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单位 | 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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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4年 | 所属类别 | 工作报告 |
报告内容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水利渔业局以群众路线为主线,进一步加强鲁政办发〔2014〕22号、泰政办函〔2014〕3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更加注重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夯实基础、拓宽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提升行政透明度和政府部门公信力。
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注重与新闻单位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强化与媒体的联络与协调,通过座谈会、联合采访等形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为确保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办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做好保密审核。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广大市民能够进一步了解政府、监督政府、支持政府,提高了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水利渔业局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大水行政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主要环节的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工作需要和主要领导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坚持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服务水利改革发展为目标,突出行业特色,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水利渔业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市水利渔业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4件,接收“12345”便民服务电话转办单65份,处理“泰安民生网”网友反映问题68件,这些问题涉及捕鱼、河砂、打井、农建等水利渔业为民服务的方方面面,触及群众利益,市水利渔业局将这些问题全部协调解决,综合满意率100%。局领导参加了由市纪委纠风办和中华泰山网联合举办的政风行风网络热线直播节目,并在线回答了网友提问。
四、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市水利渔业局强化水源地保护,实施了黄前水库生态保护工程,按时保质做好各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做好信息公开,配合环保部门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信息、纳入省控河流断面点位信息、地表水水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
对水利工程招投标都进行通告、公示。对使用省级以上政府或国有资金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人员派出承诺及实际到位情况”在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全年对外发布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28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公开数量。2014年,市水利渔业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河道管理局网站和其他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56条,其中人事信息12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10条,业务工作信息 298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8条,招标采购信息28条。编发《水利和渔业信息》40期。在泰安日报、泰山晚报、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等报刊杂志上发布信息116条。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主动公开了《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计划》(泰水字﹝2014﹞28号)、《开展践行群众路线争创服务品牌活动实施方案》(泰水字﹝2014﹞30号)、《泰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泰水字﹝2014﹞31号)、《关于印发2014年防洪抢险预案的通知》(泰水字﹝2014﹞37号)、《关于开展“幸福泰安美在身边”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泰水字﹝2014﹞39号)、《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泰水字﹝2014﹞40号)、《泰安市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泰水字﹝2014﹞70号)、《大汶河水域专项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泰水政字﹝2014﹞5号)、《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泰水安字﹝2014﹞7号)、《关于印发2014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水渔字﹝2014﹞8号)等文件。对外公开了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渔业养殖等惠农政策;公布了全市河道采砂经营权第十一个出让期出让工作信息;在泰安日报对外公布了防汛责任人名单;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财政支出和财政补助项目全部实施实行招投标,内容都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三)载体平台建设和创新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公开市水利和渔业局相关政府公开信息。同时,依托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开设了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对水利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了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严格做好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建立健全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政府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建设,选强配齐人员队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要相对稳定,强化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市水利渔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主要利用网站以及信息公告栏对外进行信息公开,通过业务公开工作,加强了社会公众监督和内部民主监督,促进了业务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推进措施包括:一是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使得政府信息公开有保障;三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1、存在问题。2014年,市水利渔业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等。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重新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可控可管。二是加强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简报、网站等载体,把政务公开的任务要求、政策规定、措施办法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在更大的范围,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
2015年市水利渔业局将深入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14〕22号、泰政办函〔2014〕32号文件精神,做好涉水涉渔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
您好,可以拨打当地的政府热线,或者去官网上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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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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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201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水利渔业局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理念,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升了水利渔业部门的形象。
