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 土地使用标准汇编(上下) | 作 者 |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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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2012年1月 | ISBN | 9787802465275 |
2100433B
土地使用税通常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但也有例外。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四条明确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
某纳税人问:企业使用集体土地,是否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答:根据《关于明确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批复》(苏地税函[2011]240号)规定,对于在城镇土地使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
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 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下列区域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外环线以内的区域; (二)长宁区、徐汇区和普陀区在外环线以外的区域; (三)外环线以外区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区域、 建制镇人民政府所 在区域和经市政府批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业园区等其他区域。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区域的具体范围, 由区县人民政府征 求市地方税务局意见后确定。 免征、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下列不同区域,分为六个纳税等级: (一)内环线以内区域:一至三级; (二)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区域:二至四级; (三)外环线以外区域:三至六级。 各纳税等级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第四条各纳税等级区域的税额标准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的通知 沪府发〔 2007〕42 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发布《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下列区域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外环线以内的区域; (二)长宁区、徐汇区和普陀区在外环线以外的区域; (三)外环线以外区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区域、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区域和经市政府批准征 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业园区等其他区域。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征求市地方税务局意见后确 定。 免征、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下列不同区
内容简介
输娈电常用标准汇编高压开关卷\上下册,ISBN:9787506623896,作者:中国标准出版社2100433B
内容简介
输变电常用标准汇编,ISBN:9787506623889,作者:中国标准出版社编2100433B
《建筑门窗标准汇编2008(上下)》主要内容:建筑门窗标准对于广大门窗产品生产制造企业、建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非常重要。《建筑门窗标准汇编》多次出版后,受到广大建筑设计、施工、检测、生产企业等技术人员欢迎。为了满足读者的需要,中国标准出版社决定编辑出版《建筑门窗标准汇编》(2008版)。《建筑门窗标准汇编》(2008版)收集了截至2007年12月底批准发布的有关建筑门窗的基础和检测标准、塑料门窗标准、钢门窗标准、铝合金门窗标准、木门窗标准及门窗相关标准151项。该汇编分上、下二册,上册收入国家标准36项,建筑工业行业标准24项,轻工行业标准3项。
《建筑门窗标准汇编2008(上下)》为目前建筑用门窗中较为全面的标准汇编,可供相关技术人员查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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