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机构改革结束后,市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均明确了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外发布。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制定了《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全面推进“五公开” ,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2、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形势,制定出台了《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2019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编制了《2019年泰安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重点领域公开纳入目录动态管理,列明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时限,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制度标准化体系建设 。
(二)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
1、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要求,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运用文字解读、图解政策等方式,及时解读市政府出台的重要文件,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关联公布,年内共发布关于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各类解读材料170余篇。
2、回应关切工作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制定了《关于推进公开承诺和重点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组织6个县(市、区)政府、3个管委会、32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泰安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最泰安、今日头条等渠道开设的“向社会承诺 让人民满意”专栏,围绕本职工作和重点任务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承诺,同时,在泰安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省、市级管理的重点项目名称、责任人、责任单位。二是指导各级各部门重点围绕食药安全、交通、住房保障、行政执法、城市建设等社会关注热点,积极开展政风行风热线、电视问政、政府开放日等互动活动,拉近政府与群众的距离,进一步树立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治宣传进单位”活动,市科技局依托科技活动周打造“阳光科技”政务活动,让公众对有关单位工作有了更深入地了解。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2019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设置《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集中发布信息,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1、围绕重大决策及执行推进公开
(1)推进决策预公开。根据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外发布了《泰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拟定部门在决策前通过听证座谈、网上调查、问卷调查、社情民意调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等。设置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专栏,年内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共发布决策意见征集及反馈信息130余条。
(2)推进政府会议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说明是否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年内市政府召开的部分常务会议邀请了市民代表、企业代表、媒体等相关方列席,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电视对外发布了会议召开情况。对部分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出台后,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并进行了相应解读工作。
(3)推进执行公开。将重大决策部署细化为“重要政策措施、重大规划、政府工作报告、全市经济运行会议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各级督查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类型,明确责任单位,定期公开阶段性执行情况。对重点督查事项通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公开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年内共发布相关信息530条。市发展改革委围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公开了配套制度措施、解读材料以及措施推进落实情况及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先进工作经验、实际案例。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供电公司围绕乡村振兴,分别公开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分别公开了解决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平安山东建设、化工产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面的信息。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围绕脱贫攻坚战,公开了相关政策措施、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了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工作进展情况。
2、围绕重点领域细化公开
(1)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信息公开。市发展改革委着力公开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政策措施,如《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工作的通知》及解读材料等信息。市场监管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发布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分别发布了实施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的相关工作成效,如《清理规范涉企乱收费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工作情况》等;同时,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和收费标准调整情况,如《泰安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泰安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泰安市市直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市司法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单清理减并力度,向社会公开《市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加大对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2019年度泰安市政府、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近三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以公开促进服务、以公开促进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泰安市随机抽查信息公开专栏”,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公开相关信息300余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依托“信用泰安”网站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3)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以全文或摘要公开的方式,集中发布了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272条。
(4)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泰安市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5)推进财政信息细化公开。市财政局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以财政收支信息为重点,着力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建立了预决算公开平台,按时公开了2019年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以及2018年相应决算以及绩效评价报告、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
(6)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市审计局按时公开《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7年度全市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等信息。
(7)推进国资国企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市国资委发布了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等情况;重点公开了《市国资委参控股企业 2019年11月份财务指标简要说明》、《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经营业绩考核》等70余条信息。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以及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等执法检查信息,如《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2019年2号)》、《工矿商贸企业冬季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市应急局开展空分装置专项安全检查》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网站发布了《关于3月份安全生产月督导(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情况》等执法检查信息,通过“信用泰安”发布了建筑市场行政处罚信息。
(8)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为推动市政府审批或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泰安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信息公开专栏”。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公开了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公开了2019制作的与14个重大建设项目相关的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等信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作为项目主体单位分别公开了重大建设项目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方面的信息90余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相关的征收土地信息。
(9)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设立住房保障专栏,集中公开了住房保障相关政策、项目建设信息、分配信息等事项20余条,发布了《2019年度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情况通报》等老旧小区改造信息和《2019年度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评选拟推荐名单公示》等物业文明创建信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了泰安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解读,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公告地块位置、面积、土地用途等各项指标要求,项目成交后发布土地成交结果公示及供应结果信息。市财政局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了《关于公布2020年度泰安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投诉处理决定书(泰财采[2019]11号)》;同时,依托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公开采购公告、信息更正公告、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公告、验收结果公告等内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和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等信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的意见》、《泰安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及解读材料、全市住房公积金任务指标每月完成情况等信息。
