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单位会计中,在“待摊投资”帐户下设置“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明细帐户进行核算。1985年3月5日国家计委、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颁发的《关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划分暂行办法》中称为“土地、青苗等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早在20世纪50年代的建设单位会计中,在其他基本建设工作费用中列有“土地征用费”(包含迁移补偿费)项目。几十年来,本费用包括的内容逐渐增多,核算用的科目几经变化,但此项费用一直计入交付使用财产成本。
征地补偿费归谁所有和使用"para" label-module="para">
《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对征地补偿款项的所有和使用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本集体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征地款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肆意侵犯或挪作他用。《土地管理法》第79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款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的内容包括: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包括菜地)的补偿标准,按政府规定,为该耕地年产值的若干倍,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范围内制定。
(2)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
(3)安置补助费。
(4)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
(5)征地动迁费。包括征用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城市公共设施等拆除、迁建补偿费、搬迁运输费,企业单位因搬迁造成的减产、停工损失补贴费,拆迁管理费等。
(6)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包括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城市迁建补偿费,库区工矿企业、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管网、水利等的恢复、迁建补偿费,库底清理费,防护工程费,环境影响补偿费用等。
你是基建单位吗?如果是基建账借:待摊投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明细科目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明细科目根据实际设置,一般有征收土地费、房屋拆迁费、三线迁移费、临时用地补助费、赔青费等等
安置费 误工费 征地补偿费 等 还得看当地具体情况
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
【例】
为兴建商品房而开发的自用建设场地,应由两个以上成本计算对象负担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应先通过“土地开发”明细帐归集,待土地开发完成交付使用时,再按一定的标准(如占地面积)分配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如:企业支付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1000000元,其中A栋住宅400000元、B栋住宅100000元、商品性建设场地甲工程300000元、自用建设场地乙工程200000元。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A栋 400000
——房屋开发B栋 100000
——土地开发甲工程 300000
——土地开发乙工程 2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若乙工程已竣工,将自用建设场地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分配计入C栋住宅和D栋住宅开发成本,C栋120000元,D栋80000元。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C栋 120000
——房屋开发D栋 80000
贷:开发成本——土地开发乙工程200000
土地补偿费
1 赵炳云.造价工程师知识问答.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09月第1版.
2 陈柳裕,王坤,刘义编著.被征地农民维权百问.中国工人出版社,2005.08.
3 朱小平.卢春泉.最新会计大全.中国大地出版社,1993年11月第1版. 2100433B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导致失去土地的农民数量呈快速增加趋势.而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无法覆盖到全部的被征地农民,同时由于缺少必要的法律法规,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随着被征地农民数量的不断增加,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很可能会影响到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以及经济发展,进而可能会对全国的社会发展产生影响。因此,构建完善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迫在眉睫。
农村土地征用中的问题、矛盾特点及对策 土地是农民基本生产资料,土地在过去农业税费过高情形下 可能是农民的羁绊,随着中央惠农政策施行,土地也成了 “香饽 饽”,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如井喷,农民对土地的热爱更是史无前 例。近年来,乡镇城镇化,工业园区建设一路高歌猛进。城镇化 水平提高,人居环境改善的背后,许多农民失去了生活的屏障 ——土地。政府征用农民土地,农村土地纠纷攀升,由此引发的 矛盾给农村稳定带来不安定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增添了极 “不 和谐”的因素。政府低征高售,获利不少,但农民蒙受巨大损失, 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在失地中逐渐萎缩。 因土地被征农民成为 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 “三无”人员。吃饭与建设两条线 并行发展是矛盾交织的, 矛盾的解决非一朝一夕奏效。 但农民与 基层政府冲突成为社会愈演愈烈之势,农地被征各种矛盾集聚, 若不妥善处理势必影响农村和谐。 一、农村土地征用中问题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审计是指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国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为依据,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的数额、正确性和合理、合法性的审计。主要通过查阅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用细帐、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征用土地面积、迁移户名单等资料及有关协议,了解费用的发生、计算依据是否正确合理,是否与实际、与概预算标准相等合,手续是否完备,协议是否明确,有无遗留问题等。 2100433B
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新产品的前提条件,构成其产品成本项目。此类费用支出一般发生于土地开发、房屋的建设和开发,以及代建工程的开发等业务活动过程中,通常作为直接费用计入各开发项目的成本核算对象中去。如土地开发成本(×地),房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等。为了核算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应通过“开发成本”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在此科目下按开发成本的项目种类设置的“土地开发”、“房屋开发”、“代建工程开发”等明细科目中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