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将其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受让人,并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土地增值税如计算,出现了税企业争议比较大的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核算项目先整体计算增值额和增值率,确定相应税率后,再按建筑面积分别核算增值额,计算土地增值税。另一种是先按面积分开项目计算增值额与增值率,...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采用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采用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是指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2100433B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 |【纠错】 | 【关闭】 |【返回 首页】 阅读次数: 22069 关键词: 成 都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成 都 市 财 政 局 公告 2011年第 1号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土地增值税 征管问题的公告》 (2010年第 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转发城乡房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 场宏观调控工作目标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发 〔2010〕85 号)精神,现就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一)对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二)普通住宅预征率为 1%。 (三)非普通住宅预征率以其售价是否超过普通住房价 格标准(即房管部门定期公布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 1.4 倍
土地收益金的测算主要涉及以下因素:
(1)土地用途不同:土地使用权按照用途主要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几大类,不同用途收费标准不一样;
(2)房屋所处位置的土地级别不同,地价标准不同;
(3)房屋所在楼层不同,地价标准也不同。
因此,房屋面积一样,所缴纳的土地收益金可能会不一样。
土地出让金审计主要是对出让金的交纳、收支核算等情况进行审计。
1、有下列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
①将划拨或出让土地(包括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出租的; ②将划拨土地用于有偿经营活动或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
③其他以营利为目的,将划拨土地进入市场进行商业活动的。
2、办理程序:
土地权利人提交相关要件→经办人受理→审核材料与登记→约时间现场看地测量→审理合格(有改变土地用途的由会审小组会审)→转入租赁证登记程序。
3、提交要件:
①权利人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宗地图;
②改变土地用途的提交该宗地《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③权利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
④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或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
⑤租赁合同或联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