(10)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市教育局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市卫生健康委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发布了《泰安市医疗机构信息》,指导所辖的泰安市中心医院、中心医院分院等医疗机构,按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设立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托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公开,对征地涉及的拟征收土地公告、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批复、一书四方案、批后征地告知书等信息全部上网公开,不断提升征地信息透明度。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围绕公共文化体育工作,重点公开了服务保障政策、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等情况,年内分别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泰安市体育局拟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的公告》、《非遗保护名录》、《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名录》、《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服务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19年市体育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围绕就业创业,及时公开促进相关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各项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等,年内发布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泰安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细则》、《泰安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信息》等信息;同时,围绕社会保险信息,公开社保政策法规及经办流程、基金收支情况、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及执行情况,年内发布了《失业保险经办流程》、《泰安市市本级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关于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部署”的阶段性执行情况》。市医保局及时发布医保定点医院《泰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药店及药品《泰安市医保定点药店名单》。市民政局围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重点公开了社会救助的政策文件及救助水平、福利补贴相关政策及发放、慈善组织备案、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实际效果等信息,年内发布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公开募捐情况》、《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2019年孤儿、困境儿童生活保障补贴及老年人、残疾人福利补贴发放情况》、《2019年泰安市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供养月报表》、《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办事指南》等信息。市场监管局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及时公开行政审批及处罚、食品及医疗器械备案信息、监督抽检信息,年内发布了《行政处罚目录公示》、《泰安市一类医疗器械备案通告》、《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等信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围绕灾害事故救援,发布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年内分别发布了《泰安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关于公布调整泰安市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应急队伍的通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灾情分析报告》、《泰安市下拨500万元救灾资金实施救助》、《关于做好“利奇马”台风灾情信息管理和灾后救助工作的通知》等信息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洪湖好吗?当地政府部门都不上网吗?他们都是在家里上班吗?不要出门的吗?看不到洪湖南滨大楼出了这么多骗子公司吗?耳朵也听不到吗?还是每天都在哪里和他们一起吃饭喝酒?洪湖政府办公室是不是木有人上班了?我都...
1 河 池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河政办发, 2010? 131号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2010 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河池中直、 区直各单位: 《2010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经市 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一日 2 2010 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 2010年全市政务服务、政 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书记蓝天立在市政务服 务中心现场办公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体制,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 以优良的政务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政
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 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安徽省人民 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的实施意见? (皖政, 2007? 120 号)的要求,为确保 2008 年 3 月底前完成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任务, 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科学界定公开和 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目录编制范围。 分工协作原则。 市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 规划、检查、 验收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和单 位的编制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编制工作的指导。 统一规范原则。各部门、各单位按照 ?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 编码规范指南?(附件 2)的要求,确认所辖相关单位的机构代 码和信息公开目录, 合理统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 作
云浮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公布云浮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 2019年云浮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云浮市人民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是印发实施《云浮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对5大方面19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并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财政资金、住房保障、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采取图解、视频、文字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提升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效果;开展了“一把手”谈学习贯彻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访谈,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等。
(二)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和监测工作。一是为进一步引导各地、各部门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我市严格按照省的要求,坚持每季度对运行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通报形式发至各地、各部门。二是每月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监测,监测结果通过监管系统反馈给各地和各部门,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完毕。三是安排人员每日对全市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咨询留言处理等进行日常巡检、抽检,及时督促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
(三)高效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的要求,制定了《云浮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计划安排》,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分,确保集约化、数据迁移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于2019年10月28日正式上线运行。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共下线关停政府网站14个,保留政府网站8个,市政府部门均集约至市政府门户网站,以频道形式呈现。我市是全省第2个上线运行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地级市。
(四)继续做好《政府公报》的编印发行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云浮市人民政府公报》从2019年起已由双月刊改为月刊。2019年,我市共编印12期《云浮市人民政府公报》,及时公布市政府及市直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市政府人事任免等内容,派发到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及镇(街)等,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发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公报编印工作,拓宽公报查询渠道,方便公众、企业查询应用。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网民留言回复等工作。及时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和网民留言处理平台的跟进答复工作,认真处理回复网民留言,加强与申请人、相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回应社会关切,化解矛盾,及时处理各类依申请公开、留言处理事项。2019年,我市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6宗,“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67宗,“我有话对省长说”留言27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4 |
规范性文件 |
104 |
108 |
10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042 |
2561 |
23641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20 |
467 |
36451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424 |
-148 |
73164 |
行政强制 |
806 |
-29 |
2306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2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74 |
180623.8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3 |
103 |
0 |
0 |
0 |
13 |
20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8 |
101 |
0 |
0 |
0 |
12 |
18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2 |
0 |
0 |
0 |
1 |
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90 |
103 |
0 |
0 |
0 |
13 |
20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9 |
3 |
2 |
1 |
15 |
3 |
0 |
3 |
2 |
8 |
5 |
0 |
1 |
1 |
7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方式相对单一,效果有待提升;二是政府网站集约后各部门栏目设置相对杂乱,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更新频率有待加快;三是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把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政策解读工作任务,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相关环节的有机融合、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建设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专栏进行重新梳理,对市政府部门频道的栏目进行精简集约。对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实行动态监管,对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长期无更新、不互动无服务、监管不到位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关停注销。继续坚持定期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抽查,以利企便民为导向,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继续加大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力度,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督促指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办函〔2019〕40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取得较好成效。