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注重与新闻单位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强化与媒体的联络与协调,通过新闻通报、座谈会、联合采访等形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为确保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办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做好保密审核。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广大市民能够进一步了解政府、监督政府、支持政府,提高了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公开数量。2013年,市水利渔业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河道管理局网站和其他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27条,其中人事信息20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1条,业务工作信息210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8条,招标采购信息78条。编发《水利和渔业信息》52期。在泰安日报、泰山晚报、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等报刊杂志上发布信息156条。
(二)公开内容。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主动公开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的实施意见》、《泰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2013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计划》、《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工作考核办法(暂行)》、《泰安市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开了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渔业养殖等惠农政策;公布了全市河道采砂经营权第十个出让期出让工作信息;在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对外公布了防汛责任人名单和第一次水利普查公报;财政支出和财政补助项目全部实施实行招投标,内容都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主动公开了《二〇一三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泰水党字〔2013〕2号)、《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意见》(泰水党字〔2013〕5号)、《2013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意见》(泰水党字〔2013〕10号)、《关于表彰大汶河综合开发工程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泰水党字〔2013〕34号)、《关于建立局领导联系县(市、区)乡镇工作制度的通知》(泰水字〔2013〕17号)、《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实施方案》(泰水字〔2013〕67号)等文件。
2、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对水利工程招投标都进行通告、公示。对使用省级以上政府或国有资金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人员派出承诺及实际到位情况”在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取得了非常好的警戒效果。对新申办《诚实手册》的水利企业、人员等主要信息全部在网上公示。
3、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局机关定期在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上通报大汶河综合开发、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工程进展情况、涉及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双争为民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服务承诺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等。
(三)公开形式。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不断探索公开形式。一是凡是允许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公开。二是通过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泰安广播电台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有关水利渔业信息。三是设置宣传栏。在一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宣传栏,将一些固定的长期的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四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专题活动,利用媒体、横幅、邮件、宣传车,开展水法规宣传。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13年,市水利渔业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等。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重新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可控可管。二是加强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简报、网站等载体,把政务公开的任务要求、政策规定、措施办法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在更大的范围,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进一步推动水利和渔业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2014年工作计划。一是提高认识,做好计划部署,确保今年(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二是继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力求有新提高;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渠道建设。
一、概述
2014年,青岛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加强政府信息服务,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增强水利工作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成立了以赵兴书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确定1 人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配合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的信息答复及保密审查等工作,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4月中旬研究制定了水利局贯彻落实国办〔2014〕12号文件的意见;8月上旬召开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了青政办字〔2014〕65号文件精神,认真分析了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完善了工作流程,健全了考评机制,下发了《青岛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加强。
2、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制定了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大沽河管理办法》、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决策(决定)前充分听取社会和群众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公文法规公开流程,将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公文管理全过程,文件形成之初,即明确公开属性,并随公文流转实行全过程审核,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在发文同时在青岛政务网和局网站进行公开。还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统计填报和年度总结编报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信息公开规范约束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强化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鼓励广大市民参与监督,积极反映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4、加强互动,增强公开效果。一是认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汇报工作。把“两会”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和“三民”活动,作为加强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监督的内容。6月10日组织了机关开放日--“市民走进大沽河”活动、11月7日集中走访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观摩水利工程,现场汇报我市水利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半年和年底,主动在青岛政务网和青岛水利网公开水利工作情况,接受市民监督、评议。二是积极开展网上互动交流。