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 成立时间 | 2009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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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土地、房地产、测绘、地矿及地名管理等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及时反馈反馈执行情况。
(二)参与辖区城市规划、土地、房地产、测绘、地矿及地名等各项规划、计划编制工作;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
(三)承担辖区城市更新相关工作。
(四)承担辖区征地、收地及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依法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承担辖区内房屋拆迁市场监管工作;调解处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并依法进行行政裁决。
(五)承担辖区土地储备和临时用地许可的行政管理工作。
(六)承担辖区建设用地使用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受理辖区建设用地申请,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核发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行政划拔用地决定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参与辖区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转让的相关工作;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对合同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和监督管理。
(八)承担辖区建设用地工程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辖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监督、指导建设工程测绘工作;承担辖区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
(九)编制辖区国土基金计划、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年度前期费计划、年度经费预算,经批准后实施;承担辖区地价款征收工作。
(十)承担辖区地籍、测绘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基础测绘和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承担辖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变更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及其他专项调查和土地遥感监测;承担辖区地籍数据更新、管理和维护;承担辖区测绘行业和测绘市场的监管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承担辖区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指导工作。
(十二)承办辖区房地产项目的预售管理以及辖区房地产市场、矿业市场的监管工作。
(十三)承担辖区地名命名、更名和注销工作。
(十四)承担辖区历史风貌保护区、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工作。
(十五)协助开展辖区城市规划、土地、房地产、测绘、矿产和地名等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十六)承担辖区内有关信访维稳工作。
(十七)承办委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区政府开展有关工作。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是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派驻龙岗的机构,受市规划国土委直接领导,负责为辖区平湖、布吉、坂田、南湾、横岗、龙岗、龙城和坪地等8个街道提供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方面的行政服务。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 可乘坐3路;17路;29路;52路;64路;211路;306路;306区间线;351路;372路;m399路;m407路;m...
你好,据我所知,深圳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地址是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48号,这个位置很好找的,有很多公交车可以到的,你可以乘坐12路、14路、46路、58路、59路、71路、79路、104路、20...
如果是违法建设,国土资源局和房产管理局,都无权直接拆除。应由他们做出处罚决定,然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他们违法拆除,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纪检等部门投诉。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市房地权属登记中心: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和建设部《城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现将新建房屋权属登记与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衔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北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凡2002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建设工程,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作为市规划国土委的派出机构,于2009年11月25日正式挂牌,具体承担福田、罗湖两区的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监察效能科、法制与执法监察科、规划设计科、市政交通科、土地整备科、土地利用科、地政地籍和房地产业科、地质环境科、建筑设计科、城市更新科等11个科室。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于2009年11月成立,内设办公室、监察效能科、法制与执法监察科、规划设计科、市政交通科、土地整备科、土地利用科、地政地籍和房地产业科、地质环境科、建筑设计科、城市更新科,并在葵涌设立了东部工作站及滨海转地办、土地遗留办