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泰安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单位 | 泰安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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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4年,我局强化领导、周密组织,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着力抓好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重点信息的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信息中心。同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为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局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科室(单位)具体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紧密衔接、配套完善的管理机制。
具体工作中,立足当前,抓住根本,着力在建制度、夯基础、利长远上下功夫,我局制定了《泰安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同时,为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快“阳光型财政”创建步伐,我局以建设“阳光财政网”为契机,研究制定了《泰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维护管理办法》,为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根本保证。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在泰安日报开辟“财政政策下基层”专栏,发布了财政政策解读22篇。通过民生网答复网民问题99条,阳光财政网“公众参与”栏目答复1350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办结率、满意率达到100%。
四、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完成预决算公开。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和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预[2014]9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14]16号)对全市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安排5月30日,市级向社会公布了市级67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及所属单位的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及市级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到8月底六个县市区也均实现了公开。市本级67个部门、县(市、区)281个部门,于10月31日将2013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向社会公开,同时,市本级和县(市、区)政府决算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自2011年起,我市开始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近几年来,我局每年与市国资委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对国有独资企业、参股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深入调研,逐步改进预算编制方法,提高了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积极主动地将预算提交市委、市政府和市人代会审议,实现了预算审查全覆盖。
(三)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公开。一是采购需求公开。出台了《泰安市政府采购需求编制指导意见》,对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编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自2014年8月1日起推行了需求公示制度。采购人编制的采购需求报告,都要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的“需求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意见反馈情况,及时调整采购需求,并做为编制采购文件的基本依据。二是采购预算公开。出台了《泰安市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自2013年4月起,推行了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公开制度。单项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或者投资概算,均在发布采购公告时一并公布。公布的政府采购预算是该项目的最高限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均做为无效标处理,有效控制投资规模。三是采购文件公开。2014年5月起,推行了采购文件公示制度。在发布采购公告时,一并公开采购文件文本,为供应商提供免费下载。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报名领取书面文件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四是评审过程及结果公开。2013年3月起,推行了评审结果公示制度。在采购项目定标后,对评审专家评分明细、废标原因、专家名单等内容进行公开,促使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慎用评审权,确保政府采购评审过程更客观、更公正,有效减少供应商对评审过程的质疑投诉现象。五是合同文本公开。出台了《泰安市政府采购操作规程(试行)》,自2014年8月1日起,推行了政府采购合同公示制度。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设立了“合同公示”专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首先对合同文本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2014年,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泰安阳光财政网主动发布信息400余条,泰安政府采购网发布各类信息2900余条,发布会计证挂失信息254条,通过官方微博(@泰安阳光财政)发布信息85条,通过泰安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平台,抓取泰安政府采购网信息并发布。
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除了在市政府和我局门户网站发布外,使用了微博、微信等新方式,扩大了公开接受面,提升了公开的及时性。同时,我局整理了教育和文化体育类、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社会保障类、住房保障类、就业创业和小微企业类、强农惠农类、其他等7大类104条民生政策,印制成册,发放至社区、村,做为信息查阅点,方便群众查询。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收到通过网站提交的依申请公开1条,经研究符合依申请公开要求,同意公开。部分数据资料在我局阳光财政网上可以查询到,告知了查询方式,部分数据资料直接提供。通过市政府依申请公开网上系统办结,未收取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方式还不够灵活多样,时效性还需要加强。下一步,将继续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完善公开流程,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随着信息公开的数量增多,整理完善各项指南和目录,以方便查阅。
1、廊坊市财政局地址设在京津走廊上的明珠城市廊坊,河北 廊坊 新华路2号。廊坊市财政局附近的公交站:特教学校西、南尖塔、市国资委、河北工大、华腾嘉园小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市财政局、第七中学、金地小区...
在胜利桥,电车道边。1 约17站 山东路 坐 19路 在 中山广场 换乘 403路 到 胜利桥 2 约22站 山东路 坐 19路/二十高中-建设街 在 五一广场 换乘 201路/201路区间车 到 胜...