我局在“青岛水利网”设置了“局长信息”、“投诉监督”、“网上咨询”、“公众留言”专栏,截止年底,我局共受理和答复咨询投诉问题65个,及时解决来信人的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现场解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局领导率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做客“行风热线”和“民生在线”,围绕“做好以民生水利为重点的水利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题,与广大听众和网友互动交流,解答大家关心的水利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在现场解答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调查了解,抓好落实,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5、用好载体,拓宽公开形式。我局除平时注意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水利工作信息外,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让社会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一是组织集中宣传活动。3 月上旬组织了纪念第22届“世界水日”和第20届“中国水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印发《水利工作宣传手册》、组织座谈会和水利宣传进学校、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大力宣传水利政策法规知识,集中解答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河道采砂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规划、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热点问题,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提升了市民对水利工作的关注度。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覆盖广、受众多、公信力强的优势,围绕大沽河治理、农村规模化供水、抗旱、防御“麦德姆”台风等水利中心工作,组织联合报道,实现信息公开的最大化。
6、全面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青岛政务网和水利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同时及时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全年共计发布公开信息3296条,在青岛政务网发布公开信息558条,在水利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1202条,在各类新闻媒体发布公开信息279条,通过其他途径发布公开信息115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我局全年共发布各类网站信息1860条,答复电话、网上和现场咨询2760余人次,电视、报纸宣传121余次。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通过青岛政务网公开。全年共在青岛政务网发布公文法规类信息96条,工作动态信息410条,其它信息52条;
(2)通过“青岛水利网”公开。全年在“青岛水利网”累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202篇。
(3)通过报纸、网站、电视等途径公开。积极与中国水利报、青岛电视台、青岛日报等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对我局世界水日、防汛演练、市民走进大沽河、大沽河综合治理、农田水利建设、规模化供水等水利建设取得的成就进行宣传报道121次,电视台宣传报道23次,各纸面媒体宣传报道62次,网络报道36次。特别在6月7日的市民走进大沽河活动中,制作的《沽河新生》宣传片全面详实的介绍了大沽河治理的情况,得到了市民代表的充分肯定,青岛日报利用4个版面对大沽河治理进行宣传,青岛新闻网在网站头条刊发,一天的网络点击量达到5.2万人次;11月4日,中国水利报全面报道了大沽河综合治理成果,得到水利部领导的充分肯定;我市规模化供水工程在12月9日青岛日报头版头条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4)通过“3.22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公开。重点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开展了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一系列宣传活动,在西海岸进行了街头开放式站点宣传,局领导亲自参加现场宣传。水周期间,全市水利系统共发表领导电视讲话1次,报纸专版1期,设立宣传(咨询)站点13处,张贴发放宣传材料4.1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4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5)全力做好网络在线问政等上线工作。2014年,积极开展行风在线、民生在线、阳光政务热线、网络在线问政等上线活动11次,收集并回答网民和群众关注关心问题144个,组织线上答复、线下办理、跟踪反馈,回复率达到100%,保证了群众的满意率。
(6)抓好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局长信箱、政务服务热线的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236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办结率达到100%。
(7)抓好网站来信处理工作。2014年,共办理了65件网站来信,内容涉及反映问题、咨询信息、举报投诉等多个方面,我们对每一封来信都编号登记,及时汇报,严格按照既定办事程序进行流转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在网上予以回复。由于调查办理落实到位,回复及时,来信人无一对办理结果提出异议或质疑,满意率达到100%。
三、政策解读情况
根据市法制办的统一部署,组织专家对农村供水、河道保护、水资源管理、防治水土流失、水政执法等涉及民生水利的政策法规进行科学解读、阐释, 编写了《便民政策解读》(林业水利分策)。《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3]5号)出台后,对《意见》出台的背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如何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等,进行了政策解读。
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根据65号文件要求,重新梳理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共7项),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办事指南,细化了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确保老百姓看得懂、办得明白,所有审批事项均开通了网上预约功能。及时公示了小沽河采砂许可证发放情况、取水许可证发放及注销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市法制办2014年《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农村水利、防汛抗旱、河道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梳理和细化,完成了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修订完善工作。《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原处罚事项共185项,经修订后保留163项,已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拟向社会公示。水行政处罚事项、职能处室名称和处罚程序流程图已于2011年报送市纪委监察综合室、市政府法制办法制监督协调处、市电政信息办软件和应用推进处,并在青岛市网上行政服务大厅网站公示。
五、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财政〔2014〕3号)精神,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于7月18日在青岛政务网和青岛水利网上公开了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于9月15日公开了2013年水利局部门决算情况信息及2014年水利局部门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信息。
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法律法规等信息;将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重大水利项目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在青岛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进行公开;通过青岛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监督网)公开部门监管、日常检查、公文公告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媒体“三监督”。截止到12月4日,公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安全生产信息1582条。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八、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4年我局共受理各类咨询2760余人次,为服务对象解决各类难题180多人次,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83件,树立了良好的水利审批服务工作形象。
2014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出现投诉情况。
九、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度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市水利和渔业局机关行政编制 17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 名,总工程师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