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水资源管理标准 | 基 础 | 《水资源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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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用 | 水资源合理利用 | 属 性 | 水资源术语 |
一、水资源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水资源的组织体系和权限划分的基本制度,是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以及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组织保障。改革和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是这次《水法》修订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水是人类赖以生存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性资源,也是生态环境的基本要素。水资源与土地、森林、矿产等资源不同,它是一种动态的、可再生的资源。流域是一个以降水为渊源、水流为基础、河流为主线、分水岭为边界的特殊区域概念。水资源按照流域这种水文地质单元构成一个统一体,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转换,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水量水质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这就要求对水资源只有按照流域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才能妥善处理上下游、左右岸等地区间、部门间的水事关系。水落石出资源的另一特征是它的多功能性,水资源可以用来灌溉、航运、发电、供水、水产养殖等,并具有利害双重性。因此,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各项活动需要在流域内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才能兴利除害,发挥水资源的最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目前,以流域为单元进行水资源的管理已经成为世界潮流。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的《二十一世界议程》指出:水资源的综合管理包括地表水与地下水、水质与水量两个方面,应当在流域一级进行,并根据需要加强或者发展适当的体制。我国重要江河均是跨省区的流域,这一自然特点使得协调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的关系显得更为重要。
三、1988年制定颁布的原《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为推进我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由于对水资源的权属管理部门与开发利用部门相互间的关系和职责划分不清,没有明确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导致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和职能错位的现象并存,“多龙治水”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一是流域按行政区域分割管理;二是地表水、地下水分割管理;三是水量与水质分割管理。这种管理体制在实践中产生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不利于江河防洪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和统一指挥。例如有的地方在汛期上下游、左右岸各自为政,只顾自保,不顾整体,影响全局的防汛抗洪工作。二是不利于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解决缺水的问题。例如一些地区在枯水期争相抢水,还有一些上游地区大量引水,造成下游地区江河断流、无水可用,给下游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损害。三是不利于地表水、地下水统一调蓄,加剧了地下水的过量开发。据统计,全国地下水多年平均超采量67亿立方米,已经形成164个地下水超采区。四是不利于城乡统筹解决城市缺水的问题。五是不利于统筹解决水污染的问题。目前我国跨区域的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局部治理,特别是下游地区治理无法真正改善江河水质和水环境,只有上下游统一治理、统一水量调度才能取得成效。六是不利于水资源经济、社会和环境等综合效益的发挥。新《水法》根据水资源的自身特点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一些国家水资源管理的通行做法和经验,按照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管理相分离的原则,确立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四、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核心是水资源的权属管理。新《水法》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为了实现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国水资源的战略规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统一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为了实现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主要江河、湖泊设立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我国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在主要江河设置了具有现代意义的流域管理机构,例如1935年设立的扬子江水利委员会、1933年设立的黄河水利委员会和1929年设立的导淮委员会等。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对大江大河的规划、治理和管理,在长江、黄河、淮河等流域成立了流域管理机构,其间机构几经变更。到目前中国在长江、黄河、淮河、珠江、海河、辽河这六大江河和太湖流域都成立了作为水利部派出机构的流域管理机构,行使《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水利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新《水法》对流域管理机构在水资源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1)水资源的动态监测和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的监测。(2)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以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的编制。(3)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的审查。(4)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以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5)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排污口设置审查。(6)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水工程保护。(7)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的制订以及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的制定。(8)管辖权限范围内的取水许可证颁发和水资源费收取。(9)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等。
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中国地域广阔,各地水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实行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还必须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新《水法》规定的流域管理机构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资源监督管理上的一些具体职责还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配套行政法规或者政府规章进一步界定。按照《水法》的有关规定,借鉴国外流域管理的功能经验,从总体上说,流域管理机构在依法管理水资源的工作中应当突出宏观综合性和民主协调性,着重于一些地方行政区域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单独处理的问题,而一个行政区域内的经常性的水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应由有关地方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地方在维护全国水资源统一管理、水法基本制度统一的前提下,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性水法规和有关政府规章,制定有利于本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政府和有关规划、计划,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2100433B
水资源管理标准,《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本条是对中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的规定。
二建的环境工程水处理方面的专业应该可以
水资源缺乏是全球的大灾难,务必全球规划各国统一规定制度;
水资源属于自然资源,其存在不是完全依照人们需求的方式,强降水、洪涝、山体滑坡等一系列自然灾害给人们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水利工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对区域内的水资源的使用有调节作用,可以使水资源延续,使人类文明可持续发展.在新时期要创新水利工程管理思路,以提高水利工程质量.基于此,本文主要对水资源管理可持续利用与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性进行了探讨.
加强水资源管理是保证水资源最优化配置和可持续性使用的关键途径。构建节水型社会,需要国家、社会和公众的一致努力。本文针对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展开研究,希望能为相关人员提供理论参考。
1.水资源管理学与水资源学的关系
水资源学是多门交叉的学科,目前该学科尚处于发展时期,还没有完全定型。水资源学是对水资源进行评价并制定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规划,
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以及对水资源实行科学管理和保护经验的系统总结所形成的知识体系。水资源管理学与水资源学有一定的交叉性,交叉点是水资源管理。水资源管理学是水资源管理的知识体系,水资源管理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性交叉科学,在水资源管理基础上渐渐发育起来的。
2.水资源管理学与管理学的关系
管理科学是一门应用多学科与多领域理论、方法、技术和知识的综合性交叉科学,其目的就是研究人类利用有限资源实现组织目标的管理活动方面的动态、复杂和创新的社会行为及其规律。人的管理是管理学重要研究内容。水资源管理学中的管理对象是水资源,而管理学中管理的对象是人,这是两者的主要区别,但管理是要靠人的智慧。因此,管理学的原理可以为水资源管理学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水资源管理学的发展为管理学延伸提供新的增长极。
3.水资源管理学与水文学的关系
水文学是研究地球上水的时空分布与运动规律并应用于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科学,作为水利科学的一部分,水文学的重要内容是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观测、评估与预测,并为规划与管理提供依据。水资源管理学需要水文学的支持,水文学为水资源管理学提供基础数据,水资源的管理就是以水文学提供的各种数据为依据进行调控管理水资源,水资源管理学的基础是水文学,两者关系非常密切。但水资源管理学所涉及的内容比水文学研究的范围更广泛。 2100433B
水资源管理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调度。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和教育等手段,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开发水利和防治水害;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处理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用水矛盾;监督、限制不合理的开发水资源和危害水源的行为;制定供水系统和水库工程的优化调度方案,科学分配水量”。
水资源管理学研究对象为水的管理,水资源是管理的对象,也是水资源管理学管理的核心。水资源管理学是管理学的一个分支,是部门管理学。
《水资源管理知识丛书》是应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为水资源宏观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并为各级水资源管理人员提供参考信息,本套丛书共分6个分册,林洪孝主编的《水资源管理与实践》为分册之一。本册共分8章,主要包括水资源及可持续利用观,水资源管理概述,国外水资源管理现状厦发展趋势,我国木资源管理现状,水资源管理的现行制度,我国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展望,我国水资源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我国水资源管理的部分范例。
《水资源管理与实践》可供基层水利、水资源管理工作者学习和在工作中参考,也可作为各级水利、水资源、水文、环境等专业师生的参考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