您好,可以拨打当地的政府热线,或者去官网上查一下。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3年,市财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效,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提高认识,夯实思想基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利用局长办公会、周五学习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在局机关学习园地全文粘贴。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全局人员的思想意识和保密意识。二是加强领导,夯实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以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负责同志具体抓为核心,逐步构建起政府信息公开的“三级推进”机制。其中,局长李诚实同志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要求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全面落实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公开工作;分管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以工作推进公开、以公开指导工作;具体人员切实发挥基础作用,各负其责,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从而形成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由点及面、全方位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完善机制,夯实制度基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及时编制更新指南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有效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835条。
1.规划计划
主动公开了《关于泰安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政策法规
主动公开了《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等文件。
3.惠民政策
主动公开了《山东省新型农民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在阳光财政网开辟了民生政策专栏,收集整理了现有的所有惠民政策,以供查询。
4.政府采购、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
政府采购方面。主动公开了2013年市级政府采购目录、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以及出台了《泰安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泰安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泰安市政府采购采购人监督管理办法》、《泰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泰安市市级采购人自行采购操作规程》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促进勤俭节约的意见》、《泰安市市级预算单位 实施公务卡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充分借助市政府门户网站、民生网、便民电话、政务微博等信息平台,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民生网问题、政务微博和便民服务电话受理工作。同时,大力加强局内部网站、财政信息应用支撑平台等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科技支撑。并且,在一楼档案室设置了信息查阅点,在信息中心设置了依申请受理点,分门别类公开信息。另外,高度重视做好财政宣传和解疑释惑等工作,重点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积极主动地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等节目,问题答复率及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不断开辟其他渠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一是在办公楼二楼大厅设立党务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深化党务政府信息公开,廉政理财服务大局。二是在各科室办公室的门上安装了去向告知牌,及时显示办公室内工作人员的去向,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提供信息,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在办公楼二楼大厅设立了首问服务岗,由各科室轮流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值班,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释疑解答,提供方便。四是在办公楼二楼大厅设置了信息宣传机,及时的将各类通知及便民服务信息在宣传机上发布,更好的为局里的干部职工及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提供服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泰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答复程序等内容给予明确规定,并要求各科室在接到申请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严格按照处理流程及答复程序依法受理申请。同时,指定了专人作为处理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人员,监督整个流程并将处理结果报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归档。在外网网站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工作时间、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制定了《泰安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及违纪责任追究办法》,要求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并设立政务监督信箱和公示举报电话。
(二)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为0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泰安市财政局没有被公众投诉、举报。发生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网上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去认真加以改正,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网站上的内容是最新最快的第一手资料,使外界及时了解到最新的财政工作动态,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201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社会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新建成的阳光财政网,及时准确地发布财政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工作推进,体制先行。为从根本上化解政府信息公开难题,切实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我们坚持从思想、组织、制度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提高认识,夯实思想基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逐步构建起从部署安排、方案制订到具体实施等各个环节在内的跟踪督导机制,保证了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有效落实。同时,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各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处理能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二是加强领导,夯实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以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负责同志具体抓为核心,逐步构建起政府信息公开的“三级推进”机制。其中,局长李诚实同志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要求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全面落实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公开工作;分管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以工作推进公开、以公开指导工作;具体人员切实发挥基础作用,各负其责,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从而形成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由点及面、全方位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完善机制,夯实制度基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及时编制更新指南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有效规范。同时,坚持以考核促工作,制定了《泰安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及违纪责任追究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综合绩效管理当中。对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定期检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外,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向社会聘请特邀监察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社会举报,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做到行为有准则、工作有制度、办事有程序、防控有措施,达到了用标准管人、按标准办事的目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836条。在此基础上,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1.规划计划
主动公开了《关于泰安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政策法规
主动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等文件。
3.惠民政策
主动公开了《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2年山东省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4.政府采购、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
政府采购方面。主动公开了2012年市级政府采购目录、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以及《泰安市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等文件。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主动公开了《关于公布《2012年市直及省以上驻泰有关部门(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泰安市财源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
为突出重点,加大各项支持经济发展及惠及民生的政策的公开,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改善民生政策公开情况和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任务,在泰安市财政局网上开辟《涉企服务平台》专栏和《财源建设》专栏及时公开。向社会公开涉及企业及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信息共计208条。
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公布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浏览。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信息公开组织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我局相关工作,要求各科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同时,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接受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监督。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宣传力度。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工作能力。2020年积极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12345市民热线、政府网站建设等培训班。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业务水平。二是利用局内网站及LED电子显示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及时宣传。
(四)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2020年,依托政府网站平台发布信息160条、微信平台发布信息600余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公开了“政务信息、财政收支情况、财政预决算、扶贫资金拨付、专项资金、小额贷款贴息公告”等信息;2020年,共接受政府网站群众咨询投诉、咨询留言、区长信箱件、12345市民热线投诉件49件,在接到投诉后我们都能在第一时间认真对待,安排部署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结束,办结率为100%。
(五)经费保障有力。近年来,我局每年年初预算都会安排一定的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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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20笔 |
3.63亿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和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多样化。下一步我局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严格办理时限,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