(一)配齐配强工作机构。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市政府办公室调整设置政务信息科(政务公开科),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的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公开制度。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汕府办〔2019〕22号)中“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公开制度规范”等四个方面要求;抓好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贯培训,梳理当前形势下面临的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项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辅之以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重要政务和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4条,主动公开文件58件。2019年,在《汕头日报》刊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公报》共45期,发布文件68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宗,主要内容是要求提供汕头市2008-2018年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数据、《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汕头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事项,已全部依法按时答复并录入公开系统,做到100%回复。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政府办公室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通过加强领导、落实专人、丰富公开载体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等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六)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已按要求集约至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9〕90号)、《汕头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汕府办函〔2019〕75号)等文件精神,从开展调查摸底、推进集约整合、统一平台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内容建设、完善服务功能等6个方面提高政务新媒体的运营水平。
(七)监督保障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积极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程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6 |
6 |
124 |
|
规范性文件 |
19 |
19 |
9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2宗 |
258.1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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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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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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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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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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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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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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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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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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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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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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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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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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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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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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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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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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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7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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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的及时性和覆盖面仍需加强。三是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将认真按照中央、省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加快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常态化。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通过采取多样化手段,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情权和参与度,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四是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打造统一规范、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安全稳定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五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依法做好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六是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做好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抽查和绩效考评工作。不断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全面提升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省各级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切实做好主动发布工作,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政府信息,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围绕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和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等重点民生领域,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持续深化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综合利用各类专业化平台,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2019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对外公开规章及规范性文件3666件,公布实施行政许可640项(与去年相比精简51项),行政处罚6642项(与去年相比精简343项),行政强制362项(与去年相比精简28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从3018项大幅压减至986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及时修订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19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3174宗,同比减少17.3%,其中自然人申请件36500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6674宗。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4732宗,占57.3%;不予公开3968宗,占9%;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1311宗,占26.2%;不予处理1673宗,占3.9%;其他处理1490宗,占3.5%。全省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401起,行政诉讼914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范围、形式和载体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启动省级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分类细化政务公开事项,30家省级部门已于2019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推出面向公众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微信小程序,群众在公报出版当天即可通过小程序浏览最新的公报电子版。推进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名称,优化栏目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高效惠民”七大服务和“网上履职”等应用已全部上线,全省500多家政府网站已全部迁移上平台。建设完成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粤企政策通”。大力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完善公报清样复核、错情通报和工作清单制度,积极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打造齐全完备、规范权威的政府公报数据库,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均已创办公报,60%以上县级政府创办了公报。省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在全国政府网站检查考核中,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分列全国省级、市级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名,广东省、市、县三级政府门户网站均达良好等级。
(五)解读回应方面。
推动落实《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工作实效。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一平台阵地作用,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均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务舆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效果,认真开展政策执行评估工作。通过“粤企政策通”平台汇集发布各类涉企政策15000余条,其中国家政策2000余条,省级政策3000余条,地市政策9000余条,进一步推动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推送、咨询反馈和政策评估等工作。
(六)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的分值权重比例,分值权重不低于4%,结合法治广东建设等考评,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全省政务公开评估工作,有效促进被考核单位找准工作薄弱环节,提升整体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三是强化对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和监督问责。建立省、市两级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工作机制,其中季度抽查的比例提高至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有一定提升,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广东省各级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强化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创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推动政策解读工作上新水平。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责任主体,督促文件起草部门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从政策制定背景、主要措施、重大突破创新、具体落实主体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宣传解释政策,扩大政策影响。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权威渠道和平台,形成扩大政策解读效果的矩阵效应。
(二)继续做好政民互动交流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办理流程,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高度重视群众对地方领导留言的办理工作,切实提升留言办理的时效和实效。
(三)提升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统一规范,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加强全省政府公报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权威全面地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文件信息。
(四)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进一步梳理我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意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推动各地配强配齐专职人员,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根据工作实际,紧扣薄弱环节,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提升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水平。对先进典型以案例汇编等形式进行推广交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