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深圳市光明新区会计师事务所 | 类 别 | 事务所 |
---|---|---|---|
地 点 | 深圳市 | 类 型 | 会计 |
十二年来,本所已为国内外提供了包括验资、审计、评估、工程造价审核等项目8000多个。其中:大中型企业的内部股份制改组21个;外资收购国有中型企业资产评估(资产数十个亿,遍及东北、华东、西北、西南等地)及上市公司吸收优质资产的评估10个;近700家企业的公司规范化改制评估、验资;抓大放小、实施职工持股试点的国有企业的资产清查、剥离、审计、评估26家;接受国资办委托,对其直属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审计27家,以及对建筑安装工程预(决)算审核等,在深圳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中一举中标,完成了C标段第一标的清产核资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过去的几年当中,对高新办系统(虚拟大学园、服务中心、开发公司、生物孵化器公司、科教进修学院)先后进行过审计,对这些单位的基本情况也相对较为熟悉。这次如果能如愿参与这些单位的审计工作,我们有决心、有能力一定会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本所在执业过程中一直把审计质量和职业道德放在第一位,保持客观、独立的立场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尽可能地向国际审计准则靠拢,既得到了客户的赞誉,也赢得了有关方面的好评,树立了深圳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注册会计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职业形象。
本所在执业过程中和政府的各相关机构、职能部门如税务、财政、审计、工商、银行等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树立了良好的信誉,为我所各项工作的拓展和将来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前提。我们非常有信心,在将来的工作中和这些部门的联系、沟通会更加密切和通畅。
本所将一如既往坚持高质量、严要求、精益求精,保证遵守注册会计师工作守则和应有的职业道德,为客户提供最优良和可信赖的专业服务。2100433B
本所竭诚为客户提供有关审计、会计、财务、税务、企业管理顾问、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咨询及资讯科技等全方位的专业服务.
本所管理层均为对工商业有广泛认识的资深注册会计师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担任,其它职员均为工作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或工程造价师及其它专业人员。本所目前从业人员五十二名,其中:中国注册会计师20名、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7名、中国注册税务师7名、高级会计师5名、高级工程师3名,造价工程师5名,预算员6名,中级职称以上占75%。本所愿为客户提供最优良及最可信赖的专业服务。
本所客户现时包括深圳及东莞、惠州等周边地区、大陆其他省市的企业(集团公司)、厂商、贸易及进出口商、零售企业、专业团体(如律师事务所及证券商)及非赢利性机构(如行政、事业单位),还有来自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日本及美国等国家(或地区)的驻深办事处(或附属公司)。
深圳十大本土会计师事务所,排名不分先后。1、深圳海鹏会计师事务所深圳海鹏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老资历的深圳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成立,虽然在深圳十大会计师事务所中是最年轻,但已是一家综合实力强大和技术专...
,我恰好在这两个事务所都呆过..如果你从办公环境来看,天职国际完爆致同。从工资制度上看,天职国际好像也要好一些。天职国际实行统一工资,各个级别工资都一样,差补是120元/天,另外最近还开始有了加班费制...
简介:深圳鹏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06年12月22日成立,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贤基大厦1栋7G-H。现有员工35人,拥有一批经验丰富,具有优良专业素质的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
从今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简称新《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最引人注目的修订之一是取消了特区内设事务所“总量控制”的规定,这为有意在特区内开展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打开了希望之门。据了解,修订前的《条例》规定,深圳市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需要,在特区内对会计师事务所实行“总量控制”。所以最近两三年,要求在特区内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很难获批,以致大量的事务所只能以关外为注册地点。据统计,深圳市现有256家会计师事务所,其中有189家在关外,特区内仅有67家。
1,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1)独资会计师事务所
由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个人独立开业,承担无限责任.设立灵活,但无法承担大型业务.
(2)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由两位或者两位以上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合伙组织,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风险规避能力强,但发展速度慢,同时连带责任严重.
(3)有限责任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LLCs)
由注册会计师认购会计师事务所股份,并以其所认购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能承办大型业务,但弱化了注册会计师个人责任.
(4)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LLPs)
责任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具有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公司制的双重优点.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 1994年前挂靠设立
1994年后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1999年底
全部完成
我国允许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
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制事务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和审批
(1)有限责任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并负有限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 .
设立条件包括:
①有5名以上的股东;
②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
③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④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⑤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债务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设立条件包括:
①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②有书面合伙协议;
③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④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成为合伙人或股东的条件:
(1)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2)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3)成为股东或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法定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5)成为合伙人或股东后1年内没有因为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消的规定.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规定: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风险基金,或向保险机构投保职业保险.建立风险基金的,每年提取的基金数应当不少于业务收入的10%.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扣除各项费用,按合伙人应分配额缴纳所得税后,提取不低于30%作为共同基金,其余部分由合伙人按照协议进行分配.共同基金属于合伙人权益."
3,业务承接
在我国,注册会计师不能以个人名义承办业务,而必须由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审计除应由注册会计师本人签署外,还必须加盖事务所的公章.
从事特殊行业还必须具有相关资格
财政部关于印发《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的通知
财会[20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管理企业:
附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1981年,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成立;
1992年,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成立;
1998年,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改制为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
2008年,与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
2009年,加入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 Ltd. 成为其中国唯一成员所;
2010年,香港办公室成立;
2011年,吸收合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2年,正式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