征收房屋补偿单价,按《通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政策规定,让棚改居民确认被征收房屋补偿价款。
截至8月中旬,通化市对江西区域4个地块进行货币化安置工作入户调查摸底2109户,签发《被征收房屋补偿总额确认单》1610户。在政府指定的9个楼盘自主选择安置住房中,共签发《棚改居民选房通知单》1235户、开发企业签发住房安置《回执单》932户。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签订棚改货币化安置《合同书》阶段,江西区域4个地块的货币化安置工作已于8月下旬结束,9月下旬启动江东区域的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