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通城县关于加快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 | 发布单位 | 通城县人民政府 |
---|
一、发展目标
2020年,全县力争开通5G基站80座,实现隽水城区热点区域覆盖,开展5G场景示范应用;到2022年底,全县开通5G基站600个,其中改造基站500个、新建基站100个,实现县城区、乡镇集镇5G网络基本覆盖,5G与相关产业链深度融合,5G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明显增强,全县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5G网络建设部署
1.加快全县5G基站规划建设。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通城县办事处(以下简称“县铁塔公司”)已经完成4G/5G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将5G基站建设规划纳入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5G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今后,在编制国土空间、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同步落实5G基站站址、机房、电源、管道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将县铁塔公司纳入县规委会,发挥好铁塔公司在5G基站建设中的主导性作用,使5G建设规划科学合理。(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公共资源向5G基站建设开放。按照“政府主导、铁塔统筹、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的原则,合力推进5G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每年年初,由县铁塔公司统筹县内各基础电信企业5G建设需求,形成需要开放的公共建筑、绿化用地、物业资源等清单,经县政府批准后,明确上述公共资源所属产权单位作为责任单位。县内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等)、国有企业等楼宇资源、公共基础设施、各类杆塔资源要全力支持5G基站建设,实现开放共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基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中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明确由县铁塔公司作为通信行业共建共享代表,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部门,加强和规范新改扩建住宅和商业楼宇预留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以及受理、办理新建小区、新(改)建市政道路、综合管网(管廊)、大型工程项目(含工业园区等)配套通信工程等设施的审批服务,实现建筑主体工程与5G通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与开通。县住建部门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配合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作,支持5G基站建设与维护。由县住建局牵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督办协调,结合实际做好房屋建筑的规划、施工、验收流程优化工作,以加快我县的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供电公司、县城发集团、县铁塔公司,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3.快速有序推进5G网络覆盖。按照“先城区热点区域,再主城区,后各乡、镇重点区域”的建设原则,有序推进全县5G网络建设覆盖。加快以5G网络为重点的无线宽带城市建设,推进全县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热点区域5G网络建设,构建连续覆盖的5G网络。(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发展5G设备生产制造业
加强与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重点5G产业基地对接,着力引进一批5G设备制造和服务企业,实现重要设备本地生产配套,加快我县5G设备生产制造业发展,提升5G基站电源、光纤光缆、电子元器件、服务器、传输光模块、天线等产品技术水平及产业化能力。(责任单位: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县科经局,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5G规模化示范应用
大力推进5G 工业互联网、智慧园区、超高清视频和VR(虚拟现实)/AR(增强型虚拟现实)/MR(混合现实)、远程健康医疗、智慧城市、智慧教育、智慧应急、智慧旅游、智慧环保、智慧农业、智慧物流商贸和北斗位置服务、数字政府等领域的5G应用,带动5G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分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林业局,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
成立通城县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科经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经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招投中心、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林业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供电公司、县铁塔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经局,由县科经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铁塔公司经理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采取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现场办公调研、下发督办通报等方式,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推动5G建设相关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县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5G用地资源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每年根据县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申报清单,将需要独立占地的5G基站和网络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及时办理权证。支持县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按公用设施用途落实用地,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供应。对于移动通信基站等用地面积小、分布点多的用地,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应土地并依法取得地役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为5G基站建设用地申请、报建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5G电力资源保障
县供电公司应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高通信设施用电报装效率。实施5G基站单独用电申请、单独开户报装,同时对存量基站电力增容给予支持。推动存量转供电改为直供电,县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摸清全县转供电基站安装位置、被转供电主体等基本情况,与县供电公司对接并提出申请,分类实施。公变供电区域内的改为直供电。专变红线内的,要联合查看现场,具备改直供条件的要改为直供,暂时不具备改直供条件的逐步解决。对于无法接入直供电的站点,涉及各级党政机关、财政保障运营的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应按照直供电价格支持县铁塔公司、基础电信企业5G基站的运营。(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5G网络基础设施宣传和保护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电信设施建设保护办法》,加大对5G等各类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工作力度。县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的保护,依法惩处危及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处野蛮施工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因城市建设、规划调整、市政维修、道路维修新建、开发区厂矿企业新建等需要改动、迁移通信杆路、管道、基站、机房等通信设施产生的迁改搬迁费用纳入整体工程预算,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补偿;造成通信设施损毁的,应予以赔偿。对由于5G建设需要新建管道导致的道路破损,县城管执法局要简化审批手续,县铁塔公司、基础电信企业实施后要及时恢复原貌。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分局、县科协、县融媒体中心要配合通信企业开展电磁辐射科普宣传,消除市民对电磁辐射的误解,确保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科经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分局、县科协、县融媒体中心、县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严格执行5G技术标准及规范
发挥政府引导和各类市场主体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组织供需对接,推进5G网络和应用协同发展。县住建部门要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对新建住宅与商业楼宇预留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建设进行监督。县交通运输、县公安等部门要探索“多杆合一”智能杆塔建设标准,明确杆塔承重及用电标准,推动多功能杆塔资源合用合建,确保智能杆塔的功能性、安全性、统一性。(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铁塔公司,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快5G人才引进培育
大力实施重点人才引进计划,出台配套激励政策,推动创新创业。厚植5G人才培育环境,支持县内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精准培养,加强5G人才储备,助力5G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100433B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城市化进程必不可少的物质保证,是实现国家或区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重要条件,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基础设施是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运行的...
1、公路 截至2008年底,中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373.02万公里,比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万公里增长了45倍。其中,高速公路里程达60302公里,一级公路有54216公里。均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基数,以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的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为准。 (二)城近郊区内的建设项目,住宅每平方米16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200元。 (三)远郊区县征收标准...
— 1 — 关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考 基础设施建设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标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不仅是提升地方形象,实现和谐人居的现实需要,更是改善投资 环境、推动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新一届党工委、管委会确 立了“一个目标、四个发展、五个重点、三个保障”的总体工作 思路,强力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 生“三大任务”,努力实现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产业培育“三 个新突破”,有力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特别是把基 础设施建设作为跨越发展的突破口,全力加快推进。去年以来, 累计投入 9 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初步拉起了开发区道路框 架,城市功能日趋完善。但由于受征地拆迁、资金投入等因素影 响,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从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经济发展。因 此,在各地发展你追我赶的严峻态势下,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 重点,破解难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开发
苏政发[2011]149号2011年10月28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是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其建设和利用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竞争力及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为加快推进我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新
一、必要性
国家高度重视5G应用,早在2017年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5G发展规划》,明确了到2020年启动5G商用服务,基本建成新一代网络信息基础设施的目标任务。2018年,工信部和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2018〕82号)。今年以来党中央提出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基建的内容。从国家层面来看推进5G建设已经成为国家的重要工作之一。
我省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正式启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黑龙江省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18号)。发展5G商用,5G赋能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应用,离不开5G通信基站建设,只有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才能够抢占5G新机遇。目前各有关单位支持参与5G网络建设的积极性较高,发展5G网络已具备条件。
二、法律依据
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18号)作为文件制定依据。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战略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龙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规模商用,支撑绥化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科学编制基站规划。5G建设依据“规划先行”原则,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5G基站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18号)第二部分之第一条规定。
二是加强规划布局衔接。将5G基站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注重与各类专项规划衔接,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18号)中的第二部分之第一条规定。
三是加强政策保障,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要结合移动通信基站行业特性,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为5G规划和建设提供便利条件。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18号)中的第二部分之第二条规定。 2100433B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黑政办规〔2019〕18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