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地 点 | 苏州市干将东路8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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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 直属机构 | 苏州市政府 |
职 责 | 负责苏州大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
1、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和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为借款人提供住房置业担保服务;
3、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
4、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提取;
5、单位住房公积金开(销)户登记;
6、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
7、住房公积金和住房金融政策咨询。
主任委员高晓东 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 张 焱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委员 周 俊 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副主任委员 邵 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委员 郑文清 人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委员 曹 靖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副主任
委员 赵建根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委员 陆旭东 市审计局副局长
委员 费元龙 市住建局副局长
委员 谭国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委员 邱良元 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委员 高慧芹 市总工会副主席
委员 万智慧 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委员 周奇峰 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委员 沈同仙 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委员 张 骏 佳能(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工会主席
委员 季伟敏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事专员
公积金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三、统一委托由公积金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四、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监管指导分中心的内部核算;
五、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计划,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操作规程,报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后组织实施;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发放,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
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八、负责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网络联通;
九、定期向市财政局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审核(议)后向社会公布;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管委会交办和决定的其他事项。
你好,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中管理部有两个地址,1.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中管理部,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66,乘车路线是:82路→529路到黄埭再乘坐82路,在清塘新村站下车,乘坐52...
苏州市吴中区天灵路98号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877号,组织工、农、中、建、交、江苏、光大、浦发、中信、兴业十家商业银行和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入驻,集中承办住房贷款等业务,实行“一条龙”...
市中心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姑苏分中心服务大厅,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提取、账户受理点,组织工、农、中、建、交、江苏、光大、浦发、中信、兴业十家商业银行和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入驻,集中承办住房贷款等业务,实行“一条龙”服务。
2010年7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区服务部正式对外营业,服务范围与服务大厅一致,地址:苏州新区狮山路90号。
注:高新区服务部只是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在新区的拓展,非独立的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办公室:负责本中心行政事务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重大会议的组织和会议记录与整理;文秘、档案、宣传、机要、保密、信访、安保和后勤;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中心本级和分支机构固定资产的管理;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组织人事处: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招聘、调配、教育培训、考核、考察和人事档案工作,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组织实施本级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缴存管理处:负责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等单位业务。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监督、分析归集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单位缴存业务管理及住房公积金卡务管理;组织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单位基础信息核对工作;单位暂缓或降低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审核;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缴存投诉处理的管理;依法检查监督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负责缴存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执法工作和缴存单位信用管理;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使用管理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业务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取等使用业务相关政策;编制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监督、分析使用计划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房源管理、数据维护和征信管理;协调、指导、考核协作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使用业务等管理工作;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后管理和提取等使用业务的风险防范;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的管理;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法制工作。组织重大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核;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普法教育;承担中心各项法律事务;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中心本级和分支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计划财务处: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财务收支计划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编报市中心本级管理费用预决算,审核汇总分支机构管理费用预决算,并核拨分支机构经费;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报表、统一会计核算、财务检查和统计等管理工作;办理分支机构、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基金结算、对帐手续;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信息管理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规划与组织实施。信息系统基础平台架构规划和实施部署;住房公积金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升级;相关软件系统、硬件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业务数据信息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服务项目的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业务承办银行开展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内部审计处:负责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协调并参与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对内控有效性和健全性进行评审;对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实施分支机构年度业务考核工作;牵头实施承办银行委托金融业务考核工作;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服务管理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管理与考核工作;网站公众监督和12345阳光便民服务平台、缴存单位云服务客户端的回复处办;对承办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设立、撤并的审批及检查指导工作;服务窗口和业务网点工作人员的服务培训和指导;对服务窗口和业务网点服务质量监督和考评工作;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2100433B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和房地产市场走低的双重压力, 管理部党支部紧紧围绕 中心的工作大局,瞄准“全省标杆,全国一流”的总体定位,积极践行“三严三实”, 科学分析形势、超前谋划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管理部各项业务 指标全部超额完成任务, 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管理部党支部被 **市评为 “先进党支部”和“先进自愿者服务队”。 ** 市管理部公积金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 势。 2015年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业务发展,稳中有进。 截止 2015年底,新增开户单位 5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85%,新增归集人数 14543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07.76%,归集金额 4526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02.18%, 提取公积金 20375万元,提取 23328
个人部分 单位部分 合 计 个人部分 单位部分 合 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人数 人数 个人部分 单位部分 合计 个人部分 单位部分 合计 上年度月 平均工资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及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单位缴存比例: % 个人缴存比例范围: %- % 本月增加 本月减少 序号 职工姓名 证件号码 减少 原因 增加 原因 个人缴 存比例 (%) 金额 单位名称(公章): 资金来源: □财政统发 □非财政统发 共 页第 页 单位登记号: 住房公积金 _ _年_ _月汇缴、变更表 本月增加汇缴合计 本月减少汇缴合计 金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4 、办理多人新
中心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职工11人,设有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业务科、财务科。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是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属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于2003年10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昆山分中心根据苏州中心的授权,负责昆山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使用和内部核算等工作,下设综合科、业务科和财务科三个职能科室。 昆山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始于1995年,根据国务院(国发[1994]43号)文件精神,我市开始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昆山分中心自成立以来,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昆山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公积金事业发展迅速。截至2010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达6270户,缴存人数36.4万人,归集余额34.7亿元,共有21998户职工家庭在购建住房时得到了公积金优惠政策性贷款的支持,发放金额42亿元,贷款余额26.9亿元,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率为零,没有发生一笔呆账、坏账,资产优良率保持100%,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和改善我市职工家庭住房条件中,住房公积金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要职能
﹙1﹚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
﹙2﹚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3﹚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
﹙4﹚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负责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
﹙6﹚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
﹙7﹚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8﹚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受委托银行开设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帐户、委托贷款帐户,用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
﹙9﹚编制并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本级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0﹚按照统一的财务和会计制度,明细核算本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
﹙11﹚经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承办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其他事项;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